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滁州至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合肥段交通安全及降噪环保设施工程施工-2标段,滁州至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合肥段交通安全及降噪环保设施工程施工-1标段答疑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3/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bfagz0048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合肥交投合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551-6622383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滁州至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合肥段交通安全及降噪环保设施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4BFAGZ00482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3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滁州至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合肥段交通安全及降噪环保设施工程施工-1标段、2标段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4BFAGZ00482-1、-2)
一、投标人疑问
1.滁招标文件P4页: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业绩中须包含标志、标线和护栏施工内容)。
注:在建业绩予以认可。
招标文件P64页投标人业绩: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一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业绩中须包含标志、标线和护栏施工内容),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本小项每提供1个业绩得8分,本小项最高得8分。
招标文件P64页项目经理业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业绩中须包含标志、标线和护栏施工内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个业绩得30分,本项最高得30分。
请问:公路等级为高速公路的项目包含满足上述要求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的业绩(业绩中须包含标志、标线和护栏施工内容),是否予以认可?
请给予明确。
回复:投标人提供的单个合同中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包含有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业绩中须包含标志、标线和护栏施工内容),且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予以认可。
2.我司具有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路面施工业绩,其中含有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内容(包含标志、标线和护栏施工内容),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投标人提供的单个合同中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包含有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业绩中须包含标志、标线和护栏施工内容),且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予以认可。
3.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商务、技术、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1)条投标人业绩的评分标准中“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一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业绩中须包含标志、标线和护栏施工内容),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请问,该条款中交工验收时间以哪一年为基准?
回复: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2.2.2(1)的投标人业绩无具体时间要求。
4. 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商务、技术、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2)条项目经理业绩的评分标准中“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请问,该条款中合同签订时间以哪一年为基准?另小注中“5)经评审通过的投标人业绩可以作为本项评审业绩。”,我司项目经理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路面施工业绩,其中含有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内容(包含标志、标线和护栏施工内容),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2.2.2(2)的项目经理业绩无具体时间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单个合同中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含有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业绩中须包含标志、标线和护栏施工内容),且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交投合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罗北中心村大院内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51-6685887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31;0551-66223280
2024年3月2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0日
附件:2024BFAGZ00482-1、2项目补疑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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