招标
曲靖市麒麟区财政局工资统发业务2023年度代理银行扩招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2/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xzc202320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砺迅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谭老师1828842704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4
公告正文

曲靖市麒麟区财政局工资统发业务2023年度代理银行扩招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
(招标编号:LXZC2023205)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曲靖市麒麟区财政局工资统发业务2023年度代理银行扩招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O,招标人为曲靖市麒麟区财政局。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标为曲靖市麒麟区财政局工资统发业务2023年度代理银行扩招,按照财
政部关于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改革的统一部署及麒麟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为提高
麒麟区国库集中支付代理业务水平,确保财政工资统发资金收缴运行安全、高效、规范、便
捷,通过调整代理财政工资统发业务,促进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参照财政部、中国
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3〕204
号)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要求如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曲靖市麒麟区财政局工资统发业务2023年度代理银行扩招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曲靖市麒麟区财政局工资统发业务2023年度代理银行扩招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金融许可证》;
2.3由中国人民银行曲靖市中心支行对投标人国库集中收付代理资格出具的认定材料;
2.4投标人具备开展国库集中收付代理业务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与财政部门签订的协议
或成交通知书);
2.5投标银行若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驻曲(麒)分支机构,须提供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
力的上级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但同一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行和其下属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
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为法人的:应具备2021年度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新成立企业(成立未满一
年)可提供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可提供2021年度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
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7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纳税证明材料: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税
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未
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依法免税的,应提供其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任意1个
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成立未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其依法免缴的证明文
件;
2.8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
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
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
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28日08时30分到2023年03月06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磋商文件如需电子版请自带U盘拷贝或提供电子邮箱,售后不退,
不办理邮购)。报名:请潜在投标人持以下材料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证照可提供加盖
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1、有效的印有“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或
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
证。售价(元): 800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4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曲靖市麒麟区胜峰东路328号西北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三楼。纸质文件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4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曲靖市麒麟区胜峰东路328号西北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三楼。
七、其他
曲靖市麒麟区财政局工资统发业务2023年度代理银行扩招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曲靖市麒麟区财政局工资统发业务2023年度代理银行扩招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
砺迅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曲靖市麒麟区胜峰东路328号西北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三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3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XZC2023205
项目名称:曲靖市麒麟区财政局工资统发业务2023年度代理银行扩招服务项目
招标方式:参照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0(本项目不设具体预算价)
最高限价(万元):0(本项目不设具体预算价)
招标需求:本次招标为曲靖市麒麟区财政局工资统发业务2023年度代理银行扩招,按照财
政部关于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改革的统一部署及麒麟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为提高
麒麟区国库集中支付代理业务水平,确保财政工资统发资金收缴运行安全、高效、规范、便
捷,通过调整代理财政工资统发业务,促进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参照财政部、中国
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3〕204
号)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要求如下:
1、代理银行需拥有健全的统发工资业务系统公共平台(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免费提供给
预算单位使用,实现对相关部门统发工资管理业务的实时连接、传输和统发工资数据管理及
共享。同时,代理银行还须免费提供统发工资业务系统公共平台的日常运行维护、修理、升
级和业务培训等服务。在签订代理服务合同后60个自然日内,代理银行要保证统发工资业
务系统公共平台正常运行。
2、代理银行必须设置统发工资账户,开设统发工资卡。由财政国库每月将资金划拨到银行
统发工资账户,再由统发账户进行统一发放至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统发工资卡。
3、代理银行必须自收到财政拨付统发资金当天将其发放至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统发工资
卡。代理银行应每月及时向麒麟区财政局反馈所代理的统发工资业务的资金支付信息,需做
好每月与住房公积金、社保费和个人所得税等代扣代缴业务的衔接和数据核查,在协商日期
内分种类进行数据返盘。代理银行应按时向麒麟区财政局和预算单位报送报表和会计单据。
4、代理银行必须提供个人银行卡优质服务,对个人统发工资卡给予免补卡换卡费用等优惠
服务。在麒麟区范围内具备不少于1个金融服务网点(不含自助银行),满足麒麟区金融需
求,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微信银行等虚拟渠道完善,以方便客户支取存款。
5、统发业务必须由代理银行的支行或以上机构主办,主办机构必须配备专人负责统发工资
业务,其中包括配备专人负责财政统发工资系统运作和维护。
6、代理银行接受曲靖市麒麟区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曲靖市中心支行对所代理业务管理监
督,随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改进,提高服务水平。
服务期限:三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金融许可证》;
2.3由中国人民银行曲靖市中心支行对投标入国库集中收付代理资格出具的认定材料;
2.4投标人具备开展国库集中收付代理业务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与财政部门签订的协议
或成交通知书);
2.5投标银行若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驻曲(麒)分支机构,须提供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
力的上级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但同一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行和其下属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
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为法人的:应具备2021年度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新成立企业(成立未满一
年)可提供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可提供2021年度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
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7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纳税证明材料: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税
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未
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依法免税的,应提供其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
令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任意1个
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成立未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其依法免缴的证明文
件;
2.8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
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
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
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砺迅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曲靖市麒麟区胜峰东路328号西北社区综合文
化服务中心三楼)
方式现场购买(磋商文件如需电子版请自带U盘拷贝或提供电子邮箱,售后不退,不办理
邮购)
报名:请潜在投标人持以下材料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证照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1、有效的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售价(元): 800元/份
四、竞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3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曲靖市麒麟区胜峰东路328号西北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3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曲靖市麒麟区胜峰东路328号西北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联系人:曲靖市麒麟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曲靖市麒麟区翠峰东路
联系电话:0874-331879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砺迅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胜峰东路328号西北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182884270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老师
电 话:1828842704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曲靖市麒麟区财政局监督检查科。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曲靖市麒麟区财政局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翠峰东路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874-3318798
电子邮件:302155684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砺迅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胜峰东路328号西北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 谭老师
电 话:18288427045
电子邮件: 302155684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谓揪4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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