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大新县新城初级中学建设项目—2#、3#学生宿舍楼
二、招标编号:E4514002886002365001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6日
四、澄清补遗日期:2023年11月22日
五、更改事项:
澄清补遗事项如下:
序号 | 更改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三章评分办法2.1.3资格审查标准“(二)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满分分值权重(20%)【备注:招标项目如为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项目则须计入此分,其他工程由招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参照执行。】(0.0-20.0分)”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指示,自该文件印发之日起,文件中涉及类型项目招标文件中“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暂停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应用于投标保证金缴纳相关规定。 ): 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100 %(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0 %(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比例范围内在发出招标文件前自行决定,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统自动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核实。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 / 中查询。 |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指示,自该文件印发之日起,文件中涉及类型项目招标文件中“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
2 | 第三章评分办法2.2.2(4) 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满分分值权重:20%)】【备注:招标项目如为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项目则须计入此分,其他工程由招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参照执行。】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指示,自该文件印发之日起,文件中涉及类型项目招标文件中“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暂停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应用于投标保证金缴纳相关规定。 ):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10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取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在发出招标文件前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平台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 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 |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指示,自该文件印发之日起,文件中涉及类型项目招标文件中“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
其余事项不变,特此通知。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新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大新县桃城镇养利路141号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6层
邮编: 532100 邮编:530000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人:岑晰
电话: 0771-3627187 电话:0771-2023617
2023 年 11 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