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监管场所更换监室床板晾衣架项目 | ||
品目 | 货物/家具用具/其他家具用具 | ||
采购单位 |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惠城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12月03日17:4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12月04日至2021年12月1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惠州市惠城区恒和诺丁山1单元25楼7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12月15日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惠州市惠城区恒和诺丁山1单元25楼7号 | ||
预算金额 | ¥59.7237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温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2-2150569 | ||
采购单位 |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徐先生 0752-223303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惠州市昌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惠州市惠城区恒和诺丁山1单元25楼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温先生 0752-2150569 | ||
附件: | |||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监管场所更换监室床板晾衣架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州市惠城区恒和诺丁山1单元25楼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SCL20211101
项目名称: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监管场所更换监室床板晾衣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7237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监管场所更换监室床板晾衣架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合同履行期限:自接收到采购人通知后10日历天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但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显示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采购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4日至2021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恒和诺丁山1单元25楼7号
方式:现场登记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恒和诺丁山1单元25楼7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恒和诺丁山1单元25楼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份,如法定代表人报名,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
账户名称:惠州市昌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瑞峰支行
账号:955088021418340012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
地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徐先生 0752-22330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市昌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恒和诺丁山1单元25楼7号
联系方式:温先生 0752-21505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先生
电 话: 0752-2150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