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新购置的营业办公用房装饰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7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17/05/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ycg2017013
预算金额27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唐女士0570-301017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程女士0570-2720123
标书截止时间2017/05/15
投标截止时间2017/05/25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 理机构,受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的委托,就其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新购置的营业办公用房装饰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二次)进 行公开招标。具体如下:

1 、招标编号:HYCG2017013

2 、项目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新购置的营业办公用房装饰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二次)

3 、采购内容: 本工程建设地点在衢州市西区白云中大道与花园东大道交叉口的衢州颐高科技创业园电子商务大厦南楼1-17层及22层部分房产。本工程建安投资费用约为2700万元,计划工期200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图纸的全部内容及其深化后图纸内容和招标人同意的合理变更项目内容的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内监理。

4 、合格的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

4.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4.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浙江省以外监理企业须持有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衢州市区(市本级、柯城区、衢江区)以外的浙江省内监理企业须持有《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手册》 ;

4.3 项目总监须具有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不得有在建工程的监理业务(含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监理业务)[1、以开标现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2、在监工程指的是取得物防责任主体(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签署合格的竣工验收汇总表或备案表之前的工程,余同];

4.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为准,如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则取消投标资格。平台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 );

4.5 近五年内,未与农行系统任何单位发生过诉讼争议,与农行系统任何单位合作过程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

4.6 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农业银行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联等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不得参与该项目采购;

4.8 投标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农业银行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联等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不得参与该项目采购”的承诺书(承诺书须提供原件,见投标文件格式十四);

4.9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5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6 、招标文件的发售:

6.1 发售时间: 2017年 5 月 5 日至 2017年 5 月 15 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 )。

6.2 发售地点: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衢州市衢江区衢州花园售楼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②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

6.3 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25 日 9:30 时,地点为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衢州市衢江区衢州花园售楼部】会议室

8、开标时间与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9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5000 元整,于2017年 5 月 24 日16:00前足额交纳【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交纳的票据凭证(进帐回单等,可以为复印件)递交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以便核查保证金到账情况】,保证金 以专用账户实际收到款项的时间为准。交纳地点: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 ( 咨询电话:0570-2720123);交纳方法:投标人可采用网银(电汇)方式交纳,也可采用银行汇票、转帐支票(限衢州市内)方式到单位开户行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该投标企业自用账户中汇出。开户行:衢州市衢江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浮石分社;帐号:201000154364797;开户单位: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 。

10 、招标文件的澄清:

10.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要求答复或澄清招标文件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6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

10.2 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 招标文件的澄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自行到网上查看,视为已获取。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0.3 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和下载招标人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可以不作收到澄清确认。投标人在规定时间未提交疑问的,视作默认对本次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无疑问,招标人对其提出的问题可以不作澄清。

11 、招标文件的修改:

11.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1.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网上公布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作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自行到网上查看,视为已获取。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

11.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网上公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 ( 答疑)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修改文件为准;

11.4 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网上公布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如果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2 、联系方式: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女士 电话:0570-2720123 1575707558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联系人:唐女士 电话:0570-3010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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