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4-xjt18-fk207-00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代理联系人陈枭杰0996-2174084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塔里木油田泽普2024-2026年连续管缆电加热防蜡技术服务框架协议(二次)
招标编号:ZY24-XJT18-FK207-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塔里木油田泽普采油气管理区叶探、杜瓦新区及周缘区块生产流体含蜡量较高,结蜡导致井筒及井口一定程度堵塞,严重时单井无法正常生产,严重影响油气生产开发。为确保泽普采油气管理区生产能力提升和冬季保供重点工作顺利完成,决定在高含量井应用连续管缆电加热防蜡技术保障稳产。现对泽普采油气管理区连续管缆电加热防蜡技术服务进行招标。
2.2 招标范围:
根据泽普采油气管理区生产安排,开展连续管缆电加热防蜡技术服务。
服务内容包括:收集高含蜡井工况资料;完成连续管缆电加热防蜡技术方案设计;提供连续管缆电加热防蜡技术作业所需设备及材料(含井下连续管缆及井口配套);现场安装连续油管注入防蜡技术设备;收集连续管缆电加热防蜡技术相关技术参数等关键数据;完成现场连续管缆电加热防蜡技术应用施工总结及效果评价报告等服务内容。
2.3.服务期限/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塔里木油田泽普采油气管理区所辖井(新疆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州地区境内)。
2.5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3.2.1拟投入的项目负责1人:至少具有5年及以上采油气工程技术方面现场工作经验或2井次及以上连续油管现场作业经验。
拟投入现场人员至少3人:
3.2.2技术负责人1名,至少具有3年及以上采油气工程技术方面现场工作经验或1井次及以上连续油管现场作业经验。
3.2.3操作人员2名,均至少具有1年及以上采油气工程技术方面现场工作经验。
人员均须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可的甲级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井控培训合格证。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人员清单(包含但不限于包含人员姓名、岗位、持证情况等);(2)对应人员的工作经历证明;(3)提供人员井控培训合格证扫描件;(4)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人员2024年4月至2024年9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3设备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连续管缆电加热防蜡技术井口及井下设备:(1)连续管缆型号1.25寸,并配套相应的井口悬挂装置(型号:78-140、103-140、78-105、65-105材质:EE级)、智能电动连续管缆剪切装置(型号:78-140、103-140、78-105、65-105材质:EE级)及配件。
(2)电加热系统地面控制装置:电加热系统地面电源装置(1000m连续加热电缆配备功率不小于200kVA、1500m连续加热电缆配备功率不小于300kVA)。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全套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参数与设备配置说明或操作手册);(2)投标人需提供拟投入本项目设备的有效API 6A认证证明。(3)提供拟投入本项目设备的设备购买合同或设备租赁合同或设备制造相关资料。(4)提供拟投入本项目设备合格证、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3.4业绩要求:无。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 要求
3.6.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6.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6.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6.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6自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依照《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规定》判定)。
3.7.7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资料提供:提供承诺书)。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
3.10.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12月25日16:00至2024年12月31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人:任凤梅,电话:0996-2173137。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2175704(平台运维)。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7日10时0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 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30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特别说明:一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二次及以上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可按《石油物装〔2021〕24号_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规定》第六十六条规定直接进行开标评标。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陈枭杰
电 话:0996-2174084
邮 箱:xj_chenxiaojie@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吐哈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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