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境外地质地形资料采购(2024年)”承担单位竞争性谈判优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6/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计划对“重要海峡通道遥感地质调查”项目中的“境外地质地形资料采购(2024年)”承担单位实施优选,通过评审委员会,利用现场打分的方式,公平、公正、公开的优选出任务承担单位,并在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官网发布邀请和优选结果,现邀请国内相关单位参加,公告如下:
一、任务目标及技术指标要求
1.任务目标
为保障“重要海峡通道遥感地质调查”项目任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本年度需采购xx海峡沿线工作区的境外地质地形资料。主要包括工作区栅格或矢量的地质图、水文地质图、地形图、海图等资料图件及相关地质资料标准化处理产品。
2.产品技术参数要求
2.1栅格图技术要求
(1)地质图和地形图等资料覆盖面积均在工作区范围内(可按照境外图幅采购);
(2)地质图和地形图以大于1:250000比例尺为主,海图以大于1:100000比例尺为主;
(3)栅格图件扫描精度大于等于300DPI,数据格式GeoTIFF或JPG;
(4)栅格图件图面板式:图面完整、平整,无明显折痕、变形、无坏线;
(5)栅格图件色彩要求:对比度适中,无严重偏色,失真。
2.2矢量图技术要求
(1)收集相关矢量资料覆盖面积均在工作区范围内;
(2)收集相关矢量资料比例尺大于1:50000为主;
(3)矢量要素图面完整,要素清晰,矢量数据库完整,不能有拓扑错误;
2.2空间校正要求
(1)大地坐标:“CGCS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分带方式: 6°分带;
(3)配准点数量:不少于5个/幅;
(4)纠正残差值:< 2。
2.3 数据覆盖范围
xx海峡及周边地区,面积约16000平方公里(具体位置咨询联系人)。
二、工作时间要求
2024年6月—2024年9月
三、提交成果要求
1. 工作区1:50000地形图空间校正栅格图件,不少于50个图幅,GeoTIFF或JPG格式;
2. 工作区1:50000、1:125000、1:500000地质图空间校正栅格图件,不少于10个图幅,GeoTIFF或JPG格式;
3.工作区1:50000土地利用现状矢量数据产品,一套,shp格式;
4.工作区1:100000及以上海图,不少于20个图幅,GeoTIFF或JPG格式;
5. 境外地质地形资料质量检查报告,一份,电子版;
6.所有栅格图件原始资料(未纠正)1套,不少于100幅。
四、保密要求
1.应按要求及相关行业标准,按时、保质地向项目组提交合格的数据产品,并保证对所有数据负保密责任,不得传播,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任务完成后完全删除。
2.保密内容:项目组提供的所有图件资料,相关信息,成果等。
3.涉密人员:参与本项工作的全体人员。
4.保密期限:永久。
五、验收标准和方式
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验收。
六、经费
优选出的任务承担单位完成本项工作费用不超过: 人民币 壹拾贰万贰仟元整(¥122,000.00)。
七、双方责任与义务
1、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1)按时拨付工作所需的经费;
(2)严格把控所采购的数据质量。
2、供应方:
(1)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委托的工作任务内容。
(2)向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提供的成果数据与图件,版权归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所有。
(3)严格保守成果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给任何个人和单位。
(4)不得对承担的任务进行转包。
八、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及其关联的附属机构;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优选。
九、优选须知
1.必须严格按照优选公告要求编写优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工作基础、质量评价、团队力量、保密管理措施等方面),要求内容齐全,字迹清楚,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提供参选单位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复印件、业绩说明等。
2.合同将授予符合优选公告要求、能圆满履行合同、买方最为有利的参选人;最低参选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唯一条件。
3.参加优选所提供的文件(5份),封皮密封加盖公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必须于2024年6月24日16:00前将送至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联系人:张智轩;电话:010-62060054,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航遥中心,邮编:100083)方为有效。
4.优选安排:以联系人通知为准。
附件:评分表.docx
以上解释权归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2024年6月20日
一、任务目标及技术指标要求
1.任务目标
为保障“重要海峡通道遥感地质调查”项目任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本年度需采购xx海峡沿线工作区的境外地质地形资料。主要包括工作区栅格或矢量的地质图、水文地质图、地形图、海图等资料图件及相关地质资料标准化处理产品。
2.产品技术参数要求
2.1栅格图技术要求
(1)地质图和地形图等资料覆盖面积均在工作区范围内(可按照境外图幅采购);
(2)地质图和地形图以大于1:250000比例尺为主,海图以大于1:100000比例尺为主;
(3)栅格图件扫描精度大于等于300DPI,数据格式GeoTIFF或JPG;
(4)栅格图件图面板式:图面完整、平整,无明显折痕、变形、无坏线;
(5)栅格图件色彩要求:对比度适中,无严重偏色,失真。
2.2矢量图技术要求
(1)收集相关矢量资料覆盖面积均在工作区范围内;
(2)收集相关矢量资料比例尺大于1:50000为主;
(3)矢量要素图面完整,要素清晰,矢量数据库完整,不能有拓扑错误;
2.2空间校正要求
(1)大地坐标:“CGCS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分带方式: 6°分带;
(3)配准点数量:不少于5个/幅;
(4)纠正残差值:< 2。
2.3 数据覆盖范围
xx海峡及周边地区,面积约16000平方公里(具体位置咨询联系人)。
二、工作时间要求
2024年6月—2024年9月
三、提交成果要求
1. 工作区1:50000地形图空间校正栅格图件,不少于50个图幅,GeoTIFF或JPG格式;
2. 工作区1:50000、1:125000、1:500000地质图空间校正栅格图件,不少于10个图幅,GeoTIFF或JPG格式;
3.工作区1:50000土地利用现状矢量数据产品,一套,shp格式;
4.工作区1:100000及以上海图,不少于20个图幅,GeoTIFF或JPG格式;
5. 境外地质地形资料质量检查报告,一份,电子版;
6.所有栅格图件原始资料(未纠正)1套,不少于100幅。
四、保密要求
1.应按要求及相关行业标准,按时、保质地向项目组提交合格的数据产品,并保证对所有数据负保密责任,不得传播,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任务完成后完全删除。
2.保密内容:项目组提供的所有图件资料,相关信息,成果等。
3.涉密人员:参与本项工作的全体人员。
4.保密期限:永久。
五、验收标准和方式
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验收。
六、经费
优选出的任务承担单位完成本项工作费用不超过: 人民币 壹拾贰万贰仟元整(¥122,000.00)。
七、双方责任与义务
1、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1)按时拨付工作所需的经费;
(2)严格把控所采购的数据质量。
2、供应方:
(1)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委托的工作任务内容。
(2)向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提供的成果数据与图件,版权归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所有。
(3)严格保守成果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给任何个人和单位。
(4)不得对承担的任务进行转包。
八、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及其关联的附属机构;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优选。
九、优选须知
1.必须严格按照优选公告要求编写优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工作基础、质量评价、团队力量、保密管理措施等方面),要求内容齐全,字迹清楚,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提供参选单位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复印件、业绩说明等。
2.合同将授予符合优选公告要求、能圆满履行合同、买方最为有利的参选人;最低参选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唯一条件。
3.参加优选所提供的文件(5份),封皮密封加盖公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必须于2024年6月24日16:00前将送至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联系人:张智轩;电话:010-62060054,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航遥中心,邮编:100083)方为有效。
4.优选安排:以联系人通知为准。
附件:评分表.docx
以上解释权归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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