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信宜市人民法院2024年卷宗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7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3/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mx2024-032
预算金额72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茂名启明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先生0668-889602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8
公告正文
各(潜在)供应商:
茂名启明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信宜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信宜市人民法院2024年卷宗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QMX2024-032
二、采购项目名称:信宜市人民法院2024年卷宗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柒拾贰万元整(¥720000.00)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元)
1
信宜市人民法院2024年卷宗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1项
720000.00

注:1.详细服务要求请查阅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2.本项目不分包,供应商应对本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时间后供应商自行出具的任意1个月或季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六、购买磋商文件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请提交以下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备注:以上资料为复印件的,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符合的,才接受其报名并发售磋商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不接受其报名。
七、请愿意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2024年 03 月 20 日起至2024年 03 月 26 日期间(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02:30~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茂名启明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信宜市中兴六路67号七楼)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03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宜市中兴六路67号七楼
十、开标评标时间:2024年 03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信宜市中兴六路67号七楼
十二、项目公告期为2024年 03 月 19 日至2024年 03 月 22 日。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在茂名启明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maomingqi.com/)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十三、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茂名启明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信宜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668-8888025
联系电话:0668-8896028
联系地址:信宜市中兴六路67号七楼
地址:信宜市迎宾大道南
邮编:525300
邮编:525300

                                                           
   
茂名启明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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