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7-330691-04-01-116534
预算金额169.01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华锋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肖周明15925810886
标书截止时间2021/12/10
投标截止时间2021/12/27
公告正文

绍兴集成电路产业园(皋埠片区)环境提升工程(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集成电路产业园(皋埠片区)环境提升工程(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滨海新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107-330691-04-01-116534(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集成电路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集成电路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越城区皋埠街道。

2.2 建设规模:工程位于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计划对绍兴集成电路产业园(皋埠片区)进行环境提升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滨水景观绿道3.1公里;提升临江路两侧、银城路东侧、香积路南侧绿化空间约7.4万平方米;建设滨水休闲活动空间约1.6万平方米;同时,包括一起覆绿建筑改造、汽车餐厅、停车场等其他配套建设工程。项目建安费:7931.05万元。

招标估算价:约169.0114万元。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全过程监理、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结算审核(初审)等内容。

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监理:建设过程中的工程监理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

①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业务,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进行监督和控制;

②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

③签发经设计单位认可并经招标人审定同意的变更联系单;

④签发工程材料、设备质量文件,审核并签收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技术文件,对隐蔽工程验收、材料试验、进度报表等有关资料进行复核检查,无误后签发给施工单位,检查督促安全工作;

⑤工程完工初验后(含中间交接)签发由施工单位提出的完工验收报告,并参与招标人组织的完工验收;

⑥按招标人要求定期向招标人汇报工程实际进度与质量情况;

⑦审定承包单位移交的工程,建立技术档案和完工图。

⑧招标人要求其它事项。

(2)全过程造价控制:

①对本项目的工程结算审计(初审)服务;

②根据承包合同、进度计划编制用款计划书;

③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

④负责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

⑤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依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

⑥协助招标人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招标人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⑦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

⑧通过对工程项目前期阶段、施工阶段的现场跟踪,就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合同管理、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及形象进度等涉及工程费用方面的问题配合发包人提供咨询和控制;

⑨配合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⑩跟踪审计需符合浙审投〔2014〕27号《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实施细则》和《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施细则》的要求;

?提供招标人要求的与造价控制相关的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

2.4工程类别:工程咨询。

2.5服务期限:自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工验收后缺陷责任期满且完成竣工验收决算审计结束,其中施工工期约150日历天(具体与实际施工期同步)。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分项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且无在监工程。

②监理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且无在监工程。

③造价咨询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下同)。

拟派上述人员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年08月至2021年10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非独立法人分公司社保均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

注:项目总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均需独立配备,不得兼任。

联合体投标的总项目负责人、项目监理负责人需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有效的入库登记信息。(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

3.3.2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分项负责人近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合计不得超过2家。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注:本次服务招标的专家费、评标期间餐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06日 8:30 时至2021年12月10日 17:00时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0.191.224.183:8081/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联合体投标的上述内容只要求牵头人。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3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1年12月23日17:00时前缴纳(若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缴纳方式为:

5.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共二个,企业可自主选择其中一个账户缴纳(账号在中心现有建设项目保证金专户下按照项目动态随机生成):

账户一: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账户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6232511450355014

账户二:开户银行名称: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户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3110810044511109286

5.2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0.191.224.183:8081/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入围10家。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本工程不采用电子投标和辅助评标)。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09:30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3楼指定开标室(延安东路660号)。

6.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

6.6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7.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集成电路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银桥路326号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亿兆大厦18楼

联 系 人:陈华锋联 系 人:肖周明

电 话:15925803570电 话:15925810886

招标人:绍兴集成电路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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