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4.08热轧、冷轧、炼焦、冷轧硅钢液压缸等修复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广吉0412-6734830
招标代理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韬673677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4.08热轧、冷轧、炼焦、冷轧硅钢液压缸等修复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24.08热轧、冷轧、炼焦、冷轧硅钢液压缸等修复AGGFGSFGZHD240905155104招标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设备技术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24.08热轧、冷轧、炼焦、冷轧硅钢液压缸等修复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1、评估业绩:提供2019年以来制造新品或修复伺服液压缸类备件的业绩(提供新品制造或修复合同及对应发票原件的扫描件)。

2、提供的业绩需能证明符合招标业绩要求,如型号等信息无法确定,需补充提供图纸、协议等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1、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能力要求:1、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实施修复标件所含缺陷的能力,发生质量问题技术人员需按生产厂要求及时到现场协调解决。

其他要求:"1、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文件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如企业营业执照上未显示注册资金,投标人必须提供注册资金相关证明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分公司报价的,须取得法人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投标人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3、依法限制失信人投标,投标单位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无发生重大危害事故记录,并且与鞍钢集团无经济纠纷。

4、要求提供涵盖投标内容相关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

5、相关人员有需要进入甲方现场时,必须严格按照《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加强外来人员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执行。与生产厂签订安全告知书,有生产厂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现场。

6、修复件上线使用寿命需达生产厂要求,未达寿命承修方免费返修,发生质量问题技术人员48小时到现场。

7、本项目不强制要求提供服务方案。

8、以上文件评标委员会保留查看原件权利。

注:生产厂项目负责人:

热轧:朱明儒137 0012 4099;

         王绪凯137 0412 1022;

          方桂林138 4122 0880;

冷轧:刘鹏131 8803 8300;

硅钢:勾丹150 4228 2030;

炼焦:王波135 9121 4425;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06日08时15分2024年09月18日08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8日08时1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设备技术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鞍山市铁西区环钢路1号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联系人:

王广吉

联系人:

刘韬

电话:

0412-6734830

电话:

6736776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国贸公司以及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312866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9.       其他事项

 

20240905

                                                                    公章E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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