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昆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自治区环境日哈密主场活动舞美展区场地布置制作服务项目(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6/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kczb-2023-005-01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联系人-0991-281929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昆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艳飞1399968207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3年自治区环境日哈密主场活动舞美展区场地布置制作服务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3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KCZB-2023-005-01 

    项目名称:2023年自治区环境日哈密主场活动舞美展区场地布置制作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3年自治区环境日哈密主场活动舞美展区场地布置制作服务项目(二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2023年六五环境日自治区主场活动暨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月启动仪式硬件设施布置,包含活动要求的活动主题及延展设计、前期舞美创意设计、舞台制景、舞美制作服务、舞台搭建、签到区域布置、门头布置、展区布置、灯光设备提供等服务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0日2023年07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3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7月03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请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 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密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哈密市伊州区翰林路13号

联系方式:0902-22588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昆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北路35号京龙大厦12层1208室

联系方式:13999682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艳飞

电 话:13999682075










附件信息:

  • 哈密主场活动舞美展区场地布置(二次)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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