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国家质检中心建设(第1包恒温恒湿实验室及微生物实验室采购)更正公告(一)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1/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f2024-18-112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551-6335642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0551-6222009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5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F2024-18-112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国家质检中心建设(第1包恒温恒湿实验室及微生物实验室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投标人业绩”评审项更正如下:

2019 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

(1)不低于本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的恒温恒湿实验室建设项目业绩,每个得4.5分,最多得4.5分;万级及以上洁净室建设项目业绩,每个得4.5分,最多得4.5分;本小项满分9分。

2)每多提供1个不低于本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的恒温恒湿实验室建设项目业绩,每个得2分;每多提供1个万级及以上洁净室建设项目业绩,每个得2分;本小项满分6分。

3)本评审项满分15分。

注:

1)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

①业绩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具体内容等评审信息的,须另提供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②中标(成交)公示截图(同时提供网址链接)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

③计量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扫描件,计量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须与业绩(合同)对应,如委托人为合同甲方(业主方)或检测地址为项目地址或其他可以证明一致性的材料。提供资料不齐全或未提供不得分。

2)温度波动度、湿度波动度、洁净等级只以计量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为评审依据。

3“不低于本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系指不低于货物序号1“恒温恒湿实验室”二、技术指标要求“2.所有恒温恒湿室精度应满足”中序号(1)要求的指标。

4)若发现中标人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响应的情形,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2.第三章采购需求序号2“微生物实验室”的“2.依据标准:GB∕T19489-2008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更正为“★2.依据标准:GB19489-2008《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更正为2024年12月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9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延安路13号

联系方式:0551-633564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0551-622200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2220095

附件信息:

  • 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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