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赤沙车辆段二期地块新建顶目盖上工程施工图审查项目-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赤沙车辆段二期地块新建顶目盖上工程施工图审查项目资格后审工作已完成,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9月26日00:00至 2023年9月29日00:00止),具体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发包人):广州市品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傅静怡
联系电话:15920498078
监督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事业总部
联系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40楼
联系电话:020-83158932
广州市品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5日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赤沙车辆段二期地块新建顶目盖上工程施工图审查项目资格后审工作已完成,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9月26日00:00至 2023年9月29日00:00止),具体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2 | 广东舍卫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3 | 广州华工大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4 | 广东勘设建筑技术服务中心 | 通过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发包人):广州市品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傅静怡
联系电话:15920498078
监督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事业总部
联系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40楼
联系电话:020-83158932
广州市品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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