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陵县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救灾物资补充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11cg2021hw383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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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南陵县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救灾物资补充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11CG2021HW3839

二、项目名称: 南陵县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救灾物资补充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天诚席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泉塘镇工业集中区

中标金额:57%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移动智能照明平台

品牌(如有):光明顶

规格型号:GMD6800

数量:1

单价:323000

五、评审专家(竞争性谈判)名单:

姜涛 张敏 张江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如中标价在 100-500 万元内:代理费=100万元×1.2% +(中标价-100万元)×0.66%

金额:14131.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2、无效投标单位:详见附件2

3、中标单位业绩: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南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址:南陵县太白大道2号

联系方式:139561622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正街26号附4号27楼2号

联系方式:胡晨皓15395320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晨皓

话:1539532003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附件1)

2、无效投标单位(附件2)

3、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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