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眉山天府新区仁寿区域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清水医院建设项目)临建土建工程分包报名中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0/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朱**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竞价轮次
轮次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剩余时间
第一轮 2023-10-18 17:54:34 2023-10-20 18:00:00 00天00小时00分00秒
第二轮 2023-10-20 18:10:00 2023-10-20 18:40:00 - -

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眉山益川建筑有限公司
资料费(报名费): 200 元 (报名后线上扫码缴纳) 保证金: 30,300.00 元 (请按照动态账户信息缴纳)
联系人: 朱** 联系电话: 028 **** 5993
企业类型: 施工 发包定价 最低下浮:0.00% - 最高下浮:100.00%
项目概况:
眉山天府新区仁寿区域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清水医院建设项目)临建土建工程分包,包括:1、项目经理部及民工驻地土方、基础、沉淀池、水沟、花台、场坪硬化、绿化工程、彩钢棚搭建、门柱、旗台、路灯安装等(不含办公家具及设备);2、K型房(面积约1400㎡)室内水电安装、户外水电安装、底板、墙面装饰及其他零星工程。具体详见后附清单。

质量要求
满足设计规范,达到验收标准。

工期要求
自甲方下达进场通知之日起20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它要求
一、最高限价金额:含税金额:1515643.75 元(含税9 %),不含税金额: 1390498.85 元。
二、采购方式:竞价(最低报价)。报价方式:采用两轮报价,每轮报价只需报一个下浮比例(在限价基础上未做下浮的报价为无效报价),视为限价清单(若有)内所有单价下浮相同比例,下浮后所有单价作为合同固定综合单价。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请注意投标人须知及报价规则,被视为无效报价的,投标人须在开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向招标人递交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对本次无效报价做出合理解释,逾期未提交的将视为不诚信投标,同时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三、履约保证金
1、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价的10%。
2、履约担保的形式和时间:履约担保的形式为现金担保或银行保函担保。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到招标人指定账户;若已缴纳保证金,后期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因任何原因要求用银行保函置换现金担保。银行保函须由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任一行出具,银行保函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注:银行保函格式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若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未能全额缴纳保证金或提供招标人要求的银行保函,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有权要求中标人按不低于未提交担保金额的10%承担违约责任和利息。若中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合同签订时间前仍未提交符合要求的履约担保并承担违约责任的,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
3、履约保证金在交工验收合格后,经招标人确认无违约或扣款事项后,并由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附件,招标人在28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或解除银行保函。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0300元。
2、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公示期满后,在招标平台上规定的时间内不确认中选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
(2)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没有明示但不按照公告及附件、中选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有串标、围标、弄虚作假或投标欺诈行为,经招投标监督部门查证属实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
(5)若未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投标,招标人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五、其他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招标人在《眉山天府新区自主招标采购平台》、《眉山天府新区自主招标服务平台》发布相关招采信息的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在半年内不接受其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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