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市本级]湖州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公交车人工充电服务及充电桩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黄杰1386826592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浙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伟0572-2885823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湖州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湖州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公交车人工充电服务及充电桩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公交车人工充电服务及充电桩维修服务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拟定为湖州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工充电服务费约为0.22元/度。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现充电服务涉及的充电设备,全部安装在湖州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自有的公交场站内,仅为湖州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的自有公交车辆进行充电,该项目服务对象单一。本公交场站安全级别高,仅允许湖州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人员进入维修,不允许其他社会人员进入。所有场站须实行封闭式管理并配备场管人员,以配合场站充电设备的日常管理。
2.公交车运营属于社会公益性服务,公交车的及时充电对于保证其社会服务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需要保证充电桩维修的迅速和及时。由于本项目充电桩使用年限较长,维修次数日渐增多,需要维修单位有足够快的响应时间,确保公交车的充电和正常运行。若响应不及时,导致公交车不能正常运行,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本项目的服务时间要求在20个小时以上(早上6:00至次日凌晨2:00)。
湖州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实施该项目,能够更快、更准确的掌握充电设备存在的问题,提高解决问题的速度,确保正常充电工作及公交车的正常运行。因为充电桩全部安装在湖州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场站内,湖州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可确保场站安全,无其他社会人员进入,能够做到对场站的封闭式管理,且具有一级监控平台,配备专职安全监控人员对场站进出车辆、人员、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实行24小时实时线上管控,相比于其他公司能够确保公交场站的安全性。为应对该项目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确保公交场站的安全运行和充电桩的维修的及时性,避免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选择湖州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为供应商。
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湖州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为承接本项目的唯一合适供应商,“湖州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公交车人工充电服务及充电桩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符合《湖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经专家论证小组合议,建议该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为湖州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湖州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二环西路2008号1幢10楼
三、论证专业人员信息
何秋萍、吴春、武建国
四、公示期限
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9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州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杰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二环西路2008号1幢3楼
联系电话:13868265920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浙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伟
联系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太湖路777号
联系电话:0572-2885823
 
七、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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