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天津市滨海新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采购便携式计算机等项目
金额
1.89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17/11/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合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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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约责任: 1、出现下列情况责任方应承担货物总值30%违约金: ①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 ②供方所交的货物不符合同约定的; ③供方不能交付货物的。 2、出现下列情况,责任方承担每日5‰的违约金: ①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 ②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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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定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合同商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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