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公开征集第四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广西展览馆搭建服务项目承办单位的公告
金额
1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6
公告正文
第四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将于2023年9月6日—10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举办。我厅作为采购人,牵头组织广西展团及企业参展参会。为做好展团的有关服务工作,现对中国-蒙古国博览会展览馆搭建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采购,向社会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竞争,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第四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广西展览馆搭建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展会时长:2023年9月5日—10日(共6天)(暂定,以展会实际活动时间及采购人要求为准);
(二)根据采购人要求,应于展会主办方允许入场搭建及要求撤展之时完成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国际会议中心第四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广西展览馆的搭建及撤展相关工作;展台面积:100平方米。
(三)负责参展相关手续的办理以及展台布展、撤展、展览组织及管理工作。
三、服务保障要求
(一)根据采购人确定的展示主题定位进行第四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广西展览馆搭建服务项目的总体策划、设计、布局。
(二)第四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广西展览馆设计要求主题突出,空间布局合理,采取图片、实物、大屏幕LED相结合的展现形式。
(三)成交供应商需按照第四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布展有关规定的时间、流程及相关要求进行布展及搭建、撤展工作。
四、竞争条件
具有提供第四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广西展览馆搭建服务项目能力的单位。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五、需提交的竞争文件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财务状况报告。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近三年类似业绩。
(七)项目服务方案。
(八)报价表。
以上材料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六、评审标准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位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序号
评审因素及分值
分值
属性
评审标准
说明
1
商务部分(25分)
业绩分
(25分)
客观分

有区内外大型活动展览馆搭建经验的,完成过展位整体形象设计搭建工作的,每完成一个项目得5分,满分25分。
必须提供证明材料;以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为准。
2
技术部分
(60分)
设计及制作方案
(30分)
主观分

一档10分:方案基本符合主题定位,设计较完整;
二档20分:满足第一档要求,整体规划完整,活动方案详细,活动流程和功能分区合理;
三档30分:满足第一、第二档要求,满足活动的需求,与主会场主题特色协调统一,活动流程全方面考虑到位,具有特色展区设计方案,充分满足第四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广西展览馆搭建服务项目需求,落地性强且展示宣传价值高,同时有效整合推广。
未提供方案得0分
布撤展执行方案
(15分)
主观分

一档5分:所提供的布展方未能满足活动保障需求,布展方案内容不完整,基本没有针对性;
二档10分:所提供布展方案基本满足活动保障需求,布展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有考虑实际需求;
三档15分:所提供布展方案非常贴合活动保障的需求,并且布撤展方案内容详尽、充分地考虑了实际需求,有很强的针对性。
未提供方案得0分
服务质量承诺
(15分)
主观分

一档5分:所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不完善,未能满足展览馆保障的需求,内容不完整、逻辑性差、未考虑实际需求;
二档10分:所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较完善,基本满足展览馆保障的需求,内容完整、条理清晰、有考虑实际需求;
三档15分:所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完善,贴合展览馆保障的需求,并且内容详尽、条理清晰、有很强的针对性。
未提供方案得0分
4
响应报价分
(15分)
客观分

以满足相关要求且最后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价格分满分分值

5
综合得分

=1+2+3+4(各项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七、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应该确定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人将通知中标人并与之签订项目服务合同。
八、验收成果
需提供项目验收总结报告、图片、视频(如有)等资料,总结报告需提供电子版本一份,打印纸质版(加盖公章)两份备案。
九、项目预算及付款方式
(一)项目预算:11万元。
(二)审核流程:我厅将根据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开会研究,经过全方位的考评审核对比后选出一家公司作为本次项目的承办单位。
(三)付款方式:待项目完结后,中标人提供项目结案报告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通过后开具有效等额发票,采购人予以转账拨付,具体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十、提交竞争文件时间
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6日17:00(请以特快专递送达,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10号中国-东盟经济中心3号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1209室)。
联系人:韦明,电话:0771-275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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