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23]zxfz[cs]2020005
预算金额57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郭琳0591-26839512
公告正文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罗源县农业农村局
乙方:福州市晋安区嘉懿禾职业培训学校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3]ZXFZ[CS]2020005的罗源县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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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1806 专业技能培训服务 2020年度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计划培训400人等 通过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在线评价的农民学员比例不低于85%等 1 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57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柒万元整(¥57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在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培训及平台录入上传等相关工作;
4.2交付地点:罗源县凤山镇学前路48号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中标人完成相应的培训任务,收集、制作完成上述的验收材料,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然后出具验收意见书。验收合格,采购人及时给付项目款项。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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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50 合同签订后,培训结束,成交人须提供等额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50%的合同款。
2 50 培训任务完成后,经采购人或委托第三方机构验收检查合格收到成交人须提供等额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再拨付余款。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付款完毕。
10、违约责任
10.1因中标人原因或采购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违约,造成损失的,责任方还需 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中标人或采购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违约,造成损失 的,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 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本项目 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一)服务基本要求 1、培训具体工作需符合以下要求: (1)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0〕35号); (2)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 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0〕36号); (3)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19省 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19〕102号); (4)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和福建省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0〕73号); (5)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农综〔2020〕249号); (6)罗源县农业农村局 罗源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罗源县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罗委农办〔2020〕7号); (7)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闽财农〔2017〕27号); (8)符合福建省农业厅和福州市农业局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实施的有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 2、实施内容 2.1培育对象: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下同)培训对象为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 2.2培训人数、时间:本项目计划培训400人,其中生产经营型(包括经营管理型和专业生产型)不少于200人。每位学员线上培训不少于8学时,总学时不少于40学时(5天),实习实训不少于总学时的2/3(3天),县外实训需占实训总天数2/3以上,安排2个(以上)培训班参加外地区实训。 2.3补助标准:实行包干制(自负盈亏)委托给社会培训机构。在本县辖区内培训(实训)每人每天不超过300元(按每天8学时,含实习实训和线上培训)。线上培训费用(含学员线上学习流量费)按照线下培训补助标准的50%计算,由承担任务的培训单位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全国农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运营服务单位签订协议支付费用。没有提供免费伙食或住宿的,应给予参训人员适当的补贴。 2.4培训要求: 2.4.1培训机构负责学员组织、培训(含基地实训)、项目档案(含培训实施方案、培训计划、培训工作总结、视频专题片、培训项目宣传图册等)、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填报等工作,具体要求和资金使用需严格按照“款三”文件要求执行,保证项目按时通过验收。 2.4.2分类分层培训:按照“省抓示范培训、市抓特色培训、县抓产业培训”的工作思路,罗源县主要负责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培训。专业生产型主要培养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并直接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高素质农业劳动者,提升培训对象的生产组织能力和技术技能水平,提高其生产效率、质量标准和绿色发展水平。技能服务型主要培养掌握专业知识技能的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提升培训对象所从事产业或所在岗位的核心能力、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以及为农业生产提供专业化服务的能力水平。 2.4.3本项目要求同时在高素质农民培训班中全面嵌入电商课程内容,大力提升广大农民运用手机获取信息、管理生产和网络销售的能力和水平。采取线上线下融合培训的方式,通过福建电视台、“云上智农”APP、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福建12316”、“慧农信”等平台,大力普及电商知识和应用技术,推动农村网络应用技术进村入户到人。 2.4.4创新培训模式: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特点,围绕产业周期开展分段式、交替式培育,选好实训基地,强化技能训练。 ①强化分模块培训:对经营主体带头人要强化品 牌创建、市场营销、企业管理、融资担保等内容;对创业创新人员要强化职业素养、团队合 作、科学发展等内容;对种养大户等生产型农民要强化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对农业经理人要着力提高其管人的能力、管事的水平。 ②优化课程设置:培训课程体系分为综合素养课、专业能力课、能力拓展课三类。 ③开展线上线下融合试点:加强“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推广应用,鼓励农业专家、农技推广人员、培训机构、培训教师利用云平台开展指导服务。支持各承担培训任务的单位通过购买服务支付在线学习费用的方式,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培训。可适当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培训试点,计划30人,每位学员线上培训不少于8学时。重点培训食用菌、果茶、花卉苗木、畜牧等专业。 2.4.5培训完成后,通过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在线评价的农民学员比例不低于85%;农民学员对培育的满意度不低于85%。 (二)服务内容 1、培训前期 1.1需充分结合罗源县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需求的具体情况,制定培训实施方案并负责实施,保障培训的效果与质量; 1.2成交人应当对培训过程安全负全责,制定培训工作安全生产与疫病防控预案,提供必要的疫病防护措施,确保培训过程安全,不发生安全与疾病传染事故。 1.3每期的培训课程设 计及师资由成交人按照响应文件中的方案提交采购人审核,由采购人根据本地产业需求进行调整确定; 1.4培训前需将所有授课老师的授课PPT收集齐全并进行初审,禁止PPT中出现广告宣传及推广等内容,初审后至少需在培训开班前2天反馈采购人; 1.5培训学员由成交人负责招生,负责培训对象报名及学员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并编制学员手册,讲师ppt等材料; 1.6与采购人对接,做好培训前的衔接、筹备事宜。 2、培训中期 1.1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教学管理; 1.2负责老师的劳酬及产生的差旅费用; 1.3成交人负责提供培训场所及现场布置(如音响、麦克风、投影、横幅等); 1.4培训签到、培训现场不同角度的拍照记录培训活动过程,并全程录像; 1.5针对课程内容和老师授课情况进行问卷调查,并对问卷调查表整理归档。 3、培训后期 1.1将学员、实践基地等信息录入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培训完成后组织学员对课程内容、老师授课情况、实践基地等进行评价; 1.2保证培训学员考核合格,并取得高素质农民培训结业证书; 1.3每期培训开班后第二天需提供通讯稿(配图片),介绍参加人员、人数、授课及学习情况; 1.4每期培训班结束后一周内需对调查问卷(评价表)进行整理汇总,将原件及汇总结果报送采购人; 1.5提供如下材料报送采购方,同时提供电子版: 培训实施方案和每一期培训计划; 新闻稿(图文版)、其他媒体宣传报道材料(如有); 授课版课件PPT(命名要求:讲师姓名+授课主题); 培训总结(包括:时间及地点、参加人员及人数、培训内容概要、邀请嘉宾、培训评价、存在问题及建议等)培训机构需提供工作总结(含10-15分钟视频专题片、培训项目宣传图册)和《高素质农民培训验收报告单》等项目实施要求的所有材料; 培训学员签到表; 培训现场照片、授课录像视频(命名要求:讲师姓名+授课主题); 具体经费使用明细,相关原始票据扫描件或照片(命名要求:票据内容); 活动签到表 ★(四)疫情防控要求: 1、成交人应根据培训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及疫情防控工作内容。提供培训过程预防和控制突发疫情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教师、员工和参训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培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稳定。 2、 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1)学员需全程随带本人身份证,否则不予进入会场; (2)学员每人每天由供 应商发放1个口罩,培训全程佩戴口罩; (3)参训人员需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八闽健康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2℃)者方可进入; (4)培训机构负责提前做好培训会场消杀,参训人员保持间距1米以上。 ★(四)商业意外保险: 成交人成交之后应为培训班全体教师、员工和参训人员购买培训期内的人身意外保险。 ★(五)绩效管理: 成交人要建立培训台账,切实做到培训台账明晰,并强化对成交人各班次的检查验收,及时填写验收报告单,准确掌握每个班次的培训情况及成效,确保每个培训班次的档案资料完整准确。采购人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对所有培育班次的培训教师、培训基地、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实行线上考核。 (1)培训任务完成时间:应于2020年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规定时限内培训任务完成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合同总价款5%,该项封顶扣20%; (2)培训服务满意度: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合同总价款5%,该项封顶扣15%; (3)满意度调查参评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合同总价款5%,该项封顶扣15%。 如因不可抗拒原因或采购人原因,经采购人和成交人协商一致,可不扣合同款,协商不一致依法仲裁或起诉。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罗源县农业农村局 乙方: 福州市晋安区嘉懿禾职业培训学校
住所: 罗源县凤山镇学前路48号 住所: 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徐宇权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郭琳0591-26839512
联系方法: 18558826868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
账号: 账号: 13195101040023419

签订地点: 罗源县农业农村局
  签订日期:2020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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