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周高闸拆除重建项目
发布时间:2024-04-08 17:5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景县周高闸拆除重建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景县周高闸拆除重建项目已由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景发改农字[202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景县江江河灌区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其他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国债80%,省级配套资金7%,其他资金由县财政解决,招标人为 景县江江河灌区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周高闸拆建工程包括上下游连接段、闸室段拆除重建及启闭设备更换等。
2.2施工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4质量标准:合格
2.5工期:10个月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涉及1个标段:景县周高闸拆除重建项目招标;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6日09:00至2024年01月22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 )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具体流程请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在“常用文件”栏目下载操作手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投标单位须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网站(http://hsggzy.hengshui.gov.cn)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网站(http://hsggzy.hengshui.gov.cn),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持所需的各项材料到现场一次性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外地投标单位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
4.4投标单位须在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未经注册的投标单位在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 ),按照首页“客服中心”中“投标人注册指南”进行注册。
4.5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现场办理流程参照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指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05日13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开标地点: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潜在投标人均无需参加现场开标,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参加远程开标。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景县江江河灌区管理中心
地 址: 衡水市景县
联 系 人: 田野
电 话: 0318-805619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至成中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32号旺角国际14层1408,1409,1410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785855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