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荔县洛河堤防护岸、张下淤灌站一级防洪设施修复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75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0/04/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zcdl2020009
预算金额75万元
招标公司大荔县水务局
招标联系人康志超0913-3256048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战锋13892368148
标书截止时间2020/04/15
投标截止时间2020/04/30
公告正文

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荔县水务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大荔县洛河堤防护岸、张下淤灌站一级防洪设施修复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大荔县洛河堤防护岸、张下淤灌站一级防洪设施修复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DZCDL2020009

三、采购人名称: 大荔县水务局

地址:大荔县北新街7号

联系人:康志超

电话:0913-325604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荔县城关镇西学巷53号

联系人:李战锋

电话:13892368148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大荔县洛河堤防护岸、张下淤灌站一级防洪设施修复工程1项

项目概况: 水毁修复、防洪设施修复

项目用途: 用于防汛

采购预算: 75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4.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5.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4-09 09:00:00至2020-04-15 18: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大荔县城关镇西学巷53号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采购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须注明联系方式、所投项目名称及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4-30 15:00:00

2、投标地点:大荔县阳光路北段(东关派出所南邻)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0-04-30 15:00:00

4、开标地点:大荔县阳光路北段(东关派出所南邻)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892368148

2、开户名称: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荔分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荔县支行

4、账 号:61050164960800000834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04-0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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