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萧濉新河水生态修复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XXCG2024056A
二、项目名称:萧县萧濉新河水生态修复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禾美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B座215-13
中标(成交)金额:柒佰贰拾万元整(7200000.00元)
评审得分:84.47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萧县萧濉新河水生态修复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为切实做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适应国家、省、市政府对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切实改善萧濉新河水环境质量,重点对萧濉新河入河排口进行全面排查、溯源及管控,并重点削减水体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等污染总量,持续加强河道水污染防治工作。宿州市萧县生态环境分局紧密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谋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据标本兼治、循序渐进的原则,开展萧濉新河水生态管控及提升项目,通过专业技术手段,对萧濉新河进行排查、监测、溯源及末端管控等工作,提升水污染管控及治理能力,最终确保萧濉新河国家考核断面全年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 服务要求:确保萧濉新河国家考核断面全年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服务标准:以生态目标、水质目标为导向,通过水生态本底调查和污染源调查,进行问题识别和诊断,应用点源治理、内源消除、生态修复工程措施,改善水系统生态质量。 水质目标:全面提高水质,水质明显改善,水面无漂浮物,沿岸无垃圾。稳定维持水质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指标达到地表水III类水质标准: CODcr≤20mg/L、氨氮≤1.0mg/L、总磷≤0.2mg/L,CODMn≤6.0mg/L; 生态目标:恢复生态环境,使土著水生动植物种类及数量增加,构建健康、完善的水生态系统,提高水体自净,使其长久保持稳定水质。 构建生态系统,投标方应于7月份完成生态系统构建,确保2024年度全年均值国考断面各项污染物指标优于考核标准(地表水Ⅲ类)。 |
五、评审专家名单
任燕(组长),孙益坤,王宏光,李彦军,赵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代理协议执行
收费金额:5.8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凤北佳苑,联系电话:18726298180。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国资委)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萧县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宿州市萧县龙城镇世纪大道西侧
联系方式:13965332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萧县凤北佳苑
联系方式:187262981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祥宇、纵强
电 话:13965332101、18726298180
0天0小时46分
0天0小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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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请审核2024-07-05 10:21:220天0小时4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