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普股份烟台分厂至沈阳分厂集装箱水陆运输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45-20ZB05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亚普股份烟台分厂至沈阳分厂集装箱水陆运输,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投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南路508号
2.2项目规模:673只40尺高柜集装箱水陆运输
2.3招标范围:亚普股份烟台分厂至沈阳分厂40尺高柜集装箱水陆往返运输,亚普股份烟台分厂至上海工厂零星的20尺小柜集装箱水陆往返运输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
3.2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通过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验机构认证;
3.3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有一个及以上与汽车整车制造厂正在合作的集装箱水陆运输服务合同,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首页、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3.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30日9时至2020年10月13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30日9:30时;递交地点:电子采购平台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备注:建议投标人提前1天将投标文件加密上传,以避免由于CA过期未续办、操作不熟练等原因导致当天无法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sdic.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 相关说明
7.1注册
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7.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项目管理】→【购买文件】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不接受线下支付;标书款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于购买标书5日后在【项目管理】→【购买记录查看】中自行下载、打印。
7.3文件下载
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已售出,投标人可在【项目管理】→【文件下载】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7.4 CA办理
CA数字证书为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必备身份证明,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解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电子采购平台通过账号登录,进入【系统管理】→【绑定CA证书】菜单完成CA的绑定。
首次办理CA的投标人须按照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http://eps.sdic.com.cn)【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投标人/供应商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业务办理指南”进行线上办理,已办理CA的投标人请注意使用时效,已过期的须及时完成续期办理。
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个工作日前递交CA申办资料,逾期导致投标文件递交不成功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5 帮助
如需帮助请登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7.6 其他
本次招标活动所有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投标注册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艳
联系电话:0514-82083830
地 址: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南路508号
8.2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雪飞、年越
座机:010-83325331 010-83325325
手机:13683529611 18601086753
邮箱:gaoxuefei@sdic.com.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6号国二招宾馆南楼三层
备 注:负责解释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事宜,电话无法接通时,可邮件咨询。
8.3 电子采购平台联系方式
平台客服电话: 400-688-6166
备 注:负责解释平台注册、标书及CA购买、文件关联上传、客户端等操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