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尹成明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华森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安徽德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吨石榴皮提取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

安徽德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巢湖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进行年产300吨石榴皮提取物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300吨石榴皮提取物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宿马园区农产品与食品深加工产业园。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

项目内容:项目拟占地约100亩,新建建筑面积35000m2,包括水解车间、提纯车间、粉碎车间、包装车间、环保车间仓储、综合服务楼等。项目建成后年产150吨石榴皮鞣花酸,150吨安石榴甙。其中项目一期租用园区2600平方米标准化厂房作为生产基地,预计可实现年产100吨石榴皮提取物。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德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宿马园区鸿丰生物科技园

联系人:尹成明

联系电话:1360660022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巢湖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齐工

联系电话:15212528220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项目为租赁已建标准化厂房,施工期主要进行设备安装及辅助工程建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设备安装过程产生的噪声、垃圾等。可通过以下措施减少污染的影响:加强施工管理,注意材料的堆放;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尽量安排在白天,尽量采取低噪声设备等;及时清理垃圾、严禁随意丢弃和堆放等。采取以上建议措施后,该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
1、水环境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主要污染物是COD、BOD5、SS、氨氮和氯离子等。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宿马北部污水处理厂;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排入地表水新河,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环境空气污染物主要为成品粉碎筛分废气、车间无组织和盐酸罐区废气等。经集中收集+布袋式除尘器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过程中各种机械设备噪声,根据声源特性及产生位置,将各噪声源均置于室内,同时采取基础减震、加强绿化、距离衰减等措施达标排放,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浸提液过滤石榴皮渣、碱溶液过滤废渣、除尘器除尘灰、污水处理站污泥、职工生活垃圾及纯水制备产生废渗透膜。浸提液过滤石榴皮渣收集后委托火电厂燃烧;碱溶液过滤废渣主要为砂石、石榴皮等,收集后委托火电厂燃烧;成品除尘灰作为产品外售;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压滤处理后委托火电厂燃烧;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项目纯水制备产生废渗透膜(HW13)由纯水系统提供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合理处置。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安徽德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吨石榴皮提取物项目(一期工程)在采取完善、具体可行的防治污染环保措施后,对外界的环境影响较小,在当地环境可接受的容量范围内。本项目具有明显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环境与经济发展规划,符合环保政策。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直接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及面谈等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意见。

安徽德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巢湖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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