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寿殡仪馆骨灰盒、卫生棺采购(CSQ22A00048)分散采购公告
金额
69.6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04/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q22a00048
预算金额69.6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市长寿区殡仪馆
招标联系人戴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浩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老师13350300086
标书截止时间2022/05/05
投标截止时间2022/05/06
公告正文
长寿殡仪馆骨灰盒、卫生棺采购(CSQ22A00048)分散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长寿殡仪馆骨灰盒、卫生棺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5月6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SQ22A00048
项目名称:长寿殡仪馆骨灰盒、卫生棺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96,000.00元
最高限价:696,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骨灰盒,最高限价16万元为1年预算金额,合同期限为2年 | 160,000.00元 | 1 | 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包号:2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卫生棺,最高限价53.6万元为1年预算金额,合同期限为2年 | 536,000.00元 | 1 | 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最高限价总计:696,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为2年。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的要货电话或传真后10天内应将采购人所需货物保质保量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不接受中间商代理商投标,需明确承诺投标人是生产厂家。
三、获取分散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2年4月14日 至 2022年5月5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6: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50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2年5月6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5月6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投标区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2年5月6日 10:00
开标地点: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投标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长寿区殡仪馆
采购经办人:戴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40465386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殡仪馆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13350300086
九、附件
长寿殡仪馆骨灰盒、卫生棺采购.doc
长寿殡仪馆骨灰盒、卫生棺采购.doc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 目 号:CSQ22A00048
招标项目名称:长寿殡仪馆骨灰盒、卫生棺采购
采购人:重庆市长寿区殡仪馆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浩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
目 录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3 -
一、招标项目内容- 3 -
二、资金来源- 3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 -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3 -
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 -
六、投标有关规定- 5 -
七、联系方式- 6 -
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7 -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7 -
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 11 -
三、样品递交及退还要求- 11 -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14 -
一、交货时间和地点及验收方式- 14 -
二、报价要求- 14 -
三、履约保证金- 14 -
四、付款方式- 14 -
五、知识产权- 14 -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15 -
一、资格审查- 15 -
二、评标方法- 16 -
三、评标标准- 17 -
四、无效投标条款- 19 -
五、废标条款- 19 -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20 -
一、投标人- 20 -
二、招标文件- 20 -
三、投标文件- 20 -
四、开标- 22 -
五、评标- 22 -
六、定标- 22 -
七、中标- 23 -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23 -
九、签订合同- 24 -
十、招标代理费- 25 -
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25 -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26 -
一、合同主要条款- 26 -
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29 -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31 -
一、经济文件- 32 -
二、技术文件- 36 -
三、商务文件- 38 -
四、其他- 41 -
五、资格文件- 47 -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重庆浩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长寿区殡仪馆(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长寿殡仪馆骨灰盒、卫生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分包 | 货物名称 | 采购预算金额(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
包1 | 骨灰盒 | 16.0 | 0.2 | 1 | |
包2 | 卫生棺 | 53.6 | 0.2 | 1 | |
备注 | 按中标单价据实结算,合同期限内中标单价不予调整。 不向中标人保证最低供货量。 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履约期间,中标人的系列产品不得在重庆市长寿区范围内其它地点销售。 项目要求递交证明材料原件的,原件单独装袋,一并递交,评审后退还。 两个分包投标人需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约为包1:16.0万元,包2:53.6万元(一年预算金额)。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不接受中间商代理商投标,需明确承诺投标人是生产厂家。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4月14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相关时间和地点
投标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 2022年4月14日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2年5月5日北京时间16:00 |
投标开始时间 | 2022年5月6日北京时间9:00 |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 2022年5月6日北京时间10:00 |
开标地点 | 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投标区 |
(五)工本费缴纳
工本费:人民币500元/份(缴后不退)。
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向代理机构现场缴纳,未缴纳工本费视为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和退还
1、缴纳形式
网上缴纳 | ①网银缴纳:开通网上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支付功能的,直接通过网上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支付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②银行转账:未开通网上银行的投标人,通过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转账的方式缴纳。此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帐户名称:重庆浩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行重庆分行江北支行 账 号:231281184210001 打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 |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网上缴纳 |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向代理递交一份合同原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
备注 | 网上缴纳和投标保函均为无息退还。 网上缴纳按原路径退还。 |
特别提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2)未在规定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缴纳到指定账户的;
(3)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称与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
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浩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老师 , 咨询电话:13350300086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1230号4幢8-5、8-6、8-7
(二)采购人:重庆市长寿区殡仪馆
联系人:戴老师 电话:17365228078
康老师 电话:19112310367
伍老师 电话:18084046798
(三)监督部门: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电话:(023)40241879
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包1
分类 | 单价限价价格(元) | 预计数量(个) | 预计采购金额(元) | 材质 | 款式数量 | 备注 | |||||||||||||||||||||||||||||||||||||||||||||||||||||||||||||||||||||||||
分类 | 单价限价价格(元) | 预计数量(个) | 预计采购金额(元) | 材质 | 常规产品 | 特殊产品 | |||||||||||||||||||||||||||||||||||||||||||||||||||||||||||||||||||||||||
1类2款 | 120 | 120 | 134500 | 杂木、科技木 | 1款 | 惠民类 | |||||||||||||||||||||||||||||||||||||||||||||||||||||||||||||||||||||||||
1类2款 | 130 | 80 | 134500 | 杂木、科技木 | 1款 | 额外提供基督教盒和佛教盒各1款 | |||||||||||||||||||||||||||||||||||||||||||||||||||||||||||||||||||||||||
2类(7款) | 550 | 7 | 134500 | 印茄木(菠萝格)、龙凤檀、圆盘豆、冰片香、香樟木 | 1款 | ||||||||||||||||||||||||||||||||||||||||||||||||||||||||||||||||||||||||||
2类(7款) | 600 | 7 | 134500 | 印茄木(菠萝格)、龙凤檀、圆盘豆、冰片香、香樟木 | 1款 | ||||||||||||||||||||||||||||||||||||||||||||||||||||||||||||||||||||||||||
2类(7款) | 700 | 7 | 134500 | 印茄木(菠萝格)、龙凤檀、圆盘豆、冰片香、香樟木 | 1款 | 额外提供基督教盒和佛教盒各1款 | |||||||||||||||||||||||||||||||||||||||||||||||||||||||||||||||||||||||||
2类(7款) | 800 | 7 | 134500 | 印茄木(菠萝格)、龙凤檀、圆盘豆、冰片香、香樟木 | 1款 | 额外提供一款60公分、80公分棺材型 | |||||||||||||||||||||||||||||||||||||||||||||||||||||||||||||||||||||||||
2类(7款) | 900 | 7 | 134500 | 印茄木(菠萝格)、龙凤檀、圆盘豆、冰片香、香樟木 | 1款 | 额外提供一款60公分、80公分棺材型 | |||||||||||||||||||||||||||||||||||||||||||||||||||||||||||||||||||||||||
2类(7款) | 1000 | 5 | 134500 | 印茄木(菠萝格)、龙凤檀、圆盘豆、冰片香、香樟木 | 1款 | ||||||||||||||||||||||||||||||||||||||||||||||||||||||||||||||||||||||||||
2类(7款) | 1100 | 5 | 134500 | 印茄木(菠萝格)、龙凤檀、圆盘豆、冰片香、香樟木 | 1款 | ||||||||||||||||||||||||||||||||||||||||||||||||||||||||||||||||||||||||||
3类(11款) | 1300 | 5 | 134500 | 黑檀(风车子木)、鸡翅木、花梨木、酸枝木、条纹乌木 | 1款 | ||||||||||||||||||||||||||||||||||||||||||||||||||||||||||||||||||||||||||
3类(11款) | 1400 | 5 | 134500 | 黑檀(风车子木)、鸡翅木、花梨木、酸枝木、条纹乌木 | 1款 | ||||||||||||||||||||||||||||||||||||||||||||||||||||||||||||||||||||||||||
3类(11款) | 1500 | 5 | 134500 | 黑檀(风车子木)、鸡翅木、花梨木、酸枝木、条纹乌木 | 1款 | ||||||||||||||||||||||||||||||||||||||||||||||||||||||||||||||||||||||||||
3类(11款) | 1600 | 5 | 134500 | 黑檀(风车子木)、鸡翅木、花梨木、酸枝木、条纹乌木 | 1款 | ||||||||||||||||||||||||||||||||||||||||||||||||||||||||||||||||||||||||||
3类(11款) | 1900 | 3 | 134500 | 黑檀(风车子木)、鸡翅木、花梨木、酸枝木、条纹乌木 | 1款 | ||||||||||||||||||||||||||||||||||||||||||||||||||||||||||||||||||||||||||
3类(11款) | 2000 | 2 | 134500 | 黑檀(风车子木)、鸡翅木、花梨木、酸枝木、条纹乌木 | 1款 | ||||||||||||||||||||||||||||||||||||||||||||||||||||||||||||||||||||||||||
3类(11款) | 2500 | 3 | 134500 | 黑檀(风车子木)、鸡翅木、花梨木、酸枝木、条纹乌木 | 1款 | ||||||||||||||||||||||||||||||||||||||||||||||||||||||||||||||||||||||||||
3类(11款) | 2650 | 3 | 134500 | 黑檀(风车子木)、鸡翅木、花梨木、酸枝木、条纹乌木 | 1款 | ||||||||||||||||||||||||||||||||||||||||||||||||||||||||||||||||||||||||||
3类(11款) | 2800 | 3 | 134500 | 黑檀(风车子木)、鸡翅木、花梨木、酸枝木、条纹乌木 | 1款 | ||||||||||||||||||||||||||||||||||||||||||||||||||||||||||||||||||||||||||
3类(11款) | 2900 | 2 | 134500 | 黑檀(风车子木)、鸡翅木、花梨木、酸枝木、条纹乌木 | 1款 | ||||||||||||||||||||||||||||||||||||||||||||||||||||||||||||||||||||||||||
3类(11款) | 3000 | 2 | 134500 | 黑檀(风车子木)、鸡翅木、花梨木、酸枝木、条纹乌木 | 1款 | ||||||||||||||||||||||||||||||||||||||||||||||||||||||||||||||||||||||||||
项目技术需求 ※1、投标人如若中标,必须承诺不在网络平台销售供应采购人样式的骨灰盒。(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2、技术要求整体外尺寸:长(335-360mm)*宽(210-240mm)*高(190-230mm);棺材型80号长800*宽320*高290mm;棺材型60号长600*宽290*高270mm。整体内尺寸:长≥270mm*宽≥155mm*高≥120mm;长660*宽235*200mm;长450*宽210*高180mm。 3、木材应按技术规范处理(包括:防裂、防虫处理),不得采用边皮;除装饰附件外整盒应为原木,并单面无拼接;盒体表面应无虫蛀,无结疤。 4、雕刻应表面光滑、形象清晰、无划痕,雕刻图案应均匀清晰、层次分明,对称部位应对称,雕刻后不应降低雕刻面使用强度,不应影响其使用性能。 ※5、结构应采用木榫接,木质骨灰盒榫和榫眼结合处应严实、牢固,无崩茬、动榫、断榫等缺陷。在使用过程中装饰品和镶嵌品不应松动,附件应结合粘黏牢固,防止脱落老化。 ※6、油漆:油漆应颜色均匀,漆质饱满,无皱皮、发粘或漏漆现象。所用油漆必须是国家环保产品“3类”、“4类”应采用天然大漆擦漆工艺,出具外漆工艺及产品质检报告。 ※7、甲醛释放量应符合GB/18584规定。 ※8、货物质量其他要求 (1)上述质量指标和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2)供应商产品与本质量指标和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审委员会鉴定供应商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 (3)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1)所有规范和标准被修订时,投标人应达到最新标准和规范最新版本的要求。 2)中国国家标准及其他被普遍认可的中国标准。 3)由采购人认可的其它权威标准。 | |||||||||||||||||||||||||||||||||||||||||||||||||||||||||||||||||||||||||||||||
(二)石质骨灰盒参数要求及产品分类 | |||||||||||||||||||||||||||||||||||||||||||||||||||||||||||||||||||||||||||||||
产品分类及款式数量: | |||||||||||||||||||||||||||||||||||||||||||||||||||||||||||||||||||||||||||||||
分类 | 单价限价(元) | 预计数量 (个) | 预计采购金额(元) | 材 质 | 款式数量 | 备注 | |||||||||||||||||||||||||||||||||||||||||||||||||||||||||||||||||||||||||
分类 | 单价限价(元) | 预计数量 (个) | 预计采购金额(元) | 材 质 | 常规产品 | 特殊产品 | |||||||||||||||||||||||||||||||||||||||||||||||||||||||||||||||||||||||||
1类(4款) | 350 | 10 | 25500 | 汉白玉、米黄玉、南阳墨玉 | 1款 | ||||||||||||||||||||||||||||||||||||||||||||||||||||||||||||||||||||||||||
1类(4款) | 500 | 10 | 25500 | 汉白玉、米黄玉、南阳墨玉 | 1款 | ||||||||||||||||||||||||||||||||||||||||||||||||||||||||||||||||||||||||||
1类(4款) | 700 | 10 | 25500 | 阿富汗玉、仿青玉、芙蓉玉、无杂质的汉白玉和米黄玉、蓝田玉、贵州翠玉、岫玉 | 1款 | 核心产品 | |||||||||||||||||||||||||||||||||||||||||||||||||||||||||||||||||||||||||
1类(4款) | 1000 | 10 | 25500 | 阿富汗玉、仿青玉、芙蓉玉、无杂质的汉白玉和米黄玉、蓝田玉、贵州翠玉、岫玉 | 1款 | ||||||||||||||||||||||||||||||||||||||||||||||||||||||||||||||||||||||||||
1、投标人如若中标,必须承诺不在网络平台销售供应采购人样式的骨灰盒。(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2、技术要求: 石材自身可达到的要求尽量减少色差,要求所有石材的花纹和色差过度色尽可能的调整到最佳状态,要求中高档玉石盒不允许有明显外观缺陷,玉石盒主体整雕。优质天然石材产品外观色泽、纹理天然。 雕刻图案应均匀清晰、层次分明、形象美观、表面光滑,对称部位应对称,雕刻后不应降低雕刻面使用强度,不应影响其使用性能。 规格尺寸: ※石盒: 外径尺寸:长≤310 mm *宽≤210mm*高≤210mm内径尺寸:长≥230mm*宽≥130mm*高≥110mm ※石坛: 外径尺寸:高度≤225 mm *直径≤215mm其他: 保证骨灰能装完,规格尺寸可按招标方要求作小范围调整。 | |||||||||||||||||||||||||||||||||||||||||||||||||||||||||||||||||||||||||||||||
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明确承诺,包1同价位产品外观样式更新时,同意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新款。 | |||||||||||||||||||||||||||||||||||||||||||||||||||||||||||||||||||||||||||||||
包2包2:类别规格预计数量(副)单价限价(元)预计采购金额(元)备注卫生棺-纸棺纸棺1500300536000元核心产品。规格195cm*60cm*35cm,材质:优质马蜂纸板,表面贴平绒布,内有木条支撑加固结构,无铁钉。卫生棺-中档中档100500规格195cm*60cm*40cm.材质:优质蜂窝纸板,表面贴平绒布,内有木条支撑加固结构,内置承重板,圆拱形棺盖,带止口,无铁钉。卫生棺-木棺木棺301200规格195cm*60cm*35cm.材质:实木,油漆刷纹通顺,厚薄均匀,光亮柔和,漆膜饱满,无颗粒,无顺挂, 无铁钉。质量要求1.外观:外观平整光滑、美观大方,无皱皮、溢胶、发粘、无气泡、无开裂、无杂质,油漆表面光滑、色泽均匀,深浅一致,漆光饱满,无明显色差、雾光;内胆平整、无纸板等外露;各板块通过配合及胶粘组装而成。※2.防水要求:装有物品的卫生棺棺内、外、底部在受到水的影响,2小时后抬起不出现脱底、脱胶、开裂、折断等现象。※3.强度要求:卫生棺在悬空离地1米高度坠落不出现脱底、脱胶、开裂、折断等现象。※4.工艺及技术特性:不含硅酸成分,全部为可燃有机物,燃烧残留物完全碳化不产生结晶物质,燃烧过程中无有害废气和黑烟产生,不释放有毒物质;灰烬少,耐冲击、耐变形;不怕水浸,不怕酸、盐侵蚀,韧性强。※5.卫生棺不使用金属钉,不含金属配件。※6.货物质量其他要求(1)上述质量指标和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2)供应商产品与本质量指标和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审委员会鉴定供应商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3)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1)所有规范和标准被修订时,投标人应达到最新标准和规范最新版本的要求。2)中国国家标准及其他被普遍认可的中国标准。3)由采购人认可的其它权威标准。包2:类别规格预计数量(副)单价限价(元)预计采购金额(元)备注卫生棺-纸棺纸棺1500300536000元核心产品。规格195cm*60cm*35cm,材质:优质马蜂纸板,表面贴平绒布,内有木条支撑加固结构,无铁钉。卫生棺-中档中档100500规格195cm*60cm*40cm.材质:优质蜂窝纸板,表面贴平绒布,内有木条支撑加固结构,内置承重板,圆拱形棺盖,带止口,无铁钉。卫生棺-木棺木棺301200规格195cm*60cm*35cm.材质:实木,油漆刷纹通顺,厚薄均匀,光亮柔和,漆膜饱满,无颗粒,无顺挂, 无铁钉。质量要求1.外观:外观平整光滑、美观大方,无皱皮、溢胶、发粘、无气泡、无开裂、无杂质,油漆表面光滑、色泽均匀,深浅一致,漆光饱满,无明显色差、雾光;内胆平整、无纸板等外露;各板块通过配合及胶粘组装而成。※2.防水要求:装有物品的卫生棺棺内、外、底部在受到水的影响,2小时后抬起不出现脱底、脱胶、开裂、折断等现象。※3.强度要求:卫生棺在悬空离地1米高度坠落不出现脱底、脱胶、开裂、折断等现象。※4.工艺及技术特性:不含硅酸成分,全部为可燃有机物,燃烧残留物完全碳化不产生结晶物质,燃烧过程中无有害废气和黑烟产生,不释放有毒物质;灰烬少,耐冲击、耐变形;不怕水浸,不怕酸、盐侵蚀,韧性强。※5.卫生棺不使用金属钉,不含金属配件。※6.货物质量其他要求(1)上述质量指标和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2)供应商产品与本质量指标和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审委员会鉴定供应商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3)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1)所有规范和标准被修订时,投标人应达到最新标准和规范最新版本的要求。2)中国国家标准及其他被普遍认可的中国标准。3)由采购人认可的其它权威标准。 包2:类别 规格 预计数量(副) 单价限价(元) 预计采购金额(元) 备注 卫生棺-纸棺 纸棺 1500 300 536000元 核心产品。规格195cm*60cm*35cm,材质:优质马蜂纸板,表面贴平绒布,内有木条支撑加固结构,无铁钉。 卫生棺-中档 中档 100 500 规格195cm*60cm*40cm.材质:优质蜂窝纸板,表面贴平绒布,内有木条支撑加固结构,内置承重板,圆拱形棺盖,带止口,无铁钉。 卫生棺-木棺 木棺 30 1200 规格195cm*60cm*35cm.材质:实木,油漆刷纹通顺,厚薄均匀,光亮柔和,漆膜饱满,无颗粒,无顺挂, 无铁钉。 质量要求 1.外观:外观平整光滑、美观大方,无皱皮、溢胶、发粘、无气泡、无开裂、无杂质,油漆表面光滑、色泽均匀,深浅一致,漆光饱满,无明显色差、雾光;内胆平整、无纸板等外露;各板块通过配合及胶粘组装而成。 ※2.防水要求:装有物品的卫生棺棺内、外、底部在受到水的影响,2小时后抬起不出现脱底、脱胶、开裂、折断等现象。 ※3.强度要求:卫生棺在悬空离地1米高度坠落不出现脱底、脱胶、开裂、折断等现象。 ※4.工艺及技术特性:不含硅酸成分,全部为可燃有机物,燃烧残留物完全碳化不产生结晶物质,燃烧过程中无有害废气和黑烟产生,不释放有毒物质;灰烬少,耐冲击、耐变形;不怕水浸,不怕酸、盐侵蚀,韧性强。 ※5.卫生棺不使用金属钉,不含金属配件。 ※6.货物质量其他要求 (1)上述质量指标和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2)供应商产品与本质量指标和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审委员会鉴定供应商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 (3)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1)所有规范和标准被修订时,投标人应达到最新标准和规范最新版本的要求。 2)中国国家标准及其他被普遍认可的中国标准。 3)由采购人认可的其它权威标准。 包2:类别 规格 预计数量(副) 单价限价(元) 预计采购金额(元) 备注 卫生棺-纸棺 纸棺 1500 300 536000元 核心产品。规格195cm*60cm*35cm,材质:优质马蜂纸板,表面贴平绒布,内有木条支撑加固结构,无铁钉。 卫生棺-中档 中档 100 500 规格195cm*60cm*40cm.材质:优质蜂窝纸板,表面贴平绒布,内有木条支撑加固结构,内置承重板,圆拱形棺盖,带止口,无铁钉。 卫生棺-木棺 木棺 30 1200 规格195cm*60cm*35cm.材质:实木,油漆刷纹通顺,厚薄均匀,光亮柔和,漆膜饱满,无颗粒,无顺挂, 无铁钉。 质量要求 1.外观:外观平整光滑、美观大方,无皱皮、溢胶、发粘、无气泡、无开裂、无杂质,油漆表面光滑、色泽均匀,深浅一致,漆光饱满,无明显色差、雾光;内胆平整、无纸板等外露;各板块通过配合及胶粘组装而成。 ※2.防水要求:装有物品的卫生棺棺内、外、底部在受到水的影响,2小时后抬起不出现脱底、脱胶、开裂、折断等现象。 ※3.强度要求:卫生棺在悬空离地1米高度坠落不出现脱底、脱胶、开裂、折断等现象。 ※4.工艺及技术特性:不含硅酸成分,全部为可燃有机物,燃烧残留物完全碳化不产生结晶物质,燃烧过程中无有害废气和黑烟产生,不释放有毒物质;灰烬少,耐冲击、耐变形;不怕水浸,不怕酸、盐侵蚀,韧性强。 ※5.卫生棺不使用金属钉,不含金属配件。 ※6.货物质量其他要求 (1)上述质量指标和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2)供应商产品与本质量指标和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审委员会鉴定供应商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 (3)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1)所有规范和标准被修订时,投标人应达到最新标准和规范最新版本的要求。 2)中国国家标准及其他被普遍认可的中国标准。 3)由采购人认可的其它权威标准。 ※其他要求: 伴随服务:合同期内按采购人实际需要数量由卫生棺中标人免费提供卫生板(灰底白板厚卡纸,180cm*60cm)及白板箱(灰底白面瓦楞纸板,箱体高25cm,长80cm,宽25cm)。 中标人中标货物的供货量由采购人确定。采购人负责代销,但不向中标人保证最低供货量。 因货物滞销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搬运或用户挑选过程中所造成的非人为因素损坏由中标人负责。 | 包2:类别 | 规格 | 预计数量(副) | 单价限价(元) | 预计采购金额(元) | 备注 | 卫生棺-纸棺 | 纸棺 | 1500 | 300 | 536000元 | 核心产品。规格195cm*60cm*35cm,材质:优质马蜂纸板,表面贴平绒布,内有木条支撑加固结构,无铁钉。 | 卫生棺-中档 | 中档 | 100 | 500 | 规格195cm*60cm*40cm.材质:优质蜂窝纸板,表面贴平绒布,内有木条支撑加固结构,内置承重板,圆拱形棺盖,带止口,无铁钉。 | 卫生棺-木棺 | 木棺 | 30 | 1200 | 规格195cm*60cm*35cm.材质:实木,油漆刷纹通顺,厚薄均匀,光亮柔和,漆膜饱满,无颗粒,无顺挂, 无铁钉。 | 质量要求 1.外观:外观平整光滑、美观大方,无皱皮、溢胶、发粘、无气泡、无开裂、无杂质,油漆表面光滑、色泽均匀,深浅一致,漆光饱满,无明显色差、雾光;内胆平整、无纸板等外露;各板块通过配合及胶粘组装而成。 ※2.防水要求:装有物品的卫生棺棺内、外、底部在受到水的影响,2小时后抬起不出现脱底、脱胶、开裂、折断等现象。 ※3.强度要求:卫生棺在悬空离地1米高度坠落不出现脱底、脱胶、开裂、折断等现象。 ※4.工艺及技术特性:不含硅酸成分,全部为可燃有机物,燃烧残留物完全碳化不产生结晶物质,燃烧过程中无有害废气和黑烟产生,不释放有毒物质;灰烬少,耐冲击、耐变形;不怕水浸,不怕酸、盐侵蚀,韧性强。 ※5.卫生棺不使用金属钉,不含金属配件。 ※6.货物质量其他要求 (1)上述质量指标和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2)供应商产品与本质量指标和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审委员会鉴定供应商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 (3)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1)所有规范和标准被修订时,投标人应达到最新标准和规范最新版本的要求。 2)中国国家标准及其他被普遍认可的中国标准。 3)由采购人认可的其它权威标准。 | 包2:类别 | 规格 | 预计数量(副) | 单价限价(元) | 预计采购金额(元) | 备注 | 卫生棺-纸棺 | 纸棺 | 1500 | 300 | 536000元 | 核心产品。规格195cm*60cm*35cm,材质:优质马蜂纸板,表面贴平绒布,内有木条支撑加固结构,无铁钉。 | 卫生棺-中档 | 中档 | 100 | 500 | 规格195cm*60cm*40cm.材质:优质蜂窝纸板,表面贴平绒布,内有木条支撑加固结构,内置承重板,圆拱形棺盖,带止口,无铁钉。 | 卫生棺-木棺 | 木棺 | 30 | 1200 | 规格195cm*60cm*35cm.材质:实木,油漆刷纹通顺,厚薄均匀,光亮柔和,漆膜饱满,无颗粒,无顺挂, 无铁钉。 | 质量要求 1.外观:外观平整光滑、美观大方,无皱皮、溢胶、发粘、无气泡、无开裂、无杂质,油漆表面光滑、色泽均匀,深浅一致,漆光饱满,无明显色差、雾光;内胆平整、无纸板等外露;各板块通过配合及胶粘组装而成。 ※2.防水要求:装有物品的卫生棺棺内、外、底部在受到水的影响,2小时后抬起不出现脱底、脱胶、开裂、折断等现象。 ※3.强度要求:卫生棺在悬空离地1米高度坠落不出现脱底、脱胶、开裂、折断等现象。 ※4.工艺及技术特性:不含硅酸成分,全部为可燃有机物,燃烧残留物完全碳化不产生结晶物质,燃烧过程中无有害废气和黑烟产生,不释放有毒物质;灰烬少,耐冲击、耐变形;不怕水浸,不怕酸、盐侵蚀,韧性强。 ※5.卫生棺不使用金属钉,不含金属配件。 ※6.货物质量其他要求 (1)上述质量指标和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2)供应商产品与本质量指标和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审委员会鉴定供应商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 (3)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1)所有规范和标准被修订时,投标人应达到最新标准和规范最新版本的要求。 2)中国国家标准及其他被普遍认可的中国标准。 3)由采购人认可的其它权威标准。 | |||||||||||||||||||||||||||||||||
包2:类别 | 规格 | 预计数量(副) | 单价限价(元) | 预计采购金额(元) | 备注 | ||||||||||||||||||||||||||||||||||||||||||||||||||||||||||||||||||||||||||
卫生棺-纸棺 | 纸棺 | 1500 | 300 | 536000元 | 核心产品。规格195cm*60cm*35cm,材质:优质马蜂纸板,表面贴平绒布,内有木条支撑加固结构,无铁钉。 | ||||||||||||||||||||||||||||||||||||||||||||||||||||||||||||||||||||||||||
卫生棺-中档 | 中档 | 100 | 500 | 536000元 | 规格195cm*60cm*40cm.材质:优质蜂窝纸板,表面贴平绒布,内有木条支撑加固结构,内置承重板,圆拱形棺盖,带止口,无铁钉。 | ||||||||||||||||||||||||||||||||||||||||||||||||||||||||||||||||||||||||||
卫生棺-木棺 | 木棺 | 30 | 1200 | 536000元 | 规格195cm*60cm*35cm.材质:实木,油漆刷纹通顺,厚薄均匀,光亮柔和,漆膜饱满,无颗粒,无顺挂, 无铁钉。 | ||||||||||||||||||||||||||||||||||||||||||||||||||||||||||||||||||||||||||
质量要求 1.外观:外观平整光滑、美观大方,无皱皮、溢胶、发粘、无气泡、无开裂、无杂质,油漆表面光滑、色泽均匀,深浅一致,漆光饱满,无明显色差、雾光;内胆平整、无纸板等外露;各板块通过配合及胶粘组装而成。 ※2.防水要求:装有物品的卫生棺棺内、外、底部在受到水的影响,2小时后抬起不出现脱底、脱胶、开裂、折断等现象。 ※3.强度要求:卫生棺在悬空离地1米高度坠落不出现脱底、脱胶、开裂、折断等现象。 ※4.工艺及技术特性:不含硅酸成分,全部为可燃有机物,燃烧残留物完全碳化不产生结晶物质,燃烧过程中无有害废气和黑烟产生,不释放有毒物质;灰烬少,耐冲击、耐变形;不怕水浸,不怕酸、盐侵蚀,韧性强。 ※5.卫生棺不使用金属钉,不含金属配件。 ※6.货物质量其他要求 (1)上述质量指标和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2)供应商产品与本质量指标和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审委员会鉴定供应商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 (3)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1)所有规范和标准被修订时,投标人应达到最新标准和规范最新版本的要求。 2)中国国家标准及其他被普遍认可的中国标准。 3)由采购人认可的其它权威标准。 | |||||||||||||||||||||||||||||||||||||||||||||||||||||||||||||||||||||||||||||||
包2:类别 | 规格 | 预计数量(副) | 单价限价(元) | 预计采购金额(元) | 备注 | ||||||||||||||||||||||||||||||||||||||||||||||||||||||||||||||||||||||||||
卫生棺-纸棺 | 纸棺 | 1500 | 300 | 536000元 | 核心产品。规格195cm*60cm*35cm,材质:优质马蜂纸板,表面贴平绒布,内有木条支撑加固结构,无铁钉。 | ||||||||||||||||||||||||||||||||||||||||||||||||||||||||||||||||||||||||||
卫生棺-中档 | 中档 | 100 | 500 | 536000元 | 规格195cm*60cm*40cm.材质:优质蜂窝纸板,表面贴平绒布,内有木条支撑加固结构,内置承重板,圆拱形棺盖,带止口,无铁钉。 | ||||||||||||||||||||||||||||||||||||||||||||||||||||||||||||||||||||||||||
卫生棺-木棺 | 木棺 | 30 | 1200 | 536000元 | 规格195cm*60cm*35cm.材质:实木,油漆刷纹通顺,厚薄均匀,光亮柔和,漆膜饱满,无颗粒,无顺挂, 无铁钉。 | ||||||||||||||||||||||||||||||||||||||||||||||||||||||||||||||||||||||||||
质量要求 1.外观:外观平整光滑、美观大方,无皱皮、溢胶、发粘、无气泡、无开裂、无杂质,油漆表面光滑、色泽均匀,深浅一致,漆光饱满,无明显色差、雾光;内胆平整、无纸板等外露;各板块通过配合及胶粘组装而成。 ※2.防水要求:装有物品的卫生棺棺内、外、底部在受到水的影响,2小时后抬起不出现脱底、脱胶、开裂、折断等现象。 ※3.强度要求:卫生棺在悬空离地1米高度坠落不出现脱底、脱胶、开裂、折断等现象。 ※4.工艺及技术特性:不含硅酸成分,全部为可燃有机物,燃烧残留物完全碳化不产生结晶物质,燃烧过程中无有害废气和黑烟产生,不释放有毒物质;灰烬少,耐冲击、耐变形;不怕水浸,不怕酸、盐侵蚀,韧性强。 ※5.卫生棺不使用金属钉,不含金属配件。 ※6.货物质量其他要求 (1)上述质量指标和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2)供应商产品与本质量指标和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审委员会鉴定供应商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 (3)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1)所有规范和标准被修订时,投标人应达到最新标准和规范最新版本的要求。 2)中国国家标准及其他被普遍认可的中国标准。 3)由采购人认可的其它权威标准。 |
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
“*”标注的技术需求为重要技术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
“※”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包1:见“一、招标项目一览表”包1技术项目技术需求。
(二)包2:见“一、招标项目一览表”包2技术项目技术需求。
三、样品递交及退还要求
(一)样品递交要求
※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有投标产品(包括常规产品和特殊产品)的实物照片(不小于5寸),照片包括产品正面、侧面以及内部细节,照片应打印到A4纸上,同时注明该产品所属分类、价格、规格尺寸、材质以及款式(常规产品或特殊产品),装入投标文件技术部分。
投标人在样品(包括包1小样)醒目位置张贴:
投标人名称:
样品名称:
1.样品清单列表
包1
包1:序号1到20的木质骨灰盒,各提供一块5*5cm左右未喷涂木质样品一款放入实物样品中。
序号 | 样品名称 | 样品制作标准和要求 | 规格 | 数量/单位 |
1 | 木质骨灰盒120 | 杂木、科技木 | 整体外尺寸: 长(335-360mm)*宽(210-240mm)*高(190-230mm) 整体内尺寸:长≥270mm*宽≥155mm*高≥120mm | 1款 |
2 | 木质骨灰盒130 | 杂木、科技木 | 整体外尺寸: 长(335-360mm)*宽(210-240mm)*高(190-230mm) 整体内尺寸:长≥270mm*宽≥155mm*高≥120mm | 1款 |
3 | 木质骨灰盒550 | 印茄木(菠萝格)、龙凤檀、圆盘豆、冰片香、香樟木 | 整体外尺寸: 长(335-360mm)*宽(210-240mm)*高(190-230mm) 整体内尺寸:长≥270mm*宽≥155mm*高≥120mm | 1款 |
4 | 木质骨灰盒600 | 印茄木(菠萝格)、龙凤檀、圆盘豆、冰片香、香樟木 | 整体外尺寸: 长(335-360mm)*宽(210-240mm)*高(190-230mm) 整体内尺寸:长≥270mm*宽≥155mm*高≥120mm | 1款 |
5 | 木质骨灰盒700 | 印茄木(菠萝格)、龙凤檀、圆盘豆、冰片香、香樟木 | 整体外尺寸: 长(335-360mm)*宽(210-240mm)*高(190-230mm) 整体内尺寸:长≥270mm*宽≥155mm*高≥120mm | 1款 |
6 | 木质骨灰盒800 | 印茄木(菠萝格)、龙凤檀、圆盘豆、冰片香、香樟木 | 整体外尺寸: 长(335-360mm)*宽(210-240mm)*高(190-230mm) 整体内尺寸:长≥270mm*宽≥155mm*高≥120mm | 1款 |
7 | 木质骨灰盒900 | 印茄木(菠萝格)、龙凤檀、圆盘豆、冰片香、香樟木 | 整体外尺寸: 长(335-360mm)*宽(210-240mm)*高(190-230mm) 整体内尺寸:长≥270mm*宽≥155mm*高≥120mm | 1款 |
8 | 木质骨灰盒1000 | 印茄木(菠萝格)、龙凤檀、圆盘豆、冰片香、香樟木 | 整体外尺寸: 长(335-360mm)*宽(210-240mm)*高(190-230mm) 整体内尺寸:长≥270mm*宽≥155mm*高≥120mm | 1款 |
9 | 木质骨灰盒1100 | 印茄木(菠萝格)、龙凤檀、圆盘豆、冰片香、香樟木 | 整体外尺寸: 长(335-360mm)*宽(210-240mm)*高(190-230mm) 整体内尺寸:长≥270mm*宽≥155mm*高≥120mm | 1款 |
10 | 木质骨灰盒1300 | 黑檀(风车子木)、鸡翅木、花梨木、酸枝木、条纹乌木 | 整体外尺寸: 长(335-360mm)*宽(210-240mm)*高(190-230mm) 整体内尺寸:长≥270mm*宽≥155mm*高≥120mm | 1款 |
11 | 木质骨灰盒1400 | 黑檀(风车子木)、鸡翅木、花梨木、酸枝木、条纹乌木 | 整体外尺寸: 长(335-360mm)*宽(210-240mm)*高(190-230mm) 整体内尺寸:长≥270mm*宽≥155mm*高≥120mm | 1款 |
12 | 木质骨灰盒1500 | 黑檀(风车子木)、鸡翅木、花梨木、酸枝木、条纹乌木 | 整体外尺寸: 长(335-360mm)*宽(210-240mm)*高(190-230mm) 整体内尺寸:长≥270mm*宽≥155mm*高≥120mm | 1款 |
13 | 木质骨灰盒1600 | 黑檀(风车子木)、鸡翅木、花梨木、酸枝木、条纹乌木 | 整体外尺寸: 长(335-360mm)*宽(210-240mm)*高(190-230mm) 整体内尺寸:长≥270mm*宽≥155mm*高≥120mm | 1款 |
14 | 木质骨灰盒1900 | 黑檀(风车子木)、鸡翅木、花梨木、酸枝木、条纹乌木 | 整体外尺寸: 长(335-360mm)*宽(210-240mm)*高(190-230mm) 整体内尺寸:长≥270mm*宽≥155mm*高≥120mm | 1款 |
15 | 木质骨灰盒2000 | 黑檀(风车子木)、鸡翅木、花梨木、酸枝木、条纹乌木 | 整体外尺寸: 长(335-360mm)*宽(210-240mm)*高(190-230mm) 整体内尺寸:长≥270mm*宽≥155mm*高≥120mm | 1款 |
16 | 木质骨灰盒2500 | 黑檀(风车子木)、鸡翅木、花梨木、酸枝木、条纹乌木 | 整体外尺寸: 长(335-360mm)*宽(210-240mm)*高(190-230mm) 整体内尺寸:长≥270mm*宽≥155mm*高≥120mm | 1款 |
17 | 木质骨灰盒2650 | 黑檀(风车子木)、鸡翅木、花梨木、酸枝木、条纹乌木 | 整体外尺寸: 长(335-360mm)*宽(210-240mm)*高(190-230mm) 整体内尺寸:长≥270mm*宽≥155mm*高≥120mm | 1款 |
18 | 木质骨灰盒2800 | 黑檀(风车子木)、鸡翅木、花梨木、酸枝木、条纹乌木 | 整体外尺寸: 长(335-360mm)*宽(210-240mm)*高(190-230mm) 整体内尺寸:长≥270mm*宽≥155mm*高≥120mm | 1款 |
19 | 木质骨灰盒2900 | 黑檀(风车子木)、鸡翅木、花梨木、酸枝木、条纹乌木 | 整体外尺寸: 长(335-360mm)*宽(210-240mm)*高(190-230mm) 整体内尺寸:长≥270mm*宽≥155mm*高≥120mm | 1款 |
20 | 木质骨灰盒3000 | 黑檀(风车子木)、鸡翅木、花梨木、酸枝木、条纹乌木 | 整体外尺寸: 长(335-360mm)*宽(210-240mm)*高(190-230mm) 整体内尺寸:长≥270mm*宽≥155mm*高≥120mm | 1款 |
21 | 石质骨灰盒350 | 汉白玉、米黄玉、南阳墨玉 | 1款 | |
22 | 石质骨灰盒500 | 汉白玉、米黄玉、南阳墨玉 | 1款 | |
23 | 石质骨灰盒700 | 阿富汗玉、仿青玉、芙蓉玉、无杂质的汉白玉和米黄玉、蓝田玉、贵州翠玉、岫玉 | 1款 | |
24 | 石质骨灰盒1000 | 阿富汗玉、仿青玉、芙蓉玉、无杂质的汉白玉和米黄玉、蓝田玉、贵州翠玉、岫玉 | 1款 |
包2
序号 | 样品名称 | 样品制作标准和要求 | 规格 | 数量 | 备注 |
1 | 卫生棺-纸棺 | 材质:优质马蜂纸板,表面贴平绒布,内有木条支撑加固结构,无铁钉。 | 98cm*30cm*18cm | 2副 | 不同 款式 |
2 | 卫生棺-中档 | 材质:优质蜂窝纸板,表面贴平绒布,内有木条支撑加固结构,内置承重板,圆拱形棺盖,带止口,无铁钉。 | 98cm*30cm*18cm | 2副 | 不同 款式 |
3 | 卫生棺-木棺 | 材质:实木,油漆刷纹通顺,厚薄均匀,光亮柔和,漆膜饱满,无颗粒,无顺挂。 | 98cm*30cm*18cm | 2副 | 不同 款式 |
2.样品评审方式
样品采用明标评审。
3.样品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
4.样品递交地点:同投标地点。
投标样品由投标人工作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指定地点。
(二)样品退还要求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样品在评标活动结束后,由采购人代表在监督下,当场打包封存和保管,由第一中标候选人无偿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供验收比较,采购人按样品比对验收合格后退还。其余投标人的样品在评审完成后由其自行拆除并带回。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标注的商务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交货时间和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交货时间和地点
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的要货电话或传真后10天内应将采购人所需货物保质保量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投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二、报价要求
投标人明确承诺最终供货价格不得高于单价最高限价格(元)。单价最高限价格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售后、保险费、税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
三、履约保证金
无。
四、付款方式
包1和包2:每六个月结算一次货款,按采购人实际需要供货,售后付款。根据实际销售数量和中标单价结算货款。货款凭发票、采购人确认的送货单由采购人核付。
五、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六、其他商务要求内容
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2.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1.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复印件)(注①)。 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①)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②) | 1.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三)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缴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 |
注:
①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③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和澄清。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另有5分为政策性加分。
(一)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技术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4 | 商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30天。 |
(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技术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三、评标标准
(一)评审因素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1 | 投标报价 (30%) | 30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投标报价得分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 |
2 | 技术部分 (40%) | 包1样品 30分 | 木质1类(2款) | 供应商提供的样品种类齐全得5分,否则样品部分得0分。 外观、款式新颖,材质好,油漆、雕刻图案和工艺制作美观得20-25分; 外观、款式较为新颖,材质教好,油漆、雕刻图案和工艺制作较美观得15-19分; 外观、款式一般,、材质一般,油漆、雕刻图案和工艺制作一般得6-14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外观、款式、材质、油漆(木质)、雕刻图案、制作工艺及尺寸,是否符合招标人的销售要求,进行综合评审。 |
2 | 技术部分 (40%) | 包1样品 30分 | 木质2类(7款) | 供应商提供的样品种类齐全得5分,否则样品部分得0分。 外观、款式新颖,材质好,油漆、雕刻图案和工艺制作美观得20-25分; 外观、款式较为新颖,材质教好,油漆、雕刻图案和工艺制作较美观得15-19分; 外观、款式一般,、材质一般,油漆、雕刻图案和工艺制作一般得6-14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外观、款式、材质、油漆(木质)、雕刻图案、制作工艺及尺寸,是否符合招标人的销售要求,进行综合评审。 |
2 | 技术部分 (40%) | 包1样品 30分 | 木质3类(11款) | 供应商提供的样品种类齐全得5分,否则样品部分得0分。 外观、款式新颖,材质好,油漆、雕刻图案和工艺制作美观得20-25分; 外观、款式较为新颖,材质教好,油漆、雕刻图案和工艺制作较美观得15-19分; 外观、款式一般,、材质一般,油漆、雕刻图案和工艺制作一般得6-14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外观、款式、材质、油漆(木质)、雕刻图案、制作工艺及尺寸,是否符合招标人的销售要求,进行综合评审。 |
2 | 技术部分 (40%) | 包1样品 30分 | 石质1类(4款) | 供应商提供的样品种类齐全得5分,否则样品部分得0分。 外观、款式新颖,材质好,油漆、雕刻图案和工艺制作美观得20-25分; 外观、款式较为新颖,材质教好,油漆、雕刻图案和工艺制作较美观得15-19分; 外观、款式一般,、材质一般,油漆、雕刻图案和工艺制作一般得6-14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外观、款式、材质、油漆(木质)、雕刻图案、制作工艺及尺寸,是否符合招标人的销售要求,进行综合评审。 |
2 · | 技术部分 (40%) | 包2样品 30分 | 卫生棺-纸棺 | 供应商提供的样品种类齐全得5分,否则样品部分得0分。 外观、款式新颖,绒布和木材等材质好,工艺制作美观得20-25分; 外观、款式较为新颖,绒布和木材等材质好,工艺制作较美观得15-19分; 外观、款式一般,绒布和木材等材质好,工艺制作一般得6-14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外观、款式、材质、制作工艺及尺寸,是否符合招标人的销售要求,进行综合评审。 |
2 · | 技术部分 (40%) | 包2样品 30分 | 卫生棺-中档 | 供应商提供的样品种类齐全得5分,否则样品部分得0分。 外观、款式新颖,绒布和木材等材质好,工艺制作美观得20-25分; 外观、款式较为新颖,绒布和木材等材质好,工艺制作较美观得15-19分; 外观、款式一般,绒布和木材等材质好,工艺制作一般得6-14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外观、款式、材质、制作工艺及尺寸,是否符合招标人的销售要求,进行综合评审。 |
2 · | 技术部分 (40%) | 包2样品 30分 | 卫生棺-木棺 | 供应商提供的样品种类齐全得5分,否则样品部分得0分。 外观、款式新颖,绒布和木材等材质好,工艺制作美观得20-25分; 外观、款式较为新颖,绒布和木材等材质好,工艺制作较美观得15-19分; 外观、款式一般,绒布和木材等材质好,工艺制作一般得6-14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外观、款式、材质、制作工艺及尺寸,是否符合招标人的销售要求,进行综合评审。 |
2 · | 技术部分 (40%) | 10分 | 提交每个产品主材第三方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提供厂家出具的合格证明、款式或名称说明。 完全满足得10分,每个产品有一项证明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扣2分,扣完为止。 | ||
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 |||||
3 | 商务部分 (30%) | 30 |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并完成的所投分包类似货物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包1:10万元以上,包2:50万元以上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 | 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提供材料不全或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 |
3 | 商务部分 (30%) | 30 | 投标人生产产品需提供排污许可证,得5分。 | 提供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提供材料不全或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 |
3 | 商务部分 (30%) | 30 | 投标人提供环境现状评估报告和安全现状评估报告,得5分。 | 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提供材料不全或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 |
3 | 商务部分 (30%) | 30 | 包括售后服务、应急响应方案、由于所供货物引起的矛盾解决方案、伴随服务(包2)等进行综合评审: 售后方案细致全面、合理、可行性强得10分;售后方案较为完整,基本满足得6分;售后方案不完整、可行性较低得3分;未提供项目售后方案的不得分。 | 矛盾解决方案中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供应商应明确承诺: 1.积极配合采购方解决因产品质量引发的矛盾纠纷,全额承担赔偿责任及采购方的损失。 2.产品出现虫蛀等的产品质量问题要免费更换,因此产生的矛盾纠纷赔偿要承担全部责任。 | |
4 | 政策性加分 (5) | 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未标注“★”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清单中以“★”标注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范围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 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所投包的所有投标产品的原产地在西部地区的,得1分。 |
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小微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废标条款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
(一)投标人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三)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四)法律责任
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一)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二)联合投标
不接受。
(三)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30天。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
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
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
5.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
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由2份资格文件(正本、副本各一份)、2份经济文件(正本、副本各一份)和5份技术、商务及其他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组成。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
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邮寄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六)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
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七)修正错误
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资格文件合装一袋;经济文件合装一袋;其余文件正、副本可合装一袋,也可分装。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
四、开标
(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
(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五、评标
见第四篇“评标”内容。
六、定标
(一)定标原则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程序
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需求的优劣顺序排列;技术需求优劣顺序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技术需求和商务条款优劣顺序均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确定。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4.中标人变更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七、中标
(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询问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
(二)质疑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质疑时限、内容
1.1投标人对已依法获取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2 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4.4事实依据;
1.4.5必要的法律依据;
1.4.6提出质疑的日期;
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3.其他
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
(三)投诉
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九、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六)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十、招标代理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本项目包1采购代理服务费2000元,包2采购代理服务费7000元,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全额支付。中标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因自身原因无法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其采购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一、合同主要条款
1.定义
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货物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3.合同价格
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4.转包或分包
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
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5.5 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应按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
6.付款
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 商务条款”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7.检查验收
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7.2货物验收
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8.索赔
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9.知识产权
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11.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
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12.4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 )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 1、质保期限: 2、保修范围: 3、服务措施: 4、质保期后服务: | |||||||
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 |||||||
三、交提货方式: | |||||||
四、验收标准、方法: 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 | |||||||
五、付款方式: | |||||||
六、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 | |||||||
七、其他约定事项: 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 |||||||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一、经济文件(单独装袋)
(一)开标一览表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二、技术文件
(一)技术条款差异表
(二)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
(三)其他技术资料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三)商务及售后服务承诺
四、其他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三)联合体协议(格式自定)
五、资格文件(单独装袋)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五)书面声明(格式)
(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七)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八)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说明: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分包号: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 |
最终总报价 | 投标报价(小写): 投标报价(大写): |
备注: |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投标人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
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编号: 分包号:
招标项目名称: 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原产地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木质骨灰盒120 | ||||||
2 | 木质骨灰盒130 | ||||||
3 | 木质骨灰盒550 | ||||||
4 | 木质骨灰盒600 | ||||||
5 | 木质骨灰盒700 | ||||||
6 | 木质骨灰盒800 | ||||||
7 | 木质骨灰盒900 | ||||||
8 | 木质骨灰盒1000 | ||||||
9 | 木质骨灰盒1100 | ||||||
10 | 木质骨灰盒1300 | ||||||
11 | 木质骨灰盒1400 | ||||||
12 | 木质骨灰盒1500 | ||||||
13 | 木质骨灰盒1600 | ||||||
14 | 木质骨灰盒1900 | ||||||
15 | 木质骨灰盒2000 | ||||||
16 | 木质骨灰盒2500 | ||||||
17 | 木质骨灰盒2650 | ||||||
18 | 木质骨灰盒2800 | ||||||
19 | 木质骨灰盒2900 | ||||||
20 | 木质骨灰盒3000 | ||||||
21 | 石质骨灰盒350 | ||||||
22 | 石质骨灰盒500 | ||||||
23 | 石质骨灰盒700 | ||||||
24 | 石质骨灰盒1000 | ||||||
总计报价小写: |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投标人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
项目编号: 分包号:
招标项目名称: 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原产地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卫生棺-纸棺 | ||||||
2 | 卫生棺-中档 | ||||||
3 | 卫生棺-木棺 | ||||||
总计报价小写: |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投标人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
二、技术文件
(一)技术条款差异表
执行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差异说明 |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投标人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数值或内容的表述,视为不满足对应条款。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2.本表可扩展;
3.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二)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
说明:
1.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三)其他技术资料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
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经济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资格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技术、商务及其他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30天。
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
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交易服务费。
(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年 月 日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执行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商务要求 | 投标商务应答 | 差异说明 |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投标人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投标商务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数值或内容的表述,视为不满足相应条款。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2.本表可扩展。
(三)商务及售后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1. ;
2. ;
3. ;
4. 。
四、其他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 期:
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五、资格文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署或盖章) (签署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
注:
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
(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五)书面声明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七)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说明: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八)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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