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
除臭液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人: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
二、采购内容:除臭液,详见附件清单。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地铁2、4号线厕所既有的空气净化除臭设备品牌为得一净味宝,该设备采用防伪编码专利技术,需配备同种品牌除臭液方可正常工作。除臭液瓶身自带一次性芯片,只有同品牌的除臭液瓶可被设备识别,且只能用一次。当新的除臭液瓶身装入得一净味空气净化除臭设备,设备首先对瓶身识别并进行后台比对确认,确认是得一净味宝除臭液后,进行液位检测,并发送至后台,以便于管理;若除臭液已经用完,如加其他除臭液后,得一净味宝空气净化除臭设备对瓶身识别,此瓶除臭液在设备后台数据内的状态为“已经用完”,所以无法启动除臭设备。
根据得一(杭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得一环境代理商保护机制》,对于我司的《杭州地铁运营分公司2020年-2022年除臭液框架采购项目》,唯一授权经销商为杭州诚慧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四、拟定的供应商
1、供应商名称:杭州诚慧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科园路188号4幢110室
五、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具体论证意见:地铁2、4号线厕所净化除臭设备(品牌:得一净味宝)需配备同种品牌除臭液方可正常工作,且芯片会记录除臭液用量情况,不可用其他品牌除臭液替代。得一(杭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于我司的《杭州地铁运营分公司2020年-2022年除臭液框架采购项目》,唯一授权经销商为杭州诚慧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为保证除臭设备的正常工作,特此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2、4号线厕所净化除臭设备所使用的除臭液。
2、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楼哲妮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 工程师
朱柳群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 工程师
胡 媛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 工程师
六、公示期:
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8月6日。
七、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书面形式向经办部门或监管部门提出异议,逾期将不予受理。公示后,无异议的条目及明细将正式加入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单一来源总名录并按照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八、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经办部门: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合约采购总部
联系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德胜东路5277号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0571-22656269
2、监管部门: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监察审计总部
联系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德胜东路5277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71-22656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