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医院综合法律顾问服务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项目编号:2023-JQ20-F1014)
金额
13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q20-f1014
预算金额13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工1331604478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医院综合法律顾问服务采购(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2号金福楼202房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会议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Q20-F1014
项目名称:医院综合法律顾问服务采购(第二次)
预算金额:3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服务期采取1+1服务模式,即:合同期为2年,每1年为1个服务期,1个服务期满后,服务商提供年度工作报告,经评价合格后自动进入第2个服务期。
包号
货物名称
服务内容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预算
1
综合法律
顾问服务
提供法律指导意见,开展法律风险评估等

2
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开始提供服务
广州市
越秀区
13万元/年
2
医疗专项
法律顾问服务
医疗活动、医德医风建设和医疗管理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和专业服务等
5万元/年
说明

两个分包兼投不兼中,即:以自然顺序进行评审,包号1的中标候选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包号2的中标候选供应商资格。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财务报表主要内容】;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开标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3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免征收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关免税或免缴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具有明确所属时间)】;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参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本项目特定资质:供应商提供中国境内取得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七)投标人须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提供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注意:2023年4月1日起,凡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通过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118.64.254.72)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4日  至 2023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2号金福楼202房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会议室
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83492175@163.com。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2号金福楼202房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以下为公告原文: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医院综合法律顾问服务采购(第二次),计划遴选2家律师事务所,分别担任综合法律顾问和医疗专项法律顾问,两个分包兼投不兼中。
一、项目名称:医院综合法律顾问服务采购(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JQ20-F1014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服务期采取1+1服务模式,即:合同期为2年,每1年为1个服务期,1个服务期满后,服务商提供年度工作报告,经评价合格后自动进入第2个服务期。
包号
货物名称
服务内容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预算
1
综合法律
顾问服务
提供法律指导意见,开展法律风险评估等

2
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开始提供服务
广州市
越秀区
13万元/年
2
医疗专项
法律顾问服务
医疗活动、医德医风建设和医疗管理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和专业服务等
5万元/年
说明

两个分包兼投不兼中,即:以自然顺序进行评审,包号1的中标候选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包号2的中标候选供应商资格。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财务报表主要内容】;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开标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3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免征收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关免税或免缴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具有明确所属时间)】;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参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供应商提供中国境内取得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投标人须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提供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
注意:2023年4月1日起,凡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通过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118.64.254.72)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7月14日至7月24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2号金福楼202房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会议室。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相关证照复印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83492175@163.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8月4日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4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2号金福楼202房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8月4日9时3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2号金福楼202房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会议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贾先生、杨小姐
办公电话:020-88686224/88686222
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工
联系电话:13316044782
邮    箱:83492175@163.com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任小姐
办公电话:020-88686124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医院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        
联系方式:贾先生、杨小姐020-88686224/886862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2号金福楼202房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联系方式:黄工、陈工13316044782/020-834921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先生、杨小姐
电 话:  020-88686224/8868622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