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千佛寨摩崖造像抢险加固保护工程(第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童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老师028-6304773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05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千佛寨摩崖造像抢险加固保护工程(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2-12-05 11:1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千佛寨摩崖造像抢险加固保护工程(第二次)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千佛寨摩崖造像抢险加固保护工程(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安发改审批[2019]9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安岳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建设资金来自  2013、2014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安岳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安发改审批[2019]9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安岳县岳阳镇

  2.2.建设规模: 千佛寨龛窟裂隙处理、危岩体加固、地表水治理及道路整修等。

    2.3 招标范围: 施工图和招标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的施工

    2.4 标段划分: 施工 1 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 300日历天。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业务范围须具备石窟寺和石刻保护)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全国性文物保护行业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业务范围石窟寺和石刻)。(注:因该项目为文物保护工程,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文物局2014年4月8日发布))施工负责人需要求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责任工程师证)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12月06日 开始登陆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ggzyjyzx.ziyang.gov.cn/),在首页注册及登录板块点击“建设工程入口”。或登陆四川建设网网站(http://www.sccin.com/),点击“电子招标”栏目,在左侧栏目中选择“资阳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新版)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1月05日 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ggzyjyzx.ziyang.gov.cn/),在首页注册及登录板块点击“建设工程入口”。或登陆四川建设网网站(http://www.sccin.com/),点击“电子招标”栏目,在左侧栏目中选择“资阳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新版)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四川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安岳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    址: 安岳县岳阳镇顺城街 159 号

 邮    编: /

 异议受理联系人: 童先生

 联系电话: 028-24522497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号楼21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老师

 电    话: 028-63047730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8. 监督部门

 投资主管部门: 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028-25038206

 行业主管部门: /  电话: /

 

    年  月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相关资料下载:

  1. 千佛寨摩崖造像抢险加固保护工程(第二次)的招标文件.zb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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