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航建开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
关于国航湖北分公司机场南区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公告
四川中航建开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现就国航湖北分公司机场南区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国航湖北分公司机场南区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
国航湖北分公司机场南区消防系统维保服务,建筑面积21349.39㎡,服务期一年,拦标价为4.5万元/年,维护清单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办公楼和地下车库 |
消防系统 |
|
数量 |
|
1 |
感烟探测器 |
个 |
727 |
2 |
感温探测器 |
个 |
30 |
3 |
声光报警器 |
个 |
50 |
4 |
消火栓启泵按钮 |
个 |
109 |
5 |
手动报警按钮 |
个 |
39 |
6 |
消防电话分机 |
个 |
20 |
7 |
消防广播 |
个 |
123 |
8 |
可燃气体探测器 |
个 |
8 |
9 |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
个 |
1 |
10 |
剩余电流报警探测器 |
个 |
46 |
11 |
消火栓泵 |
个 |
2 |
12 |
喷淋泵 |
个 |
2 |
13 |
泵控制柜 |
个 |
2 |
14 |
屋顶稳压系统 |
个 |
2 |
15 |
七氟丙烷灭火装置 |
套 |
3 |
16 |
湿式报警阀(DN150) |
个 |
3 |
17 |
水泵接合器(DN150) |
个 |
4 |
18 |
余压监控器 |
台 |
1 |
19 |
室内消火栓 |
个 |
109 |
20 |
实验栓 |
个 |
2 |
21 |
增压稳压设备 |
个 |
2 |
22 |
气体灭火控制盘 |
个 |
4 |
23 |
消防柜式离心排烟风机 |
台 |
6 |
24 |
消防轴流式混流风机 |
台 |
5 |
25 |
防火卷帘门 |
扇 |
5 |
26 |
火灾报警控制台 |
套 |
1 |
27 |
多功能液位报警控制器 |
套 |
1 |
28 |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
套 |
1 |
29 |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及控制器 |
套 |
1 |
30 |
挡烟垂壁 |
套 |
19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且企业注册成立2年以上。
3、须具备履行本采购项目的相关资质及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类似业绩。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纳入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7、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复印件,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
2、《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扫描件(完整版,逐页加盖公章)(下载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扫描件(格式自拟)。
4、类似本采购项目的业绩情况。(须以表格形式提供,表格中须列明每个单项业绩名称、发包单位、合同金额、合同履约时间、合同履约地点,并附表格中所列业绩的合同原件扫描件)。
5、其他可以证明企业实力和履约能力的材料扫描件。(相关行业资质、人员专业资质等)
注:以上材料须完整提供,并逐页加盖公章,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未能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或报名材料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无效,具体原因不另行解释。采购人不对报名结果和资格预审结果做任何解释,不接受任何关于审核结果的质疑。
五、报名方式
本项目只接受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2、邮件正文:
供应商该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联系人邮箱;
供应商详细地址。
3、附件: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所有报名资料统一放到一个PDF文件中,请勿以图片形式发送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内容清晰可辨)。
4、报名邮件发送至项目联系人邮箱。
六、报名截止日期:2022年8月16日17时
七、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027-61000653
联系人邮箱:jkwywh2021@163.COM
八、声明:
1、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发布渠道为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2、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受《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约束,仅以企业的规章制度或项目采购文件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