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地铁传统媒体制作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18/10/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地铁传统媒体制作项目比选公告
广州地铁传统媒体制作项目比选公告
项目名称 | 广州地铁传统媒体制作项目比选公告 | ||
项目编号 | ZBGS20181019001 | 项目类型 | 其他 |
招标类型 | 服务招标 | 采购物资分类 | 材料、备件及生产用工器具 |
公告开始时间 | 0001-01-01 00:00 | 公告结束时间 | 0001-01-01 00:0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8-10-24 10:3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18-10-26 10:00 |
广州地铁德高广告有限公司就传统媒体制作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 项目名称:广州地铁传统媒体制作项目 二、 比选单位:广州地铁德高广告有限公司本项目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 020-37183085
三、 项目地点:广州市 四、 项目概况广州地铁德高广告有限公司(下称“比选人”)经营广州地铁一号线、四号线、六号线、七号线、八号线、十四号线、知识城线(未开通线路的开通信息最终以政府批复的为准)的传统媒体。
本项目拟对以上线路范围内的媒体制作进行比选(具体经营范围以比选文件为准),选定制作单位。地铁传统广告媒体包括:灯箱 (包括灯箱、超级灯箱、特型灯箱、360度包柱灯箱、柱面灯箱、三面翻灯箱等),梯牌,列车看板,贴类媒体等。媒体制作单位须承担相应的媒体测量、制图、广告画面成品运输、部分媒体上下刊、巡检及画面整改等工作。
五、 标的及比选内容 (一) 本项目比选线路范围为比选人经营的广州地铁线路范围(未开通线路的开通信息最终以政府批复的为准)。 (二) 比选内容:对以上线路的传统广告媒体的媒体制作单位进行比选。响应人须有能力承担地铁媒体的测量、制图、广告画面成品运输、部分媒体上下刊、巡检及画面整改等工作。 (三) 本项目设置响应限价,以比选人发出的比选文件为准。 (四) 合同期: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五) 本项目最终将选定2家制作单位。 (六) 项目将先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向审查合格单位发放比选文件,收到响应文件后再进行内部评审。 六、 响应人合格条件响应人须是独立法人,并具有经营本项目所需的资质与实力,须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 (二) 响应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三) 响应人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四)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广告业。 (五) 响应人2017年或2018年内承接过地铁媒体制作业务。 (六) 响应人(及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或其他关联企业)在2013年-2017年间未与比选人或比选人的股东单位发生包括诉讼、仲裁和调解在内的争议解决程序。 (七) 响应人2017年营业收入须超过1000万。 (八) 响应人拥有14台或以上符合要求的喷绘设备,其中至少包括户内写真机8台、户外喷绘机3台、户外3.2米或以上UV机1台、雕刻机1台、自动过膜机1台,有能力制作灯片(普通灯片及UV灯片)、背胶裱PVC、可移背胶、地贴、车贴、UV灯布、卡布灯箱布等地铁常用广告媒体。设备要求如下: a) 户内写真机:要求产量大于20㎡/小时/台; b) 户外喷绘机:要求产量大于18㎡/小时/台; c) 户外3.2米或以上UV机:产量为36㎡/小时/台或以上 ; d) 雕刻机:可用于切割任何图形样片,无需开模; e) 设备均需处于正常工作状况。 (九) 响应人需在广州设有固定生产场地; (十) 响应人在2018年3-9月在职且连续购买广州地区社保人员不少于20人。 七、 报名的时间、地点符合条件的响应人,按附件要求准备文件,文件一式一份盖章密封。响应人提交的文件必须与实际情况一致。
提交报名文件日期:2018年10月24日至2018年10月26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时间:上午10:30—11:30,下午2:30-4:30。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6日上午10:00
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8号海航大厦2705-09单元
八、 响应人须提交以下资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一) 响应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且须加盖公章。 (二)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且须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且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三) 2017 年或2018年响应人与地铁业主或地铁媒体直接代理单位签订的媒体制作服务合同(至少一份,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合同内容须包括经营城市名称、服务类型、经营期限;或由地铁业主出具的包含以上三项合同内容的证明。 (四) 响应人关于“未与比选人或比选人的股东单位进入包括诉讼、仲裁和调解在内的争议解决程序”的声明。 (五) 2017 年公司营业额证明为加盖公章的2017年审计报告或其他可证明2017年营业收入的文件,包括由税局出具并盖章的收入纳税证明或第三方认可的审计报告。 (六) 响应人14台或以上喷绘设备的购置发票,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包括设备清单、媒体制作能力说明。 (七) 响应人在广州设有固定生产场地的有效租赁合同或自有物业证明并加盖公章。 (八) 响应人在2018年3月至9月给予在职职工连续购买广州地区社保的证明文件(需提供社保局打印的清单并加盖公章)。比选人根据上述资料与响应人资格对照审查,决定是否接受响应人的报名,报名文件格式与资格审查办法详见附件。
广州地铁德高广告有限公司
2018年10 月19日
相关附件:
- 广州地铁传统广告媒体制作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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