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新能源汽车教学实训设备购置(GXJTZ[2022]28007)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4.81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6/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jtz[2022]28007
预算金额24.81万元
招标公司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
招标联系人欧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符工0777-3258836
中标公司广西一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24.8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关于新能源汽车教学实训设备购置(GXJTZ[2022]28007)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XJTZ[2022]28007)
二、项目名称: 新能源汽车教学实训设备购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一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连畴路60号9#厂房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肆万捌仟壹佰元整(¥2481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数量 |
总价(元) |
1 |
整车故障设置平台和故障检测盒(含软硬件) |
车拉夫 VW6606-NEV |
1台 |
248100.00 |
2 |
一体化集成工量具 |
艾伦 AL-T-09 |
2台 |
五、评审专家名单:廖文、叶锋、欧云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本项目固定采购代理服务收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名 称: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
地 址:钦州市乘风大道51号
联系方式:欧老师,0777-321635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钦州市永福东大街中地滨江国际10号楼4楼
联系方式:0777-3258836/0777-3258858(财务)
3.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符工
电 话:0777-3258836
十、附件
附件1.竞争性谈判文件.pdf附件1.竞争性谈判文件.pdf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pdf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022年06月08日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教学实训设备购置
项目编号:GXJTZ[2022]28007
采购人: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6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合同文本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新能源汽车教学实训设备购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钦州市永福东大街中地滨江国际
10号楼4楼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钦华分公司财务部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2
年06月07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XJTZ[2022]28007
2.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教学实训设备购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
5.最高限价: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
6.采购需求:新能源汽车教学实训设备购置1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交付安装完毕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③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
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④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竞标。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时间:2022年06月01日至2022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
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西钦州市永福东大街中地滨江国际10号楼4楼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钦华分公司财务部。
3.方式:本项目需现场报名,不代办邮寄,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法定代表人(或企业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现场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
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
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
上述所有资料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出示办理人员身份证原件核查,资料合格且有效方可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4.售价:每本竞争性谈判文件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06月07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西钦州市永福东大街中地滨江国际10号楼4楼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钦华分公司开标大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06月07日上午09时00分后(北京时间)
2.地点:广西钦州市永福东大街中地滨江国际10号楼4楼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钦华分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竞标保证金:
竞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
竞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
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
账户并且到账(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钦州城中支行,开户名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
任公司钦华分公司,银行账号:20733301040011740),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
空白栏上注明项目编号;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
间前,供应商必须提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
2.网上查询地址
公告发布媒体:建通投资集团网:http://www.gxjt.net。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钦州市乘风大道51号
联系方式:欧老师,0777-32163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钦州市永福东大街中地滨江国际10号楼4楼
联系方式:符莹0777-3258836、0777-3258858(财务)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符莹
电话:0777-3258836、0777-3258858(财务)
2022年05月31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 款 号 | 内 容 |
3 | 供应 商的 资格 条件 :详 见竞 争性 谈判 公告 |
5.1 | 不 接受 联合 体竞 标 |
6.2 | 不允 许分 包 |
12.1.1 | 资 格 证 明文 件 1. 供应 商为 法人 或者 其他 组织 的, 证明 文件 为其 营业 执照 复印 件( 如营 业执 照或 者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或者 执业 许可 证等 );供应 商为 自然 人的 ,证明 文件 为其 身份 证复 印件 ;( 必 须 提 供, 否 则 响 应 文件 按 无 效 响 应处 理 ) 2. 供应 商依 法缴 纳税 收的 相关 材料( 2021 年 12 月至 2022 年 5 月内 连续 2 个月 的 依法 缴纳 税收 的凭 据复 印件 ;依法 免税 的 ,必须 提供 相应 文件 证明 其依 法免 税。从成 立 之日 起到响 应文 件提 交截 止时 间止 不足 要求 月数 的 ,只需 提供 从 成立 之日 起的依 法 缴纳 税收 相应 证明 文件 ); ( 必 须 提 供, 否 则 响 应 文件 按 无 效 响 应处 理) 3. 供应 商依 法缴 纳社 会保 障资 金的 相关 材料 [2021 年 12 月至 2022 年 5 月内 连续 2 个月 的依 法缴 纳社 会保 障资 金的 缴费 凭证( 专用 收据 或者 社会 保险 缴纳 清单 )复印 件 ;依法 不需 要缴 纳社 会保 障资 金的 ,必须 提供 相应 文件 证明 不需 要缴 纳社 会保 障资 金 。从 成立 之日 起到响 应文 件提 交截 止时 间止 不足 要求 月数 的只 需提 供从 成立 之日 起 的依 法缴 纳社 会保 障资 金的 相应 证明 文件 ];( 必 须 提 供, 否 则 响 应 文件 按 无 效 响 应 处 理) 4. 供应 商 财务 状况 报告(2021 年度 财务 报表 复印 件或 者银 行出 具的 资信 证明 ;供应 商属 于 成立 时间 在规 定年 度之 后的 法人 或其 他组 织,需提 供成 立之 日起 至响 应文 件提 交截 止时 间前 的月 报表 或银 行出 具的 资信 证明 ;资信 证明 应在 有效 期内 ,未注 明有 效 期的 ,银行 出具 时间 至响 应文 件提 交截 止时 间不 超过 一年 );(除 自 然 人外 必 须 提 供 , 否 则 响 应文 件 按 无 效 响应 处 理 ) 5. 供应 商直 接控 股、 管理 关系 信息 表( 格式 后附 ); ( 必 须 提 供, 否 则 响 应 文件 按 无 效 处 理) 6. 竞标 声明 (格 式后 附) ;( 必 须 提 供, 否 则 响 应 文件 按 无 效 处 理 ) 7.除谈 判文 件规 定必 须提 供以 外, 供应 商认 为需 要提 供的 其他 证明 材料 ; |
注 : 1.以 上 标 明“ 必 须 提 供”的 材 料 属于 复 印 件 的 ,必 须 加 盖供 应 商 公 章,否 则 响 应 文 件 按 无效 处 理 。 2 .竞 标 声 明必 须 由 法 定 代表 人 在 规 定 签章 处 逐 一 签 字 并加 盖 供 应 商 公章 ,否 则 响 应 文 件 按无 效 处 理 。 3 .供 应 商 直接 控 股 、管 理 关 系信 息 表 必 须 由法 定 代 表 人 或者 委 托 代 理 人 在规 定 签 章 处 逐 一签 字 并 加 盖 供应 商 公 章 , 否则 响 应 文 件 按 无效 处 理 。 4 .分 公 司 参加 竞 标 的 , 应当 取 得 总 公 司授 权 ; | |
12.1.2 | 报 价 商 务技 术 文 件 1.无串 通竞 标行 为的 承诺 函( 格式 后附 ); (必 须 提 供, 否 则 响 应 文件 按 无 效 处 理) 2.竞标 报价 表( 格式 后附 ); (必 须 提 供, 否 则 响 应 文件 按 无 效 处 理) 3.法定 代表 人身 份证 明书 及法 定代 表人 有效 身份 证正 反面 复印 件(格式 后附 );( 必 须 提 供 ,否 则 响 应 文 件按 无 效 处 理 ) 4.授权 委托 书及 委托 代理 人有 效身 份证 正反 面复 印件(格式 后附 );( 委 托 时 必须 提 供 , 否 则响 应 文 件 按 无效 处 理 ) 5.竞标 保证 金提 交凭 证;( 如 要 求 提交 竞 标 保 证 金的 则 必 须 提 供,否 则 响 应文 件 按 无 效 处 理) 6.商务 要求 偏离 表( 格式 后附 ); (必 须 提 供, 否 则 响 应 文件 按 无 效 处 理) 7.售后 服务 承诺 (格 式自 拟) ;( 必 须 提 供, 否 则 响 应 文件 按 无 效 处 理) 8.货物 配置 清单(均不 含报 价)(格式 后附 );(必 须 提 供,否 则 响 应文 件 按 无 效 处 理 ) 9.技术 偏离 表( 格式 后附 ); (必 须 提 供, 否 则 响 应 文件 按 无 效 处 理) 10.对应 采购 需求 的技 术要 求、 商务 要求 提供 的其 他文 件资 料( 格式 自拟 ); 11.供应 商认 为需 要提 供的 其他 有关 资料 。 注 :以 上 标 明“ 必 须 提 供”材 料 复 印件 的 ,必 须 加 盖供 应 商 公 章 ,否 则 响 应文 件 按 无 效 处 理 。 |
12.2 | 本项 目不 需提 供 响应 文件 电子 版。 |
15.2 | 竞标 报价 包含 竞标 货物(包括 备品 备件 、专用 工具 等)的价 格(包括 已在 中国 境内 的 进口 货物 完税 后的 仓库 交货 价 、展室 交货 价或 者货 架交 货价 ),竞标 货物 运输( 含保 险 )、安装(如有 )、调试 、检验 、技术 服务 、培训 和谈 判文 件要 求提 供的 所有 伴随 服务 、工 程等 费用 和税 费。 (采 购需 求另 有约 定的 ,从 其约 定。 ) |
16.2 | 竞标 有效 期: 响应 文件 递交 截止 日期 后 60 天。 |
17.1 | 本项 目收 取竞 标保 证金 ,具 体规 定如 下: |
竞 标 保 证金 人 民 币 2500 .00 元 。 竞标 保证 金的 交纳 方式 :银行 转账 、支票 、汇票 、本票 或者 金融 、担保 机构 出具 的保 函 ,禁止 采用 现钞 方式 。采用 银行 转账 方式 的,在响 应文 件提 交截 止时 间前 交至 指定 账户 并且 到账(开 户 银 行:中 国 农 业银 行 钦 州 城 中支 行 ,开 户 名 称:广 西 建 通工 程 咨 询 有 限 责任 公 司 钦 华 分 公 司, 银 行 账号 : 207 33301040011 740) ,请 务必 在银 行进 账 单或 电汇 单的 用途 或空 白栏 上 注 明 项 目编 号;采用 支票 、汇票 、本票 或者 保函 等方 式 的, 在响 应文 件提 交截 止时 间前 ,供 应商 必须 提交 支票 、汇 票、 本票 或者 保函 原件 。 否则 视为 无效 竞标 保证 金。 相关 要求 : 1.竞标 保证 金采 用银 行转 账交 纳方 式的 ,在响 应文 件提 交截 止时 间前 交至 指定 账户 并 且到 账 ,供应 商应 将银 行转 账底 单的 复印 件作 为竞 标保 证金 提交 凭证 ,放置 于报 价商 务技 术文 件中 , 否 则 响 应文 件 按 无 效 处理 。 2.竞标 保证 金采 用支 票、汇票 、本票 或者 金融 、担保 机构 出具 的保 函交 纳方 式的 ,供 应商 应将 支票 、汇票 、本票 或者 金融 、担保 机构 出具 的保 函的 复印 件作 为竞 标保 证金 提交 凭证 ,放置 于报价 商务 技术 文件 中 ,否 则 响 应文 件 按 无 效 处理 。供应 商必 须在响 应文 件提 交截 止时 间前 将支 票 、汇票 、本票 或者 金融 、担保 机构 出具 的保 函原 件提 交 给采 购人 或者 采购 代理 机构 ,由采 购人 或者 采购 代理 机构 向供 应商 出具 回执 ,并妥 善 保管 。 备 注 : 1 . 响 应 文 件提 交 截 止 时 间后 提 交 的 , 或者 未 足 额 交 纳 的, 或 者 保 函 额度 不 足 的 , 视 为 无 效 竞标 保 证 金 。 2 .供 应 商 采用 现 钞 方 式 或者 从 个 人 账 户( 自 然 人 竞标 除 外 )转 出 的 竞标 保 证 金 ,视 为 无 效 竞 标保 证 金 。 3 .支 票 、 汇票 或 者 本 票 出现 无 效 或 者 背书 情 形 的 , 视 为无 效 竞 标 保 证金 。 4 .保 函 有 效期 低 于 竞 标 有效 期 的 , 视 为无 效 竞 标 保 证 金。 5 .竞 标 保 证金 采 用 金 融 、担 保 机 构出 具 的 保 函 为有 条 件 保 函 的,视 为 无 效竞 标 保 证 金 。 | |
18.2 | 响应 文件 份数 : 正 本 一 份、 副 本四 份 。 |
20.1 | 响应 文件 提交 起止 时间 : 2022 年 06 月 07 日上 午 08 时 30 分 至上午 09 时 00 分 (北 京时 间) 。 响应 文件 提交 截止 时间 :详 见竞 争性 谈判 公告 。 响应 文件 提交 地点 :详 见竞 争性 谈判 公告 。 供 应 商 必 须 在 响 应 文 件 提 交 截 止 时 间 前 , 将 响 应 文 件 密 封 送 达 首 次 响 应 文 件 提 交 地 点 。在响 应文 件提 交截 止时 间后 送达 的响 应文 件为 无效 文件 ,采购 代理 机构 应当 拒收 。 |
24.1 | 谈判 小组 的人 数: 3 人。 |
25 | 首次 响应 文件 开启 时间 详见 “ 竞争 性谈 判公 告” |
26 | 商务 要求 评审 中允 许负 偏离 的条 款数 为 0 项。 技术 要求 评审 中允 许负 偏离 的条 款数 为 0 项。 |
26 | 谈判 的顺 序: 参 与 谈 判前 ,供 应 商 法定 代 表 人 或 者委 托 代 理 人 必须 向 谈 判 小 组 出示 本 人 有 效 证件 原 件 [有 效 证 件可 以 是 身 份 证 (含 临 时 身 份 证 明) 、 机 动 车 驾驶 证 、 社 会 保 障卡 或 护 照 的 其 中 一项 ], 若 参 与谈 判 的 委 托 代 理人 不 是 响 应 文 件中 授 权 的 委 托代 理 人 时 , 应 当 同 时 出 示有 效 的 授 权 委托 书 原 件 , 否则 谈 判 小 组 将 拒绝 其 参 与 谈 判。 |
26 | 评审 价相 同时 ,按照 最后 报价 由低 到高 顺序 依次 推荐 ;最后 报价 相同 时 ,依次 按节 能 环保 产品 累计 金额 高的 优先 、带“▲ ”的实 质性 要求 正偏 离项 数多 的优 先 、均无 正偏 离或 正偏 离项 数一 致时 负偏 离项 数少 的优 先 、质量 保证 期长 优先 、交货 期短 优先 、故 障响 应时 间短 优先 的顺 序排 列。 |
28.1 | 本项 目 成交 供应 商在 签订 合同 之后三 十日 内 向采 购人 缴交 合同 金额( 货款 )5%的履 约 保证 金 ,质保 期满 后,由成 交供 应商 向采 购人 发出 付款 函 ,采购 人自 收到 函件 之日 起 二十 个工 作日 内向 成交 供应 商 返回 履约 保证 金(不 计利 息) 。 ( 备注 :成 交供 应商 为中 小微 企业 的不 收取 履约 保证 金 ) |
29.1 | 签订 合同 携带 的证 明材 料: 委托 代理 人负 责签 订合 同的 ,须携 带授 权委 托书 及委 托代 理人 身份 证原 件等 其他 资格 证件 。 法定 代表 人负 责签 订合 同的 ,须携 带法 定代 表人 身份 证明 原件 及身份 证原 件 等其 他证 明材 料。 |
31.2 | 接收 质疑 函方 式: 以书 面形 式。 质 疑 联 系 部 门 及 联 系 方 式 : 广 西 建 通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联 系 电 话 : 0777-3258836/3258858, 通 讯 地 址 : 广 西 钦 州 市 永 福 东 大 街 中 地 滨 江 国 际 10 号 楼 4 楼; 业 务 时 间 : 上午 8 时 00 分 到 12 时 00 分 , 下 午 15 时 00 分 到 17 时 30 分 ,业 务 时 间 以外 、双 休日 和法 定节 假日 不办 理业 务。 |
32.1 | 1.采购 代理 费支 付方 式: 本项 目代 理服 务费 按如 下规 定由 成交 供应 商 在领 取成 交通 知书 前,一次 性向 采购 代理 机构 支付 。 2.采购 代理 费收 取标 准: 固定 采购 代理 收费 : 陆仟 元整 (¥ 6000.00)。 3. 采购 代理 费收 取银 行账 户 |
开户 名称 : 广西 建通 工程 咨询 有限 责任 公司 钦华 分公 司 开户 银行 :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钦州 市永 福东 支行 银行 账号 : 211 5591 2091 0003 6456 | |
33.1 | 解释 :构成 本 谈判 文件 的各 个组 成文 件应 互为 解释 ,互为 说明 ;除谈判 文件 中有 特别 规定 外 ,仅适 用于 竞标 阶段 的规 定,按更正 公告( 澄清 公告 )、竞争 性谈 判 公告 、供 应商 须知 、采购 需求 、评审 程序 和评 定成 交的 标准 、响应 文件 格式 、合同 文本 的先 后 顺序 解释 ;同一 组成 文件 中就 同一 事项 的规 定或 约定 不一 致的 ,以编 排顺 序在 后者 为 准 ;同一 组成 文件 不同 版本 之间 有不 一致 的 ,以形 成时 间在 后者 为准 ;更正 公告(澄 清公 告 )与同 步更 新的 谈判 文件 不一 致时 以 更正 公告( 澄清 公告 )为准 。按本 款前 述 规定 仍不 能形 成结 论的 ,由 采购 人 或者 采购 代理 机构 负责 解释 。 |
33.2 | 1.本竞 争性 磋商 文件 中描 述竞 标供 应商 的“ 公章 ”是指 根据 我国 对公 章的 管理 规定 , 用竞 标供 应商 法定 主体 行为 名称 制作 并在 公安 机关 备案 的印 章 ,除本 文件 有特 殊规 定 外 ,竞标 供应 商的 财务 章 、部门 章、分公 司章 、工会 章、合同 章 、竞标 专用 章、业务 专用 章及 银行 的转 账章 、现 金收 讫章 、现 金付 讫章 等其 它形 式印 章均 不能 代替 公章 。 2.供应 商为 其他 组织 或者 自然 人时 ,本谈 判文 件规 定的 法定 代表 人指 负责 人或 者自 然 人 。本谈 判文 件所 称负 责人 是指 参加 竞标 的其 他组 织 营业 执照 或者 执业 许可 证等 证照 上 的负 责人 ,本谈 判文 件所 称自 然人 指参 与竞 标的 自然 人本 人,且应 具备 独立 承担 民 事 责 任 能力 , 自 然 人 应 当 为年 满 18 岁 以 上 成年 人 ( 十 六 周 岁 以上 的 未 成 年 人 , 以自 己的 劳动 收入 为主 要生 活来 源的 ,视 为完 全民 事行 为能 力人 )。 3.本谈 判文 件中 描述 供应 商的“ 签字 ”是指 供应 商的 法定 代表 人或 者委 托代 理人 亲自 在文 件规 定签 署处 亲笔 写上 个人 的名 字的 行为 ,私章 、签字 章、印鉴 、影印 等其 他形 式均 不能 代替 亲笔 签字 。 4.自然 人竞 标的 ,谈 判文 件规 定盖 章的 地方 自然 人可 以加 盖手 指指 印。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
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
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
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质疑函(格式)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质疑事项:
□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采购过程
□成交结果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
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
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
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第六章合同文本
合同编号:
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
规规定,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商标品 牌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元) |
1 | ||||||||
2 | ||||||||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竞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包括
已在中国境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者货架交货价),
竞标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竞争
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和税费。
第二条质量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质量
必须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
须是列入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
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或者响应文件承
诺的质量要求。
第三条权利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
业设计权或者其他权利。
2.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
的有关技术资料。
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者任何合同条
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者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
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4.乙方保证将要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
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要求的包装
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
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交付和验收
1.交付时间:;交付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和本合同规定的货
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
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
明书,如有缺失应在合理的规定时间内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
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甲方公章,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
5.甲方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
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
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
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响应文件承诺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第七条售后服务、保修期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
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期:。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
同附件)
第八条付款方式
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
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但不得超出合同价的10%。
2.付款方式(项目人员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编制):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
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货物验收合格并交付正常使用后工作日内甲方向乙
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余下的%于保修期届满之日起工作日内一次性
支付完毕(不计利息)。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小微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成交金额的%(注:履约保证金不超过5%)。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
现金方式(参照竞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由成交供应商向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提供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详见桂财采〔2015〕22号),保证
金收取单位在收到合格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
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十条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
技术参数、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不符合要求的,根据实际情
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
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到达甲方现场处理的
时间(按响应文件承诺的数据填写)小时内。
3.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
费用。
4.上述的货物保修期为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
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十二条调试和验收(本条款适用于甲方自行验收,委托第三方验收的另行
规定)
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
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
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
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
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
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
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按竞争性
谈判文件约定承担方负责。
第十三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
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使用说明书(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
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者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
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
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质量
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
收的或者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
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者诉讼,均由
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
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
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
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甲方无故延期退付履约保证金的,
每天向对方偿付未退付履约保证金3‰的违约金。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
合同合计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保修期内,因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
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余款或者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甲乙双方有其它违约行为的,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内容涉及货款额的5%,
违约内容涉及货款额的5%不足以赔偿经济损失的按实际赔偿。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
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
行合同。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
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
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
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委托代
理人签字的需后附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八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
同义务。
第十九条本合同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成交通知书;
2.竞标声明书;
3.商务要求偏离表和技术要求偏离表;
4.采购需求;
5.竞标报价表;
6.其他合同文件。
7.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者不一致之处,
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乙双
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甲方(章) 年 月 日 | 乙方(章) 年 月 日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合同附件
一般货物类
1. 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 1. 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
2. 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 2. 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
3. 保修期责任: | 3. 保修期责任: |
4. 其他具体事项: | 4. 其他具体事项: |
甲方(章) 年 月 日 | 乙方(章) 年 月 日 |
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一驰教育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的(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
教学实训设备购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
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整车故障设置平台和故障检测盒(含软硬件),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广州
车拉夫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4人,营业收入为7969.38万元,资产总额为
1890.5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2.一体化集成工量具,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艾伦教育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从业人员17人,营业收入为1938.76199万元,资产总额为1016.202万元,属于(微
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科技
西西
企业名称(章驰教育科限公司
6月
日期:2022年7日8:o1100183i5
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
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教学实训设备购置71项目编号:GXJTZ202228007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的(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
教学实训设备购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
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整车故障设置平台和故障检测盒(含软硬件)、一体化集成工量县,属于(工业)行
业;供应商为(广西一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2人,营业收入为1064.2万元,
资产总额为912.3万元,属于(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_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LL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
企业名称(章)教育科技中公司
50
日期:2022年6月7
0
1837
1
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
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教学实训设备购置72项目编号:GXJTZ2022128007
nencbuerioi
附件:供应商属于微型企业的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证明
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国
家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以及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的《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
规定,经审核,确认西一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为微型企业,
证明有效期
西
K00111001837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经济发展局
2022年5月31
日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教学实训设备购置项目编号:GXJTZ202212800773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