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为【潮州市潮安区归湖镇新沟村、砚田村、明潭村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初步设计费审核)】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金额
2205.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10-445103-04-01-766671
预算金额2205.5万元
招标公司潮州市潮安区归湖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11
公告正文
关于为【潮州市潮安区归湖镇新沟村、砚田村、明潭村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初步设计费审核)】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2022-08-11 17:3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潮州市潮安区归湖镇人民政府 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项目采用多选一的直接选取方式,项目业主将在报名的若干家中介机构中,自主选定一家作为中选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应有任何异议。
- 项目业主
潮州市潮安区归湖镇人民政府
- 采购项目名称
潮州市潮安区归湖镇新沟村、砚田村、明潭村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初步设计费审核)
-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投资审批项目
是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2110-445103-04-01-766671
- 采购项目编码
445103MB2C462222208081414
- 项目规模
投资额(¥19,874,400.00元)
- 所需服务
工程造价咨询
- 服务内容
协助开展对潮州市潮安区归湖镇新沟村、砚田村、明潭村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初步设计(267960元)结算审核。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潮州市潮安区归湖镇新沟村、砚田村、明潭村,项目主要包括对新沟村、砚田村、明潭村进行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整治创建,建设内容包括:集中供水、污水处理、道路建设、垃圾处理及人居环境整治等。预计2022年9月开工,2023年9月竣工。
- 中介机构要求
仅承诺服务即可
- 其他要求说明:
无
- 服务时限说明
无要求,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 服务金额
¥1,600.00元
- 金额说明
根据粤价函【2011】742号文执行并下浮20%。
-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直接选取
- 是否选取中介
否
- 有无回避情况
否
- 截止报名时间
2022-08-11 17:30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潮州市潮安区归湖镇人民政府 (登录后查看)
- 采购需求书下载
安水〔2022〕104号--关于潮州市潮安区归湖镇明潭村、新沟村、砚田村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PDF 安水〔2022〕104号--关于潮州市潮安区归湖镇明潭村、新沟村、砚田村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PDF
4.安发改投审〔2021〕164号+关于潮州市潮安区归湖镇明潭村、新沟村、砚田村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pdf 4.安发改投审〔2021〕164号+关于潮州市潮安区归湖镇明潭村、新沟村、砚田村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pdf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08-09
潮州市潮安区水务局文件
签发人:董敏格
安水[2022]104号
关于潮州市潮安区归湖镇明潭村、新沟村、砚田村
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归湖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上报<潮州市潮安区归湖镇明潭村、新沟村、砚
田村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初步设计报告V的请示》及有关
附件收悉。我局委托广东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技术审
查,并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你镇上
报的初步设计报告和广东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技术审
查意见(见附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必要性
根据广东省省委及潮州市市委的部署,潮安区提出,要认真
按照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精准发力、持续用力,
全面补齐乡村振兴短板。要进一步优化完善美丽乡村整治创建规
划编制等试点规划,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扎实
推进全域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积极挖掘乡村历史文化资源,把
乡村建设和文化传承、文物保护有机统一起来。尽快实施潮州市
潮安区归湖镇明潭村、新沟村、砚田村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
目是十分必要和紧迫。因此,同意潮州市潮安区归湖镇明潭村、
新沟村、砚田村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建设。
二、水文
(一)同意潮安水文站及凤凰溪流域内6个雨量站作为本工
程水文、雨量设计的依据站并采用该站所分析的成果。
三、工程地质勘察概况
(一)同意工程地质条件及评价。
四、工程目标和主要建设内容
(一)同意建设目标及任务。
本次工程任务是通过对明潭村、新沟村、砚田村的人居环
境整治、供水排水管网建设、村道硬化疏通、服务设施完善等
一系列工程措施,美化村居环境,提高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
促进经济社会向前发展。
五、工程规模、布置及工期
(一)各村建设规模及布置
1.明潭村主要建设以下内容:村巷道整治9条,宽度1~5
12-
米,总长度885.017米;给水工程,敷设管径DN32~DN100
给水管,管道总长度3256米,配套消防栓13个;排水工程,
敷设管径DN300~DN500污水管,管道总长度1137米,敷设
管径DN110接户管,管道总长度496米,设检查井75座,改
建及新建化粪池18座;新建DN600雨水管网总长44米,新
建1.0×0.8m及0.8×0.8m排水盖板沟共547米;人居环境整治,
场地及池塘整治6处;电气工程,安装太阳能路灯20盏。
2.新沟村主要建设以下内容:村巷道整治7条,宽度1.5~6
米,总长度859.357米;给水工程,敷设管径DN32~DN100
给水管,管道总长度1785米,配套消防栓4个;排水工程,
敷设管径DN300~DN500污水管,管道总长度1356米,敷设
管径DN110接户管,管道总长度912米,设检查井110座,
改建及新建化粪池35座;敷设DN600~1000mm雨水管,管
道总长195米,检查井11座,雨水口10座;人居环境整治,
场地及池塘整治2处;电气工程,安装太阳能路灯50盏。
3.砚田村主要建设以下内容:村巷道整治5条,宽度1~4
米,总长度919.497米;给水工程,敷设管径DN32~DN100
给水管,管道总长度3766米,配套消防栓6个;排水工程,
敷设管径DN300~DN500污水管,管道总长度2044米,敷设
管径DN110接户管,管道总长度1160米,设检查井153座,
改建及新建化粪池44座;人居环境整治,场地及池塘整治10
-3—
处,新建村牌1块;电气工程,安装太阳能路灯30盏。
(二)基本同意工程工期为12个月。
六、环境影响评价
基本同意本阶段采取的环境措施,下阶段应进一步完善环境
保护措施设计和环境监测规划,做到环境保护工程与主体工程建
设“三同时”。
七、水土保持
基本同意本阶段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下阶段应进一步完善
水土流失预测和水土保持设计,做到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程建
设“三同时”。
八、工程项目建设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为潮州市潮安区归湖镇人民政府,工程建
设期间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相关
的法律法规,严格控制工程质量、投资及进度。工程建成后由潮
州市潮安区归湖镇明潭村、新沟村、田村村委会各自负责本村
日常管理。
九、工程项目投资
同意工程概算采用的编制规定及定额依据。
工程概算总投资1987.44万元控制,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工
程设计,控制工程造价。
十、其他同意《审查意见》。
141
附件:广东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关于报
送潮州市潮安区归湖镇明潭村、新沟村、砚田村创建
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的函》
(粤铭信审函[2022]018号)
2022年5月7日
抄送:潮州市潮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农村局,恒艺鼎
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51
广东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
粤铭信审函【2022】018号
关于报送潮州市潮安区归湖镇明潭村、新沟村、砚田村
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初步设计报告
审查意见的函
潮安区水务局:
受贵局委托,我司于2022年3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组织召开
了《潮州市潮安区归湖镇明潭村、新沟村、砚田村创建生态宜居
美丽乡村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的技术审查会。
会后,我司对该《报告》提出了修改补充意见(粤铭信技术函【2022)
012号)、第二次修改补充意见(粤铭信技术函【2022)017号)和
第三次修改补充意见(粤铭信技术函(2022)022号),《报告》编
制单位根据修改补充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并
提交了《报告》(报批稿)。我司经复审,基本同意修改后的《报
潮
告》,现将技术审查意见(详见附件)予以报送。
附件:潮州市潮安区归湖镇明潭村、新沟村、砚田村创建生
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
此页无正文。
自管理有限
广东铭信工程项司潮州分公司
2022E
潮州分公司
2022年4月20日印发
广东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
附件:
潮州市潮安区归湖镇明潭村、新沟村、田村
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
受潮州市潮安区水务局委托,2022年3月2日,我司在公司
会议室组织召开了《潮州市潮安区归湖镇明潭村、新沟村、砚田
村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潮州市潮安区归湖镇人民政府、广东
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报告》编制单位恒艺
鼎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5位特邀专家。会议期间
与会人员听取了设计单位的成果汇报,并提出修改意见。会后,
设计单位对《报告》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提交了《报告》
(报批稿)。我司经复审,认为该《报告》达到《水利水电工程
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619-2021)的深度要求,基本同意
修改后的《报告》,现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一、水文
基本同意潮安水文站及凤凰溪流域内6个雨量站作为本工程
水文、雨量设计的依据站并采用该站所分析的成果。
二、工程地质
(一)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及《中
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场地所在地的抗震设
防烈度为VI度,设计地震加速度值0.15g,设计地震分组第二组,
基本地震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40S。
(二)基本同意对工程区工程地质条件、工程地质评价和地
质参数建议值。
三、工程任务和规模
(一)工程任务
本次工程任务为归湖镇明潭村、新沟村、砚田村的雨污分流
工程、供水工程、村道巷道硬化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安
防工程、亮化工程、场地整治、鱼塘建设)等。
(二)工程规模
1.明潭村主要建设以下内容:村巷道整治9条,宽度1~5m,
总长度885.017m;给水工程,敷设管径DN32~DN100给水管,
管道总长度3256m,配套消防栓13个;排水工程,敷设管径
DN300~DN500污水管,管道总长度1137m,敷设管径DN110接
户管,管道总长度496m,设检查井75座,改建及新建化粪池18
座;新建DN600雨水管网总长44m,新建1.0×0.8m及08×0.8m
排水盖板沟共547m;人居环境整治,场地及池塘整治6处;电气
工程,安装太阳能路灯20盏。
2.新沟村主要建设以下内容:村巷道整治7条,宽度1.5~6m,
总长度859.357m;给水工程,敷设管径DN32~DN100给水管,
管道总长度1785m,配套消防栓4个;排水工程,敷设管径DN300~
DN500污水管,管道总长度1356m,敷设管径DN110接户管,管
道总长度912m,设检查井110座,改建及新建化粪池35座;敷
设DN600~1000mm雨水管,管道总长195m,检查井11座,雨
水口10座;人居环境整治,场地及池塘整治2处;电气工程,安
装太阳能路灯50盏。
3.砚田村主要建设以下内容:村巷道整治5条,宽度1~4m,
总长度919.497m;给水工程,敷设管径DN32~DN100给水管,
管道总长度3766m,配套消防栓6个;排水工程,敷设管径DN300~
DN500污水管,管道总长度2044m,敷设管径DN110接户管,管
道总长度1160m,设检查井153座,改建及新建化粪池44座;人
居环境整治,场地及池塘整治10处,新建村牌1块;电气工程,
安装太阳能路灯30盏。
四、工程总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一)工程等别和标准
基本同意道路工程等级为乡村支路、巷路,等级为4级公路;
给水工程类型为IV型,排水工程为雨污分流工程,标准按市政工
程二类标准。
(二)主要建筑物设计
1.基本同意村巷道改造设计方案,其中明潭村村巷道整治9
条,宽度1~5m,总长度885.017m;新沟村村巷道整治7条,宽度
1.5~6m,总长度859.357m;砚田村村巷道整治5条,宽度1~4m,
总长度919.497m。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道路的纵坡及圆曲线设计,
在适当转弯处增设安全设施,完善并细化图纸设计。
2.基本同意给水工程设计方案,沿主要巷道敷设管径DN32~
DN100给水管,其中明潭村管道总长度3256m,配套消防栓13个;
新沟村管道总长度1785m,配套消防栓4个;砚田村管道总长度
3766m,配套消防栓6个。下阶段应进一步复核管道供水能力,优
化管网布置,完善并细化图纸设计。
3.基本同意排水工程设计方案,其中明潭村敷设管径DN300~
DN500污水管,管道总长度1137m,敷设管径DN110接户管,管
道总长度496m,设检查井75座,改建及新建化粪池18座,新建
DN600雨水管网长44m,新建1.0×0.8m及0.8×0.8m排水盖板沟
共547m;新沟村敷设管径DN300~DN500污水管,管道总长度
1356m,敷设管径DN110接户管,管道总长度912m,设检查井
110座,改建及新建化粪池35座,敷设DN600~1000mm雨水管,
管道总长195m,检查井11座,雨水口10座;砚田村敷设管径
DN300~DN500污水管,管道总长度2044m,敷设管径DN110接
户管,管道总长度1160m,设检查井153座,改建及新建化粪池
44座。下阶段应进一步复核管道排水能力及出口高程,确保不出
现倒灌,优化管网布置,完善并细化图纸设计。
4.基本同意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方案,(1)池塘整治共6处,
分别是明潭村2处、新沟村1处,砚田村3处,主要建设石篇挡
土墙、仿木栏杆、步道砖、路牙石等。(2)场地整治共12处,
分别是明潭村4处、新沟村1处,砚田村7处,主要建设主要建
设路牙石、植草砖、地被、树池、灌木等。(3)砚田村新建
村牌1块。(4)安装太阳能路灯共100盏,其中明潭村20盏,
新沟村50盏,砚田村30盏。下阶段进一步优化设计图纸,完善
安全标识牌等设施。
五、机电及金属结构
基本同意电气工程设计。
六、消防设计
基本同意工程消防设计。
七、施工组织设计
(一)基本同意施工组织设计对外交通、建材供应、施工场
地、通讯、施工用水、电等施工条件的评价。
(二)基本同意施工方案。
(三)基本同意施工总工期12个月,基本同意施工进度安排。
八、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
(一)基本同意报告工程占地范围和类型。
(二)基本同意临时占地由村委提供,永久占地由村内自行
协调补偿,不纳入本初步设计范畴。
九、环境影响评价
(一)基本同意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环境保护设计。
(二)下阶段应与环保部门对接,确保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
三同时。
十、水土保持
(一)基本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预测和水土保持设计。
(二)下阶段应与水务部门对接,确保水保工程与主体工程
三同时。
十一、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基本同意对本工程建设运行中劳动安全危害与有害因素的分
析及所采取的主要防范措施。
十二、节能评价
基本同意本工程的节能设计。
十三、工程管理
(一)基本同意拟定的工程管理体制及运行管理办法。
(二)基本同意项目完工后的运行管理单位为明潭村、新沟
村、田村村委会。
(三)基本同意划定的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
(四)基本同意工程年运行管理费用测算结果。
十四,投资概算
(一)同意投资概算采用广东省水利厅粤水建管【2017】37
号文颁布的《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试
行)》、《广东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广东省水利
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
台班费定额》及现行有关规定编制。
(二)同意采用潮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造价管理站颁布的2021
年第四季度及2022年二月份造价信息材料价价格水平编制工程投
资概算。
(三)基本同意投资概算的项目划分、费用构成及取费。
经审查,工程总投资1987.44万元。
工程部分投资1948.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696.88万,
独立费158.74万元,预备费92.78万元。
专项部分工程投资39.04万元。其中:水土保持工程23.76万
元,环境保护工程15万元。
十五、经济评价
基本同意工程经济效益分析结论。
附表
潮州市潮安区归湖镇明潭村、新沟村、砚田村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
投资概算审定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送审稿 | 审查修改 | 增减额 | 增减百分比 | 单位:万元备注 |
11.1 |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建筑工程 | 1620.681620.68 | 1589.551589.55 | -31.13-31.13 | -1.92%-1.92% | 1.信息价调整及定额调整 |
2 | 第二部分安装工程 | 45.55 | 44.50 | -1.05 | -2.30% | 1.信总价调整及定额调整 |
2.13 | 安装照明部分第三部分施工临时工程 | 45.5562.86 | 44.5062.82 | 1.05-0.04 | -2.30%-0.06% | |
3.1 | 安全生产措施费 | 37.70 | 37.68 | 0.02 | -0.06% | |
3.2 | 其他临时工程费 | 25.16 | 25.14 | -0.02 | -0.06% | |
4 | 第四部分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 0.00 | 0.00 | 0.00 | 0.00% | |
4.1 | 施工仓库和办公及生活用房 | 0.00 | 0.00 | 0.00 | 0.00% | |
4.2 | 施工临时措施 | 0.00 | 0.00 | 0.00 | 0.00% | |
5 | 第五部分独立费用 | 193.38 | 158.74 | -34.65 | -17.92% | |
5.1 | 建设管理费 | 10.00 | 10.00 | 0.00 | 0.00% | |
5.1.1 | 建设单位开办费 | |||||
5.1.2 | 建设单位人员费和项目管理费 | 10.00 | 10.00 | 0.00 | 0.00% | 《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 |
5.2 | 招标业务费 | 9.00 | 8.99 | -0.01 | -0.12% |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
5.3 | 经济技术咨询费 | 二 |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费率见【编制规定2017】表2-3-15 | |||
5.4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47.61 | 35.82 | -11.79 | -24.76% |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广东省有关部门规定计算 |
5.5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 23.70 | 20.39 | -3.31 | -13.97% |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函[2011]742号)。 |
5.5.1 |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估费 | 9.00 | 9.00 | 0.00 | 0.00% | |
5.5.2 | 概算编制费 | 3.00 | 0.00 | -3.00 | -100.00% | 广东省物价局文件《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文) |
5.5.3 | 预算编制费 | 6.70 | 6.39 | -0.31 | -4.64% | 广东省物价局文件《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多(粤价函【2011】742号文) |
5.5.4 | 前期费用第三方审核费 | 5.00 | 5.00 | 0.00 | 0.00% | |
5.6 | 联合试运转费 | 联合试运转费分水电站工程和泵站工程二类。水电站工程以单机容量分类,按装机台数计算:泵站工程按总装机容量计算,费用指标见【编制规定2017】表2-3-16 | ||||
5.7 | 生产准备费 | |||||
5.8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87.51 | 65.72 | -21.79 | -24.90% | |
5.8.1 | 工程科学研究试验费 | 枢纽工程取0.7,疏浚工程、田间工程原则上不计此项费用。 |
潮州市潮安区归湖镇明潭村、新沟村、视田村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
投资概算审定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送审稿 | 审查修改 | 增减额 | 增减百分比 | 备注 |
5.8.2 | 工程勘测设计费 | 87.51 | 65.72 | -21.79 | -24.90% | |
5.8.2.1 | (1)工程勘察费 | 25.00 | 23.93 | -1.07 | -4.26% |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水利、水电、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暂定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1352号)等有关规定计算 |
5.8.2.2 | (2)设计费 | 62.51 | 41.78 | -20.73 | -33.16% |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 |
5.90 | 其他 | 15.56 | 17.82 | 2.26 | 14.49% | |
5.9.1 | 工程质量检测费 | 10.37 | 10.18 | -0.19 | -1.86% | 按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
5.9.2 | 工程保险费 | 5.19 | 7.64 | 2.45 | 47.21% | D.45%~0.5%计算,疏浚、田间工程原则上不计。 |
5.9.3 | 其他税费 | 按国家及广东省有关规定计取。 | ||||
6 | 一至五部分投资合计 | 1922.47 | 1855.61 | -66.86 | -3.48% | |
7 | 基本预备费 | 77.17 | 92.78 | 15.61 | 20.23% | |
8 | 静态投资 | 1999.64 | 1948.4 | -51.25 | -2.56% | |
9 | 专项部分投资 | 50.00 | 39.04 | -10.96 | -21.92% | |
9.1. | 建设征地移民补偿静态投资 | 0.00 | 0.28 | 0.28 | 0.00% | |
9.2 | 水士保持专项费 | 35.00 | 23.76 | -11.24 | -32.11% | 按保监[2005122号规定计算 |
9.3 | 环保专项费 | 15.00 | 15.00 | 0.00 | 0.00% | |
9.3.1 | 环保专项 | 15.00 | 15.00 | 0.00 | 0.00% | |
9.3.2 | 环境影响评价费 | 0.00 | 0.00 | 0.00 | 0.00% | |
10 | 审图费 | 6.83 | 0.00 | -6.83 | 0.00% | |
11 | 建筑安装工程费 | 1729.09 | 1696.88 | -32.21 | -1.86% | |
12 | 工程总投资 | 2056.47 | 1987.44 | -69.03 | -3.36% |
潮州市潮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安发改投审【2021]164号
关于潮州市潮安区归湖镇明潭村、新沟村、砚田
村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批复
潮州市潮安区归湖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关于上报潮州市潮安区归湖镇明潭村、新沟村、
视田村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其相
关材料收悉。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共潮州市潮安区委办公室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
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潮州市潮安区实施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行动方案》的通知》(安办发【2019]3号)、
《关于印发<潮安区92个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资金奖补方案》
的通知》(安府办【2021]23号)和《关于同意组建潮州市潮安区归
11—
湖镇溪美村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村项目等4宗项目法人的批
复》(安府函[2021]77号)的精神,为切实改善归湖镇生产生活条
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构建“产业兴旺、生态宜
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丽乡村,同意潮州市潮
安区归湖镇明潭村、新沟村、砚田村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可
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潮州市潮安区归湖镇明潭村、新沟村、
砚田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明潭村
1、雨污分流工程:污水管网建设1072米;沟渠暗渠化380米;
2、供水工程:集中给水管网2419米;
3、村道巷道硬化工程:道路硬底化1024米;
4、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1)池塘岸线整治237米;2)新增
太阳能路灯共20盏;3)场地整治2980平方米。
(二)新沟村
1、雨污分流工程:污水管网建设1220米;涵管敷设115米;
2、供水工程:集中给水管网1359米;
3、村道巷道硬化工程:道路硬底化875米;
4、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1)池塘岸线整治100米;2)新增
太阳能路灯共50盏;3)场地整治1570平方米。
(三)砚田村
121
1、雨污分流工程:污水管网建设1088米;
2、供水工程:集中给水管网2575米;
3、村道巷道硬化工程:道路硬底化1079米;
4、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1)池塘岸线整治345米;2)新增
太阳能路灯共30盏;3)场地整治2810平方米;4)村入口标识牌1
处。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2205.5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867.6
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2.82万元,基本预备费105.02万元。项
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上级补助及申报地债资金外,缺额部分由归湖镇
政府自筹解决。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15个月。
六、项目的广东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110-445103-04-01-7
66671。
七、项目要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依法依规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
动工建设。请项目单位及时向统计部门申报入库。
八、如需对本项目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
关规定,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
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是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九、本文件有效期限2年。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
目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
在文件有效期限内未开工建设又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
期申请但未获批复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3—
附:1、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2、关于潮州市潮安区归湖镇明潭村、新沟村、砚田村创建生
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招标核准的补充意见
潮州市潮安区发展和校革局
五
2021年11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监委办、区乡村振兴办、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
财政局、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潮安分局、区自然资源
局、区交运局、区税务局、区统计局、区市监局,谢楚群
同志。
-4-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潮州市潮安区归湖镇明潭村、新沟村、砚田村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
项目代码:2110-445103-04-01-766671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
主要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核准意见:金额达到国家规定的招标标准,鉴于项目单位不具备自行招标能力,安区 |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鉴于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等估算金额低于招标规定标准,核准其不采用招标方式;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估算核准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采用全部委托公开招标方式。请按照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发展和改准部门盖章202111月25日 |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鉴于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等估算金额低于招标规定标准,核准其不采用招标方式;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估算核准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采用全部委托公开招标方式。请按照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发展和改准部门盖章202111月25日 |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附件2
关于潮州市潮安区归湖镇明潭村、新沟村、
砚田村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
招标核准的补充意见
潮州市潮安区归湖镇人民政府:
你镇潮州市潮安区归湖镇明潭村、新沟村、砚田村创
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招标基本情况表》收悉,鉴于
该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根据《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方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
《关于印发<潮州市潮安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
(安府规(2020)2号)、《潮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潮府规(2020)10
号)和《关于印发<潮安区92个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
目资金奖补方案》的通知》(安府办【2021)23号),对项
目招标核准意见作如下补充:
一、初步设计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核准不采用公开
招标方式;
二、项目施工图设计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并招标;
三、其余内容不变。
发展和联
安区
潮
潮州市潮安区发展和物革局
208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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