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松岭门至沈阳段(朝阳县段)土地组卷报批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24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2/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hs-2024-013
预算金额24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泓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杰0421-729806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6
公告正文
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松岭门至沈阳段(朝阳县段)土地组卷报批项目竞争性磋 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HS-2024-01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松岭门至沈阳段(朝阳县段)土地组卷报批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40,000.00元,招标人为秦皇岛至沈阳高速 公路松岭门至沈阳段(朝阳县段)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松岭门至沈阳段(朝阳县段)土地组卷报批项目(详见采 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松岭门至沈阳段(朝阳县段)土地组卷报批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松岭门至沈阳段(朝阳县段)土地组卷报批项目)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中小企业、促进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 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6日08时30分到2024年12月20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纸质文件 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获取 文件咨询电话:0421-7298066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时40分 递交方式:辽宁泓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文化路五段89号)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时40分 开标地点:辽宁泓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文化路五段89号) 七、其他 项目概况: 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松岭门至沈阳段(朝阳县段)土地组卷报批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 应商应在辽宁泓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文化路五段89号)获取采购 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6日09点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S-2024-013 项目名称: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松岭门至沈阳段(朝阳县段)土地组卷报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240,000.00元 最高限价:240,000.00元 服务需求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松岭门至沈阳段(朝阳县段)土地组卷报批项目(详见采 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截止至 2025 年2月20日(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企业、促进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中小企业、促进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 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 网“首页一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 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 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 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 08:30至11:30,下午13:00 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泓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文化路五段89号) 方式:现场领取纸质文件 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咨询电话:0421-7298066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点4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泓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文化路五段89号)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点4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泓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文化路五段89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加盖公章的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它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并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等相关 主体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法定 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松岭门至沈阳段(朝阳县段)建设指挥 部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松岭门至沈阳段(朝阳县段)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柳城街道翰林街104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421-899698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泓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文化路五段89号 联系人: 冯杰 电 话: 0421-7298066 电子邮件: hongsheng_ln@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入)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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