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华南农业大学高水平-农业工程类学科群设备等重招项目(项目编号:0724-1601D66N4821)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17/0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24-1601d66n4821
预算金额20.9万元
招标公司华南农业大学
招标联系人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健020-37860541
中标联系人刘慧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阙伟华
公告正文
基本信息
原始项目编码: 0724-1601D66N4821 项目名称: 物理吸附仪及多功能烟气分析仪等实验室设备,工程学院及园艺学院农林机械设备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类型: 其他
包组号: 包组名称:
竞买人: 广州泰通仪器有限公司,广州市道相通机械有限公司 竞买人编码:
中标价格: 207173 币种: 人民币
价格单位: 发布时间: 2017-01-04 15:41:38
公告结束时间: 2999-01-01 01:01:01 发布责任人: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来源媒体: 公告验证责任人:
附件数量: 0 进场时间: 2017-01-05 08:58:13

项目信息
业务类型: 政府采购
资金来源: 省级 项目规模:
项目来源: 省直第三方平台 交易金额: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华南农业大学的委托,于2016 1228 日就物理吸附仪及多功能烟气分析仪等实验室设备,工程学院及园艺学院农林机械设备(440000-201608-156003-1520,440000-201607-156003-1244)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608-156003-1520,440000-201607-156003-1244

二、采购项目名称:物理吸附仪及多功能烟气分析仪等实验室设备,工程学院及园艺学院农林机械设备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09,00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州泰通仪器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刘慧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南箕路273号第十栋二楼自编C10号之2

2: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州市道相通机械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阙伟华 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中山大道东152号之一106

六、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服务要求 中标、成交金额(元)
包1:高水平-农业工程类学科群设备 韩国DAIHAN 1 - 详见招标文件 ¥108,173.00
包2:农用挖掘机 广西玉林/玉柴牌YC13-6型 1 ¥99,000.00 详见招标文件 ¥99,000.00

报价明细附件

七、评审日期:2016-12-28评审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招投标中心6号会议室(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陈竞雄成员: 郑尧奎、朱振国、陈竞雄、李海萍、王明峰

八、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项目名称:华南农业大学高水平-农业工程类学科群设备等重招项目

项目编号:0724-1601D66N4821

评审日期:2016年12月28日

投标人名称

价格得分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综合得分

推荐排名

比例(30%)

比例(40%)

比例(30%)

100%

包1:高水平-农业工程类学科群设备

广州江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9.79

27.2

7

63.99

2

广州泰通仪器有限公司

30

34.4

9

73.40

1

广州润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9.77

25

4.2

58.97

3

包2:农用挖掘机

广州市道相通机械有限公司

30

35.4

11

76.40

1

广州市欧港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29.85

24.4

4

58.25

2

广东驭工机械有限公司

29.76

22.2

4

55.96

3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华南农业大学 地址:五山路483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85131
传真:020-85282580 邮编:510642
(二)采购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楼
联系人:陈健、莫宁含、夏文 联系电话:020-37860541
传真:020-87768283 邮编:51008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陈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85131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健、莫宁含、夏文 联系电话:020-37860541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

招标文件

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4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