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古运河西北片区排涝治理一期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4/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498.1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工1865257021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古运河西北片区排涝治理一期工程已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古运河西北片区排涝治理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扬开管许发[2024]62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河道治理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大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扬州市新城河位于扬州市主城区中西部,是古运河西北片区内的一条重要的骨干防洪排涝河道,同时也是古运河西北片区内的一条活水通道。河道呈“L”形,河道北起沿山河,向南沿新城河河路经蝶湖后转向东,最后与古运河接通,河道总长度约6.2km,河道沿线有5条支河,汇流总面积11.51km2(含念泗河汇流面积1.66 km2)。河道所处位置涉及邗江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是扬州市区主要的居住生活区域和市级行政、体育、文化、现代商业中心。近年来,新城河经历多次整治,实施了污水截流、清水活水、景观提升、交通梳理等工程,但是目前仍然存在河道行洪能力不足、汛期涝水难以排出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沿河道路和小区的排水。根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古运河西北片区排涝治理一期工程的可研批复文件,工程可研范围为新城河维扬路至古运河段,总长度约1.0km,可研批复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拓浚河道0.34km、清淤河道0.61km、拆除阻水桥梁3座、橡胶坝1座、赔建跨河桥梁1座以及恢复沿河步道绿化等。

本工程等别为IV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主要水工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实施的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古运河西北片区排涝治理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合同编号:KFQXBPLZLYQ-2024-SG),建设内容为:

1)拓浚整治维扬路桥至扬子江路桥段河道0.34千米;

2)清淤疏浚扬子江路桥以东出口河段0.61千米;

3)拆除蝶湖至古运河段沿线阻水建筑物:蝶湖出口处橡胶坝袋、金轮星城小区人行桥2座以及古运河河口景观桥、金轮星城小区侵占河道的观景平台等;

4)赔建金轮星城小区人行桥1座,以及恢复沿河步道、绿化、排水等设施;

5)配合开展工程同步实施的迁建河道两岸热力、电力、燃气、自来水等市政管网。

详见设计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范围为以上全部建设内容的施工招标。

2.3投资规模:本项目概算总投资7498.10万元。

2.4质量等级: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及江苏省相关行业规定。

2.5计划工期:220日历天,本工程施工计划于202452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20241115日前完成水下主体工程,20241231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要求为独立法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本单位注册(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01-202403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系统中);且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投标人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2)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公布的信息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0430日至20240510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及召开投标预备会,自行踏勘现场可以与招标人联系。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521930分。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在20240521930分前上传至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2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河道治理工程建设处

地址:扬州市兴扬路19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1585287868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连运路775

联系人:徐工

电话:18652570219

邮箱:610499576@qq.com

8. 备注

8.1未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流程为:

①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3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或者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5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②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在《系统》中注册帐号,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陆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8.2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上发布。

8.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用电子CA签章进入“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开标现场直播”栏目,参与现场电子开标。各投标人须提前进入,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发言栏中反馈,未按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9. 评标办法

9.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评标积分为各项所有评委打分的计算平均值,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9.2评标办法细则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一、施工组织设计(22分)

1.1施工总体布置(2分)

1、工场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表及相应文字说明)及生产生活设施、料场、加工厂等相关临时设施设计合理、布置得当,得1分。

2、施工场内外道路设置、交通安全及管理方案完善、防交叉干扰措施合理,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2进度计划、资源配置和材料组织(3分)

1、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有详细的施工进度横道图或网络图,工序分解详细合理,工期进度保证措施有力,得1分。

2、主要原材料及半成品材料的采购、保管、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1分。

3、主要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安排详尽合理,能满足施工强度需求,有详细的计算说明,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3主要临时措施方案与保证(3分)

1、施工围堰、施工降(排)水方案合理、措施可行,得1分。

2、对沿线现状建筑物、沿线排水口、电力设施及其他管线等的保护措施方案合理可行,得0.5分。

3、现场矛盾协调处理方(预)案合理、应对措施全面,得0.5分。

4、安全度汛方案合理、措施可行,得0.5分。

5、拆除工程方案合理、措施可行,得0.5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41)河道工程施工方案(7分)

1、河道清淤、清杂等土方工程开挖、回填、固化站建设、土方平衡方案等施工方案合理、施工程序、工艺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弃土弃运等满足环保要求,得2分。

2、灌注桩护岸、钢筋混凝土挡墙(含模块)、高压旋喷桩施工方案合理、质量有保证,得3分。

3、桥梁工程方案合理、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得2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42)绿化、景观、亮化工程施工方案(3分)

1、绿化工程施工工艺及方案合理、质量控制保证措施可行,成活率保证、养护方案、补救措施合理全面,得1分。

2、景观、亮化工程施工工艺及方案合理、质量控制保证措施可行,得1分。

3、环保、水保措施可行,施工区域内(含弃土区)扬尘、噪音、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等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标准,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5质量体系、工程资料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保证(4分)

1、质量管理体系完整,组织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措施得力有保障,得1分。

2、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卫生防控计划合理详尽、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可行,措施有保证,得1分。

3、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得1分。

4、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方案,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2.42

二、投标报价评分标准(70分)

2.1投标报价(70分)

1、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报价分为有效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70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0.5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1.0分;

2、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最低分值为0分。

3、评标基准价“S”具体确定方式为:

S=T×A+(a1+a2+…+an)/n× (1-A)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 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0.600.650.70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1、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2.43

三、项目管理机构(8分)

3.1项目经理素质(3分)

1、项目经理具备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

2、项目经理近5(20191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中标价35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业绩的,有1个得1分,最高得2分。

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

3.2项目经理答辩(3分)

项目经理答辩采用暗标闭卷,答辩题目由评标委员会现场讨论确定。

答辩地址: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科技馆1号楼5楼第3开标室)

答辩签到截止时间:202405211030,拟任项目经理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

3.3项目部主要人员素质(2分)

项目部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除外)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每有1人得0.5分,最多得2分。

其他要求

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注:1、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

2、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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