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公开遴选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核电关联及新材料产业先导区区域规划道路一纵路(一标段)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单位的公告
金额
2319.44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319.44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女士0898-3898141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关于公开遴选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核电关联及新材料产业
先导区区域规划道路一纵路(一标段)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服务单位的公告
一、业主单位
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核电关联及新材料产业先导区区域规划道路一纵路(一标段)项目
三、项目概况
本次设计一纵路(一标段)起点平交一横路,道路总体呈南北走向,设计终点平交二横路,道路全长438.315m,路幅宽26m,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40km/h,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等其中燃气、热力管本次仅预留管位。项目概算总投资2319.4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01.26万元。
四、项目服务内容
受委托单位须为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核电关联及新材料产业先导区区域规划道路一纵路(一标段)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工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服务费预算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控制的招标控制价为5.08万元,超过此控制价金额为无效报名投标。最终合同价以财政部门预算评审后批复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的金额为准。如果合同价超过后期财政预算评审批复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的费用,则以财政预算评审批复的费用为准;合同价如不高于财政预算评审批复的费用,则以合同价为准。
六、服务期限
7个日历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七、资质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年限不足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声明函加盖公章);
(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八、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期内携带:1.投标报价函(采取下浮报价,报价以万元为单位报价,保留小数点后2位;报价函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6.企业信誉资料;7.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资料及合同复印件;8.具备代理机构必须的专业人员等复印件;9.资质条件所要求的证明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材料(第2~9项)并按清单要求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注明“‘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先导区区域规划道路一纵路(一标段)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投标报名文件”。“投标报名文件”每页加盖公章(并将投标报名文件扫描刻录光盘1份和投标报名文件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盖章)。
如发现未按照上述报名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我司有权给予废标处理。
九、选取方式
(一)由业主单位根据投标单位业绩、信誉、报价等条件综合评定,择优选取1家中标候选单位;
(二)中标候选单位将在昌江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次遴选中标单位;
(三)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企业不足3家,遴选作废,将二次发布遴选公告,具体以二次公告为准。
十、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06日至2023年11月08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昌江县石碌镇红棉西路,昌江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旁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898-3898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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