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魏桥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清河一路雨污管网实施工程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服务及跟踪审计、竣工结算服务》选取中介机构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魏桥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清河一路雨污管网实施工程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服务及跟踪审计、竣工结算服务
项目编号:ZJCS202406260029
项目申请单位:邹平市魏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文华
联系电话:13615439700
中介超市联系电话:
项目基本情况:1、服务地点:邹平市魏桥镇;
2、服务内容:本项目为魏桥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清河一路雨污管网实施工程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服务及跟踪审计、竣工结算服务选取中介服务机构。
3、项目完成时限:
①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0日内编制完成;
②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至工程结算完毕终止。
4、服务期限:①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开始实施,至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经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审核完毕并提交报告止;
②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至工程结算完毕终止。
5、付款方式:①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经相关部门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如有),建设单位接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文件之日起,10日内付清;
②跟踪审计服务费付款方式:施工期间,按各工程形象进度造价计算的跟踪审计服务费的80%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后跟踪审计服务费付至100%;
③竣工结算阶段不收取委托方的费用,结算值核增(减)额5%以内不计取费用,核增(减)额5%以外,按[核增(减)额-提报值*5%]*5%计取,由施工单位承担。
6、上限费率:
①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服务上限费率为4‰(计算基数为建设单位最终接收的工程控制价数值),供应商的投标费率不得超出上限费率,否则按废标处理;
②跟踪审计服务费上限价为:经审定后的形象进度造价*4‰;
【注:①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服务费及跟踪审计服务费上限价各自均为4‰,供应商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报价及跟踪审计报价只须报一个费率即可,按照相应服务费计算基数分别乘以中标费率进行相关服务费的结算;
②竣工结算阶段不收取委托方的费用,无须报价,结算值核增(减)额5%以内不计取费用,核增(减)额5%以外,按[核增(减)额-提报值*5%]*5%计取,由施工单位承担。】
7、结算方式:
①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服务费结算方式:按照经相关部门评审后的控制价*中标费率进行结算;
②跟踪审计服务费结算方式:按照经审定后的形象进度造价 * 中标费率进行结算;
③竣工结算服务费结算方式:竣工结算阶段不收取委托方的费用,无须报价,结算值核增(减)额5%以内不计取费用,核增(减)额5%以外,按[核增(减)额-提报值*5%]*5%计取,由施工单位承担。
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当地政府有关文件规定。
项目完成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算完毕终止
拟定服务费:上限25
中介服务机构条件: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应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供报价前6个月内任意月份的缴费记录证明)。
超市业务类型:工程造价咨询 ,
项目编号:ZJCS202406260029
项目申请单位:邹平市魏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文华
联系电话:13615439700
中介超市联系电话:
项目基本情况:1、服务地点:邹平市魏桥镇;
2、服务内容:本项目为魏桥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清河一路雨污管网实施工程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服务及跟踪审计、竣工结算服务选取中介服务机构。
3、项目完成时限:
①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0日内编制完成;
②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至工程结算完毕终止。
4、服务期限:①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开始实施,至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经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审核完毕并提交报告止;
②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至工程结算完毕终止。
5、付款方式:①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经相关部门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如有),建设单位接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文件之日起,10日内付清;
②跟踪审计服务费付款方式:施工期间,按各工程形象进度造价计算的跟踪审计服务费的80%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后跟踪审计服务费付至100%;
③竣工结算阶段不收取委托方的费用,结算值核增(减)额5%以内不计取费用,核增(减)额5%以外,按[核增(减)额-提报值*5%]*5%计取,由施工单位承担。
6、上限费率:
①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服务上限费率为4‰(计算基数为建设单位最终接收的工程控制价数值),供应商的投标费率不得超出上限费率,否则按废标处理;
②跟踪审计服务费上限价为:经审定后的形象进度造价*4‰;
【注:①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服务费及跟踪审计服务费上限价各自均为4‰,供应商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报价及跟踪审计报价只须报一个费率即可,按照相应服务费计算基数分别乘以中标费率进行相关服务费的结算;
②竣工结算阶段不收取委托方的费用,无须报价,结算值核增(减)额5%以内不计取费用,核增(减)额5%以外,按[核增(减)额-提报值*5%]*5%计取,由施工单位承担。】
7、结算方式:
①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服务费结算方式:按照经相关部门评审后的控制价*中标费率进行结算;
②跟踪审计服务费结算方式:按照经审定后的形象进度造价 * 中标费率进行结算;
③竣工结算服务费结算方式:竣工结算阶段不收取委托方的费用,无须报价,结算值核增(减)额5%以内不计取费用,核增(减)额5%以外,按[核增(减)额-提报值*5%]*5%计取,由施工单位承担。
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当地政府有关文件规定。
项目完成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算完毕终止
拟定服务费:上限25
中介服务机构条件: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应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供报价前6个月内任意月份的缴费记录证明)。
超市业务类型:工程造价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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