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鑫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某单位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某单位健身房装修改造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某单位健身房装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FJXJ-FZ-20200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梦苏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28286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胡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鑫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梦苏0591-8328286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349号原台江区人民政府南楼西侧三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某单位健身房装修改造项目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某单位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鑫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78号;
2.2. 工程建设规模:某单位健身房装修改造项目;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装修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某单位健身房装修改造的全部施工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34851元,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34851元,小于100万,属于小型装饰装修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34851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②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③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④投标人被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因疫情原因,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邮件向福建鑫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邮箱:1531552309@qq.com)。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份人民币 300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1日09时30分)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45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1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鑫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349号西侧三楼(台江公证处楼上)本项目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委托人应持:1、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授权委托人);2、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4、并出示"闽政通"的八闽健康码配合相关人员进行身份核验及体温测量。到场核验登记,以上材料缺少其中一项或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投标材料密封不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招标人拒绝。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 ,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
电话:18050170797,传真:/
联系人: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349号西侧三楼(台江公证处楼上)
邮编:350004,电子邮箱:1531552309@qq.com
电话:0591-83282863
传真:0591-83282863
联系人:赵梦苏
二、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1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疫情期间招标文件以邮件的方式获取。
2、公对公转账请进以下账号:购买标书、代理服务费(公司帐户不接受个人名义转帐及现金存款):
开 户 名:福建鑫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群众支行
账 号:13120301040008705
3、对私转账请联系:小赵0591-83282863/18106022750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3.4851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