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5年东塔街道社区工作者及辅助社工工作餐费项目01包合同公示
金额
35.62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5/0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104-02207
预算金额35.62万元
招标联系人-02464685085
中标联系人-02483782555
公告正文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4-210104-02207-001-001
二、合同名称:2025年东塔街道社区工作者及辅助社工工作餐费项目01包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4-210104-02207
四、项目名称:2025年东塔街道社区工作者及辅助社工工作餐费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沈阳市大东区东塔街道办事处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和睦路48号
联系方式:02464685085
供应商(乙方):沈阳市大东区诚真河畔社区食堂店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北海街226号乙
联系方式:0248378255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年东塔街道社区工作者及辅助社工工作餐费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本采购项目立足于引进具有丰富的集体用餐配送经验,能独立承担经营责任及风险的社会餐饮机构进行经营及管理。中标供应商必须坚持为社区工作者及辅助社工服务的方向,应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所提供的饮食卫生可口、价格合理、服务周到。
2、具体集体用餐配送指标如下:
投标供应商按14.5元/餐/人的标准,如每人每月餐费超过312.5元,按312.5元结算,向采购人需求15个社区点位按时按量供餐。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供餐点位为:中房、八家子、民贵、和睦路、临滨、新东、筑景、办事处(部分人员);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供餐点位为:久安、春晖、富强、和睦亭、黎明、善邻、睦邻、办事处(部分人员)。中标供应商必须响应此报价要求,投标时无需进行报价。
3、每餐不得少于一大荤(全荤)、一小荤(半荤半素)、两素菜、一咸菜,每周二和周四有一水果或酸奶。中标供应商提前一周向采购人公布下周一周的套餐,不低于2套,供采购人选择
4、中标供应商须按双方签订的协议要求承担全部的质量、安全、效益、风险责任。
5、中标供应商配送的食品所购买的原材料如:粮油、调味品、副食品、冷冻制品、豆制品、蔬菜、干货、洗涤与卫生用品等物资必须由正规企业生产销售,严禁使用转基因食品或其加工产品。原辅材料质量要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原材料辅料感官指标达到如下要求:外观:包装整齐清洁、无破损、无外溢,标签内容清晰。色泽:具有食物各自特征的颜色,搭配合理,无异物。风味:食物鲜美,具有各类原料烹饪后的原香味,无异味。购入并使用通过非正规渠道采购的原材料或在日常供应中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中标供应商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根据事件决定是否解除合同。
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在中标后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的事故发生,中标供应商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采购人将立即取消中标供应商的经营资格,中标供应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按照采购人服务要求执行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56,250.00元
合同金额:356,25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1-0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1-16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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