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交通工程系汽车底盘机械系统检修和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构造两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建设服务类采购项目
金额
17.48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12/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福建千秋业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HMZB[GK]2022032的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交通工程系汽车底盘机械系统检修和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构造两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建设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服务类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肆仟捌佰元整(¥1748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2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联榕路8号;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省级在线精品课程资源建设服务采购项目质保期为1年。乙方在接到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进行现场技术支持响应,免费提供咨询、维护等服务,并及时将故障原因、处理情况等备案,提供7*24小时服务电话热线,同时也提供持术支持服务直拨热线。如电话服务不能解决的,乙方需在2小时内指派专业人员上门服务。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期结束前一个月内乙方应负责对产品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产品的正常运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乙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合同要求。 6.1.2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1.3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组织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双方代表在验收结果上签字确认。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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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义务履行完毕止。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没有按时履行支付义务,除向乙方补交余款外,应每日按照逾期支付金额的1%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10.2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0%。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安排相应人员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4因乙方原因,致使服务及验收过程中导致第三方权益受损的(如安全事故),乙方除应赔偿第三方相应的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10.5除上述所列情形外,乙方提供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每发现一次,应按照合同总金额1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6上述违约金数额并不影响受损害方另行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该赔偿以受损害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为限。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服务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 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就上述问题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甲方有权进行使用,乙方不得主张任何费用。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保密 14.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为本项目合同提供的条文、规格、计划、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项目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范围。 14.2除了合同本身之外,上款所列举的任何物件均是甲方的财产。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要求后10日内应将这些物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甲方,不得留存任何备份。 14.3乙方违反本保密条款的,应按照合同总金额10%的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原则上从履约保证金中先行扣除,不足部分,乙方须以转账方式支付给甲方,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本条款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至履行结束后均有效。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签订地点: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签订日期:2022年12月30日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福建千秋业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HMZB[GK]2022032的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交通工程系汽车底盘机械系统检修和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构造两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建设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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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2-1 | C020303 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服务 | 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服务 | 见投标文件 | 见投标文件 | 1(批) | 见投标文件 | 1748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肆仟捌佰元整(¥1748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2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联榕路8号;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省级在线精品课程资源建设服务采购项目质保期为1年。乙方在接到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进行现场技术支持响应,免费提供咨询、维护等服务,并及时将故障原因、处理情况等备案,提供7*24小时服务电话热线,同时也提供持术支持服务直拨热线。如电话服务不能解决的,乙方需在2小时内指派专业人员上门服务。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期结束前一个月内乙方应负责对产品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产品的正常运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乙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合同要求。 6.1.2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1.3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组织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双方代表在验收结果上签字确认。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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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0%。 |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义务履行完毕止。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没有按时履行支付义务,除向乙方补交余款外,应每日按照逾期支付金额的1%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10.2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0%。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安排相应人员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4因乙方原因,致使服务及验收过程中导致第三方权益受损的(如安全事故),乙方除应赔偿第三方相应的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10.5除上述所列情形外,乙方提供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每发现一次,应按照合同总金额1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6上述违约金数额并不影响受损害方另行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该赔偿以受损害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为限。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服务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 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就上述问题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甲方有权进行使用,乙方不得主张任何费用。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保密 14.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为本项目合同提供的条文、规格、计划、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项目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范围。 14.2除了合同本身之外,上款所列举的任何物件均是甲方的财产。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要求后10日内应将这些物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甲方,不得留存任何备份。 14.3乙方违反本保密条款的,应按照合同总金额10%的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原则上从履约保证金中先行扣除,不足部分,乙方须以转账方式支付给甲方,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本条款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至履行结束后均有效。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 乙方: | 福建千秋业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闽侯上街联榕路8号 | 住所: |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金桔路230号金辉.城市三环22#楼1层06店面 |
单位负责人: | 陈念东 | 单位负责人: | 刘谊芳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15821679981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35050189640700001564 |
签订地点: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签订日期: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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