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宁河区视频监控网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1
金额
24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5/0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tgc-2025-c-0001
预算金额24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69366633
招标代理机构华通工程设计院(天津)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常青15620223055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24
投标截止时间2025/02/0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宁河区视频监控网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17号3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GC-2025-C-0001
项目名称:宁河区视频监控网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宁河区视频监控网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每年提供一次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准备相关材料,项目具备测评条件,接到被测单位通知的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密码测评工作(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提供2024年1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三)供应商须为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告(第49号)《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业务)目录》之内的商用密码检测机构,须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四)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要求及采购人的需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公章,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0日  至 2025年01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17号309室
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通工程设计院(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17号305室评标室1)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通工程设计院(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17号305室评标室1)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新华道九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693666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通工程设计院(天津)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17号309室            
联系方式:常青、徐玲15620223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青、徐玲
电 话:  1562022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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