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使用权评估业务委托管理试行规定》的相关规定,为公平、公正开展我局土地评估业务,我局采取公开抽选方式,委托土地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1、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罗牛山集团有限公司
2、海南永安家具实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罗牛山集团有限公司
(1)土地评估目的:规划道路占用的国有土地收回;
(2)宗地情况:
a项目(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苏寻三管区北合镇排田村、楼前坡,土地证号为海口市国用(2014)第004373号,土地用途为旱地,规划占用的土地面积为1825.82平方米,评估基准日均为2020年10月28日。
b项目(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苏寻三村委会楼前坡,土地证号为海口市国用(2014)第000262号,土地用途为其他园地,规划占用的土地面积为11249.21平方米,评估基准日均为2020年10月28日。
c项目(罗牛山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海口市三江镇苏寻三管区排田、仙旭、北合铺,土地证号为海口市国用(2013)第010677号,土地用途为旱地,规划占用的土地面积为990.45平方米,评估基准日均为2020年10月28日。
2、海南永安家具实业有限公司
(1)土地评估目的:规划道路占用的国有土地收回;
(2)宗地情况:
项目位于海口市府城镇龙昆南路,土地证号为海口市国用(2009)第007673号,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容积率为1.8,规划占用的土地面积为529.43平方米,评估基准日均为2020年5月18日。
三、报名材料:
1、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土地评估备案函。
2、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业绩等相关资料(注:材料务必清晰,模糊不清的视为不合格)。
3、出具所有材料与原件一致承诺书。
四、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在2020年11月6日至2020年11月8日有效期内(节假日正常接收邮件)将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39407089@qq.com,邮件名格式为:“公告025-评估机构名称”,不在报名时间内一律不受理。联系人:莫女士,联系电话:68720523。
五、现场抽选时间:2020年11月10日(上午)10:00在海口市第二办公区15号北楼2019室。
六、提交评估成果报告时间:收到委托书5个工作日内。
七、特别说明:
1、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后电子扫描(pdf格式)发送到指定邮箱,报名材料务必清晰,模糊不清的视为不合格,报名材料务必附联系方式。
2、我局对报名材料齐全与否进行初审,抽选中的评估机构需提供原件现场核对,经核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取消资格,我局将在2020年11月11日再组织抽选,对再抽选时间不再公告。
3、抽选结果由我局当天电话通知中选评估机构。
4、现场抽选由我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组织,在我局监察审计科、资金资产管理科代表各一名的监督下进行,欢迎各评估机构和广大公众自行现场监督。
5、以上未尽事宜由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