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遥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行政审批大楼消防设施维修及更换询价的公告
金额
7.35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4/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35万元
招标联系人郝伟杨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4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平遥县行政审批大楼消防设施维修及更换
2、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内容:更换稳压水泵、止回阀、稳压泵控制柜、烟感、声光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模块、报警系统清除故障维修、6层以上消火栓、喷淋注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提供货物、产品、服务等应符合质量安全技术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地点:平遥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124室
3、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现场勘查
1、勘查时间:2023年4月22日上午9:00
2、地点:平遥县柳根西路行政审批大楼
五、报价单提交
1、时间:截止2023年4月24日上午9:00
2、地点:平遥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124室
六、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郝伟杨
2、联系电话:139******2220
至报名截止时间,有效供应商达到3家及以上,将按最低价中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七、报价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设备购置费、运费、税费、安装调试费等全部费用。
项目预算价为:73560元。
项目最高限价:69710.4元。
    
          平遥县行政审批大楼消防设施维修及更换采购项目询价表
根据相关工作管理规定及工作实际需要,现进行询价采购,请你单位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密封报价
(2024年4月24日9:00前交回)。
供应商(盖章)

法人

供应商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平遥县行政审批大楼消防设施维修及更换清单
部门
 品类
序号
品名
单位
预估数量
单价金额(元)
总金额(元)
备注

平遥县行政审批大楼
设备、产品、服务采购
1
稳压水泵

2




2
止回阀

4



3
稳压泵控制柜

1



4
人工费





5
报警系统清除故障维修





6
烟感

20



7
声光报警器

10



8
手动报警按钮

5



9
消火栓按钮

5



10
模块

20



11
6层以上消火栓、喷淋注水



















合计







供应商须知:
一、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1) 供应商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交付标的物。对于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包装方式。(2)供应商投标产品均为经检验合格的生产厂家原装全新合格产品,供应商产品的质量、技术和其他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和出厂标准,询价文件技术要求中未涉及到的质量要求,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3) 施工要求:安装规范应参照国家相关标准.
二、商务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根据采购人需求,5个工作日内完成到货,两周内完成维修安装。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全新、表面无划伤且权属清楚,不得损害他人知识产权。每件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标志,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 (包修、包换、包退),且费用自行承担。
三、服务质量及售后
1. 提供三包服务和现场服务,质保期限 1 年,质保期限自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免费上门服务,在质保期内,同一货物、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出现的,须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新货物,对于质量问题,应无条件调换或退货,供应商接到维修通知后,3 日内完成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提供备品备件。
2.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3.如供应商和厂家承诺的质量更高、服务更优则按其承诺执行。
四、安全责任:本项目自成交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供货完成且验收合格之日止,成交方将负责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因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其他要求:1、供应商须保证供货的质量,所供产品、服务须符合采购人的要求,采购有权将产品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如不合格,按相关要求处理;2、供应商提交产品低于或不满足质量要求时,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并追究供方因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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