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临沂天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
所在地:临沂市
债权总额:人民币16,057.62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拥有的临沂天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总额为16,057.62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1,240.78万元,利息4,816.83万元(截止2022年2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债务企业分布于临沂市。
单位:万元
序号 |
地市 |
主债务人 |
债权合计 |
债权本金 |
债权利息 |
担保方式 |
1 |
临沂 |
临沂天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6,095.99 |
4,281.44 |
1,814.55 |
抵押、保证 |
2 |
临沂 |
沂水乐盛矿业有限公司 |
2,447.66 |
1,995.02 |
452.64 |
保证 |
3 |
临沂 |
山东彤旺燃料有限公司 |
7,513.96 |
4,964.32 |
2,549.64 |
保证 |
合计 |
16,057.62 |
11,240.78 |
4,816.83 |
|
逐户资产情况如下:
第1户:临沂天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临沂天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拥有临沂天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贷款本金4,281.44万元,利息1,814.55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贷款,陈章、林美香、董玉平、李桂彬保证担保。
(二)借款人情况
临沂天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铁矿石、钛矿石、铁精粉、钛精粉开采加工销售的生产企业,主要经营范围:加工、销售、铁矿石、钛矿石、铁精粉、钛精粉。开采方式:露天/地下开采,生产规模:50万吨/年。该企业于2006年5月26日成立,注册资金2900万元,股东为董玉平和陈章各占50%,地址山东省沂水县杨庄镇南仉林村,法人代表陈章。该公司目前半停产。
(三)抵押物情况
该项目主要资产为采矿权抵押(目前已过期),临沂天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身拥有的采矿权抵押,采矿权证号:C3700002011032210109286号,开采矿种:铁矿、钛矿、开采方式:露天/地下开采,生产规模:30万吨/年,矿区面积:0.2724平方公里。
该项目追加了临沂天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及设备抵押,不动产证号:鲁(2016)沂水县不动产权第0001010号、00001012号,以上不动产总建筑面积7933.83平方米,钢结构厂房,目前成新为8成,标的物总占地面积40001平方米;追加机器设备若干台套。
(四)诉讼执行情况
山东省沂水县公证处出具(2016)沂水证经字第2202号执行证书,2016年9月29日原贷款银行向山东省沂水县人民法院递交了执行申请书。沂水法院于2016年10月31日依法查封了临沂天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原贷款银行的贷款抵(质)押物,并出具了执行裁定书(2016鲁1323执3424号)。查封被执行人临沂天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3700002011032210109286,矿山名称:临沂天鑫矿业有限公司沂水县南仉林铁、钛矿)。
第2户:沂水乐盛矿业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拥有沂水乐盛矿业有限公司不良贷款本金1,995.02万元,利息452.64万元,由杭州大通钢铁有限公司保证担保。
(二)借款人情况
沂水乐盛矿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铁矿石开采、铁精粉加工销售的生产企业,经营范围为开采铁矿石,加工销售铁精粉。该企业于2008年8月22日成立,注册资金3000万元,分别由李立新出资2340万元,占比78%;吴建华出资330万元,占比11%;周小艳出资165万元,占比5.50%,曹凡出资165万元,占比5.50%。民营企业,地址山东省沂水县杨庄镇汞丹山村,法人代表李立新。企业已停止生产经营,目前处于破产终结。
(三)保证人情况
杭州大通钢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在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法定代表人李小萍,注册资本8000万元,为法人代表李小萍、金飒珍分别出资7200万元、800万元,分别占比90%、10%。企业主要经营:钢材、建材。目前已关停。
(四)破产情况
2014年11月4日,沂水县法院宣告沂水乐盛矿业有限公司破产,目前已破产终结。
第3户:山东彤旺燃料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拥有山东彤旺燃料有限公司不良贷款本金4,964.32万元,利息2,549.64万元,保证人为青岛利源好集团有限公司、张厚峰、赵萍夫妇。
(二)借款人情况
山东彤旺燃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由山东伟峰矿业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持股比例100%,注册地址为沂水县沙沟镇桲椤峪村东南650米处,法定代表人丁晓,经济性质为私营企业。2015年1月停产。该公司在浦发银行贷款3000万元。目前出资人山东伟峰矿业有限公司已经破产,自身债务也很难清偿。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青岛利源好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位于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8号乙2号楼39层4001号,其中孟凡华出资4000万元、管婷出资1000万元,实际控制人孟凡华,经济性质民营,所属行业为批发零售,经营范围为铁矿石、煤炭等批发销售,目前该公司已停止经营,丧失保证能力。该公司为商贸公司,经营场地为法人代表孟凡华个人购买,企业总负债约143889万元,主要为应付帐款,自身资不抵债。该企业同时也是山东伟峰矿业有限公司在工行融资的保证人。
保证人二:张厚峰、赵萍夫妇。
保证人三:孟凡华、都书郢。
(四)诉讼执行情况
2015年2月9日原贷款行在临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公证执行,于2015年2月12日查封在工行结算账户,并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15临执字第76号)。
上述债权对应的借款本金、利息、抵押及保证信息应以我公司收购时的贷款资料或司法文书确认的为准,主从债权诉讼时效可能存在已过时效或未申请执行丧失权利的情形,主从债务人也可能存在营业执照被吊注销、破产等情形。抵押物也可能存在未办理抵押登记、无效、灭失及被第三人占用。上述债权也可能存在其他瑕疵,导致债权无法实现等情形。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上述债权有抵押物,变现前景较好。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处置方式:上述债权可单户、组包、整包以债务减免、协议转让、拍卖、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转让或其他处置方式进行处置。
交易条件:一次性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3月29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效。
合作意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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