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2-17561]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综合楼直加机房建设及配套服务项目施工总承包
综合楼直加机房建设及配套服务二房建设及配套服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结构基础工程防辐射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管道供配电工程空调工程建筑施工建筑工程地基基础桥梁隧道钢结构安装古建筑输变电环保工程建筑装修建筑机电安装建筑幕墙非夜间施工照明消防设施电子与智能化咨询服务余泥渣土运输排放设计优化施工设计图纸设备供应商提供施工安装施工方案超重件运输场外施工道路道路通行权场外设施交通运输地形关系问题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图纸会审施工现场办公房屋设施施工场地清洁卫生施工现场垃圾必需每天清运清洗打扫地下管线施工场地交通环卫施工噪音管理施工安全保卫材料计划器材施工组织方案检测记录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总进度计划相应进度有关统计报表周例会施工协调配合例会开竣工报告隐蔽工程验收报告质量自检记录交工验收报告工程事故报告工程担保工程设备永久工程厂家深化设计保险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安全防护测量放线防盗施工控制网半成品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检验试验工程材料钢筋辅材机械屋面防水卫生间房间防渗漏主体结构装饰装修供热供冷系统电气管线设备安装通讯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工程分包劳务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工程结算审计给排水工程道路照明设备材料采购费安装费仓储运输装卸费工期调试空气洁净度检测保修费验收通过相关服务内容沥青摊铺机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技术标评审序号审查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土建算术复核表算术校核直线加速器机房建设白色乳胶漆天花铝扣板不锈钢板基坑支护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悬挑式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异型脚手架拆除工程暗挖工程人工挖孔桩工程水下作业工程深基坑工程模板工程承重支撑体系起重吊装洞室幕墙安装索膜结构安装工程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施工工艺四研多招标代理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6-440106-04-01-857149
预算金额1196.46万元
招标公司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招标联系人詹工020-85252375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工020-85252375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型 | 项目类别 | 招标方式 | 联系方式 |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综合楼直加机房建设及配套服务项目施工总承包 | 房屋建筑 | 施工 | 公开招标 | 中心服务热线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综合楼直加机房建设及配套服务项目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 | JG2022-17561 |
招标单位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 项目类别 | 施工 |
建设单位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 ||
招标代理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
项目监督部门 | 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
招标内容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 该类项目不需要选择诚信得分类别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 备案方式 | ||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 工程类别 | 房屋建筑 | |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 |||
日程安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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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22-11-23 0:00:00 | 2022-12-13 14:30:00 | |
投标登记 | 2022-11-23 0:00:00 | 2022-12-13 14:30:00 | |
发放招标文件 | 2022-11-23 0:00:00 | 2022-12-13 14:30:00 | |
递交投标文件 | 2022-11-23 0:00:00 | 2022-12-13 14:30:00 | |
招标答疑提问 | 2022-11-23 0:00:00 | 2022-11-24 17:00:00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 | 2022-12-13 14:15:00 | 2022-12-13 14:30:00 | 第0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一阶段开标 | 2022-12-13 14:30:00 | 2022-12-13 15:30:00 | 第0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解密 | 2022-12-13 14:30:00 | 2022-12-13 15:00:00 |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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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 招标单位 | 招标代理 | 中标单位 | 状态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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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综合楼直加机房建设及配套服务项目施工总承包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综合楼直加机房建设及配套服务项目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2-17561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11月23日 0时0分~2022年12月13日 14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196.469884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①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②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4009.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视为无效投标。 12、适用于财政投资项目: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3日 14时30分 - 2022年12月13日 15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1月23日 0时0分 - 2022年12月13日 14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12月13日 14时15分 - 2022年12月13日 14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 招标代理: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詹工
- 代理联系人:林工、何工
- 联系方式:020-85252375
- 代理联系方式:020-37861059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监督电话:020-85536908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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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图纸.zip4.图纸.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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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pdf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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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终稿.docx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终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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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终稿.docx招标公告终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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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终稿.docx招标文件终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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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签名委托书.pdf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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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图纸证明.pdf设计图纸证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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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合同(终稿).pdf招标代理合同(终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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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声明.pdf招标人声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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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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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申请函.pdf招标申请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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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说明.pdf资金来源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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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公布函.pdf最高限价公布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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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202211220015-20221122160309.GZZB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综合楼直加机房建设及配套服务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中共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通知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
足施工需要,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现对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综合楼直加机房建设及配套
服务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工程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综合楼直加机房建设及配套服务项目施工总承包
项目代码:2206-440106-04-01-857149
二、招标单位: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联系人:詹工联系电话:020-85252375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600号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何工联系电话:020-37861059、37860558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9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553690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6号305室
三、建设地点:天河院区综合楼负二层
四、项目概况:拟在天河院区综合楼负二层装修,面积约550平方米,包括结构基础工
程、防辐射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供配电工程、空调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
图纸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面积约550平方米,包括结构基础工程、防辐射工程、装修工程、
给排水工程、供配电工程、空调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等
资料为准)
3、最高投标限价:¥11964698.84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2年月日至2022年月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年月日0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2年月日时00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2年月日时0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
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gzggzy.cn)《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6.在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应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详见附件二),表中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由交易系统提取
后供各相关单位在中标人履约时进行比对、查核。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
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O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
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
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
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
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
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
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1510号)、《广东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
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
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
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
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
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
以上)技术职称。
注: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
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
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
高级职称:2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
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
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
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
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4009.htm
1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视为无效投标。
12、适用于财政投资项目: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
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
https://creditl.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
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
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
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
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
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
5
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
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
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
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
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
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
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
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异议受理电话:020-8525237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600号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
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
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
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
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
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
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
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
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为180日历天):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
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
一致的(如有)。
8.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月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
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
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
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赔。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
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1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宜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
(1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随犯罪行为的:
(21)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
场主体“黑名单”;
(22)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
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
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
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
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
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
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
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
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
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
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
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
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
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
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
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
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
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
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
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
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
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
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
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
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
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
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
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10
附件二:
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职称 |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
1 | 技术负责人 | |||
2 | 质量负责人 | |||
3 | 安全负责人 | |||
4 | 土建施工员 | |||
5 | 资料员 | |||
6 | 消防工程师 | |||
7 | 造价负责人 | |||
8 | 材料工程师 | |||
备注:1、“岗位”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土建施工员、资料员、消防工程师、造价负贵人、材料工程师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备注:1、“岗位”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土建施工员、资料员、消防工程师、造价负贵人、材料工程师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备注:1、“岗位”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土建施工员、资料员、消防工程师、造价负贵人、材料工程师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备注:1、“岗位”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土建施工员、资料员、消防工程师、造价负贵人、材料工程师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备注:1、“岗位”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土建施工员、资料员、消防工程师、造价负贵人、材料工程师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1
一、本合同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的合同示范文本,建议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合同使用指引(适用于120万元限额以上装修装饰、维修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合同编号:
七、合同文本要求按规定格式打印,大小为A4幅面,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合同正本中所指定附件备齐后应与合同装订在一起,其规格大小应与合同书一致。六、合同的审批、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等,必须符合《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合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五、若对方出现违约情形的,应注意及时收集相关书面信息、数据、资料等客观依据,避免过于主观的判断,同时书面告知对方违约事项。四、若项目允许分包、转包,甲方应对乙方拟分包、转包的项目是否属于非主体事项等进行严格审核,方可作出书面同意。三、合同中约定的实施计划应尽可能细化,项目工作的推进、款项支付进度等应与实施计划相适应,以监控项目的具体实施。二、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应当结合具体情况正确选择文本中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有关空格的内容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所列数字、百分比、期间均为参考值,合同双方可对参考值进行调整,对有关条款进行补充,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定义、附件等。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或删去该条款。
一、工程概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广州市有关规定,以及承包人投标承诺,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以作为双方的工作依据。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第一部分协议书八、本合同经签约双方法人(委托代理人)签署、盖章后,需交合同原件一式一份至【院办】备案。
工程承包范围:承包人按发包人确认的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图纸会审记录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4.工程规模:3.工程内容:2.工程地点:1.工程名称:
四、质量标准2.开工日期:以经业主批准的开工报告、进度计划时间为准。1.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如遇国家节假日等,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在承包已全面考虑当地的天气、节假日等因素。三、合同工期承包方式:包设计优化(根据工程需要)、设备材料采购费、安装费、仓储运输装卸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调试、、第三方室内空气检测、洁净度检测、保修费、验收通过及相关服务内容等所有完成工程必须的费用。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招标文件、承包人投标文件以及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所包含的内容。但发包人有权视情况取消部分工作内容。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3.项目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单价中已经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等一切履行本合同的费用,并考虑风险因素;措施费包括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其他措施费等。2.小写:人民币元(含税,税率%)1.合同总价(大写):五、合同价款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广东省标准、广州市标准、行业标准等与工程有关的规范和标准要求。
九、发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八、承包人承诺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七、词语含义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2.2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已收到承包人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提交的担保之日起生效。3.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于自签字盖章、且发包人2.订立合同地点:广州市天河区1.订立合同时间:20年月日十、合同生效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传真:020-85253075传真:电话:020-85252179电话:地址:广州市天河路600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具体以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17年版范本的通用条款为准。说明:第二部分通用条款邮政编码:510080邮政编码:帐号:3602008109000334985帐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高新支行开户银行:
□电报;□信件;□文书;1.53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1.定义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2.2(10)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1.55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的单位或部门。其他:□电子邮件;□传真;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承包人自备。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相应项目现行施工规范。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现行的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等有关法律、法规。4.3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4.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2.2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如有)、本合同协议书、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其答疑文件、投标书及其附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5.4发包人或监理及时跟进图纸错漏的改更,并及时通知承包人,若对承包人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自行承担。(2)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数量:4套图纸。若承包人额外需要的图纸,发包人可协助加晒,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时间:发包人在开工前向承包人提供。5.1施工设计图纸由发包人提供5.施工设计图纸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发包人提供施工技术要求,或材料、设备供应商提供施工安装要求,承包人提供施工方案施工工艺要求,需经发包人、设计单位、监理认可后执行。
7.工程分包(2)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以发包人认可的形式。(1)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进场后以各方提交的书面文件为准。6.2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6.通讯联络5.6承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资料转让、外借、扩散等。
13.4超大件和超重件运输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13.2场外施工道路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13.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13.交通运输(2)分包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7.5(1)指定分包工程:/
(3)专项批准事件的建造师:具体见专用条款25条规定。具体人选:/印章样式:/签字样式:/授权范围:/(2)专项批准事件的造价工程师:具体人选:/印章样式:/签字样式:/授权范围:/(1)专项批准事件的监理工程师:具体见专用条款23条规定。14.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若有,须发包人批准并认可。
(3)开工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通道按现状,不论满足施工要求与否,该通道及施工便道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在工程报价已包含。(2)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施工期间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水、电接驳口,施工场地内水电管线由承包人根据施工需要自行解决,且必需符合国家安全要求。施工期间所产生水、电费由承包人负责。(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平整工作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已具备开工条件。19.2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19.发包人具体人选:/印章样式:/签字样式:/授权范围:/
(9)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形关系问题和做好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的约定:/(8)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由监理工程师通知。(7)提供施工设计图纸、设计文件的时间:4套图纸。若承包人额外需要的图纸,发包人可协助加晒,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现场交验的时间:/(5)办理有关所需证件的约定:由承包方办理,并负责相关费用。(4)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
□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期限支付。(1)工程价款支付期限19.4支付期及支付方式的约定19.3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由发包人统一安排,承包人应主动配合施工进度。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部分工作有:/(10)接收已完工程支付工程相关价款的约定:/
20.承包人□其他方式:按发包人规定执行;财政拨款的,以财政审批时间为准。□转账支付。□按协议书所注明的银行帐号转帐。(2)工程价款支付方式□其他: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有关工程价款支付期限规定执行。
20.8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2)承包人提交设计图纸的时间:/(1)承包人负责的设计有:/20.4承包人完成设计的约定(5)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时间和要求:不需要。20.2承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6)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广州市相关法规和发包人相关规定执行,且要求达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施工现场垃圾必需每天清运,其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报价中,不另作调整。工程完工后,负责自身施工场地范围的清洗打扫工作,须满足发包人的要求。(5)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完全由承包人负责保护并承担一切费用。(4)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项目交付发包人使用前,对自行施工的已完工项目的保护工作及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内,发生损坏由承包人自费修复;交付发包人使用后按《工程质量保修书》有关规定执行。(3)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广州市有关规定办理。(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作好施工现场人员、材料、器材的保卫工作。施工现场要求半封闭管理,二十四小时保卫值班。若承包人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项目、财产、人身伤害等,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及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承包人必须根据工程情况重新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在进场施工前3天报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审核确定。按照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的要求提供完整的原始记录、检测记录等技术、经济资料;承包人负责在开工前向工程师提供监理人员架构表、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总进度计划,并在每单项工程开工前3天向工程师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向工程师提供相应进度、材料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承包人负责参加周例会(提交本周完成进度报表、下周进度计划报表)、各类施工协调配合例会,按时向工程师提供开竣工报告、隐蔽工程验收报告、质量自检记录、交工验收报告以及工程事故报告(如果发生的话)等资料;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承包人的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出席由发包人及监理主持的每周例会(书面通报本周进度完成情况,并提出下周进度计划)及重要协调会。开工后承包人按投标文件承诺进场的设备机械未经发包人许可,不得撤出现场。承包人所承包的工程必须满足国家各政府部门对其相应的有关规范要求、设计文件的设计要求和本施工合同的具体要求。承包人应对工地所有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当性、可靠性、安全性负责。承包人所有发向监理(或发包人)的函件均应符合监理的表格或形式。该表格形式和要求由监理给予说明。(7)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根据工程需要,承包人负责完成本工程向相关部门报批手续,直至最终顺利通过,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支付。若因承包人报批手续办理不及时或迟迟不报批所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损失,除按延误工期规定处罚外,还应承担所有责任。现场不提供施工管理人员及工人生活、住宿场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供设备材料由发包人交至施工现场,与承包人车边交验,承包人必需负责对发包人供设备材料交货后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前的临时保管、必要的保养并承担责任,其保管费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承包人应在本工程竣工后10天内或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清退所有施工场地。竣工资料的内容和完整性必须符合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和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竣工图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包含在投标价内。承包人应按国家、广州市相关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做好收集、汇总、整理工程档案。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作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工程变更及工程施工期间的其它事宜。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见监理下发的通讯录。(1)发包人任命为发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22.1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22.发包人代表上述事项所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及其他开支、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时,应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全部经济损失。
23.3(11)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见《合同》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见监理下发的通讯录。(2)任命/为监理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1)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23.1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单位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23.监理工程师
25.5.2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员在开工前必须全部到位(项目经理和现场技术负责人在开工后必须长驻现场),并接受监理和发包人代表的查验。未全部到位的负责人,从开工第一日起计,每人每天支付合同总价的0.5‰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在工程进度款中抵扣,且承包人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承包人所投入的工程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发包人不要求更换时不得更换。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现场管理机构主要部门负责人的,承包人必须承担违约责任。25.5.1承包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现场管理机构,并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236—2001)。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见承包人下发的通讯录。25.1承包人任命为承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25.承包人代表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见《合同》
25.5.4项目经理或现场管理机构主要部门负责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达不到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或投标文件的承诺或工作态度存在严重不足,不适应现场工作需要,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提出撤换。承包人可以提出整改意见,如发包人不予接受,或认为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则承包人必须在7天内无条件撤换,所调换来的人员资质、资历、学历、职称、业绩及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原投标文件中所承诺人员的综合能力。如果发包人的撤换通知下达7天后,承包人仍拒不执行,则视为该部门负责人空缺,承包人需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直至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4)但一个月内累计离场时间不得超过5天(含节假日)。(3)离场3天以上,须将工作交接情况知会发包人和监理负责人,并经发包人批准;(2)离场2~3天,须将工作交接情况知会现场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并经现场业主和监理负责人批准;(1)离场1天内,须将工作交接情况知会现场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25.5.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现场管理机构主要部门负责人必须全职在现场办公,不得兼职或者擅自离岗;因特殊情况需短暂离岗的,应当事先报发包人、监理批准,且必须妥善安排工地现场的工作交接,并按以下规定执行:
28.工程担保(2)提供本合同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服务的分包人:/(1)实施、完成任何永久工程的分包人:经发包人批准,需厂家深化设计的特殊专业工程可由承包人依法分包。26.1依法指定的分包人及其有关规定:26.指定分包人25.5.5若违反上述规定,业主、总监理工程师可发出停工令,待人员回到岗位后才批准复工,承包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和一切经济损失。对于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负责人,无论是承包人擅自更换或发包人要求撤换,承包人都应分别向发包人支付20万元和5万元的违约金。
。□其他时间:合同签订后10天内。□签订本合同时。(2)提供履约担保的时间:(1)履约担保的金额:承包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28.1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
□签订本合同时。(2)提供支付担保的时间(1)支付担保的金额:/28.4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28.2履约担保退还时间的约定:竣工验收合格后退回,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超过保函担保有效期,履约保函需重新办理至竣工验收合格。(3)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
31.1(4)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31.不可抗力担保内容、方式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28.5履约担保退还时间的约定:/(3)出具支付担保的银行:/□其他时间:
□合同通用条款第32.1款的第(4)项,但无须向承包人支付利润。□合同通用条款第32.1款的第(3)项,但无须向承包人支付利润;□合同通用条款第32.1款的第(2)项,但无须向承包人支付利润;□合同通用条款第32.1款的第(1)项,但无须向承包人支付利润;32.1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有:32.保险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在七天内答复批准或要求修改(其中监理单位在四天内审核并签署意见,发包人在三天内审核并签署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但需获得发包人的书面签收文件为准,否则无效。33.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3天,对工程师提出的修改意见,承包人应及时采纳并重新提交。进度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当发现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进度滞后时,监理单位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项目按计划进行。若经督促进度仍然比计划工期滞后达10天,或已明显造成对主工期的不利影响,发包人有权采取措施将本合同工程的部分或剩余的全部工程分包给第三方,以保证工程进度,同时保留向承包人追究相关责任及赔偿的权利。33.3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在进场施工前3天报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审核确定。33.进度计划和报告担保内容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
发包人、承包人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暂停施工的其他情形:35.暂停施工和复工□其他时间:另行通知。□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的42天。34.2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签订后的()内签发开工令。34.开工
35.4.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不限于此)的,总监理工程师有权下达停工令,责令承包人停工整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负责。(4)安全生产事故;(3)质量事故;(2)不可抗力;(1)政府对本项目作出停建或缓建的决定;35.4.1因下列原因,总监理工程师报经发包人同意,可通知承包人暂停施工:
(6)存在安全隐患,未按监理单位要求及时进行整改;(5)未经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擅自对工程进行分包;(4)转包工程;(3)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未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而进行施工;(1)拒绝监理单位管理;
38.1计划竣工日期:具体从经发包人批准的开工之日起计日历天后。38.竣工日期36.3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1、发包人不能按时提供施工场地;2、发包人认可的第三方影响。3、发包人根据需要发出暂停施工令的,连续停工时间超过10日历天的和累计停工时间超过20日历天的。以上原因可做工期顺延,但不作任何费用赔偿。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从第1日起每延期一天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0.5‰违约金。36.1合同工程的工期约定为:日历天。36.工期及工期延误35.4.3未经业主和工程师的同意,承包人私自停工的,每停工一日向发包人支付5万元违约金,以此类推,该违约金在工程进度款中抵扣,承包人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45.7、安全施工与检查45.5治安管理的约定:/45.1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承包人应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广州市建设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筑[1999]175号)的规定、《关于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标准的通知》穗建筑[2005]652号、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2号)及现行的省、市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45.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42.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符合与工程有关规范的要求。如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者,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可要求承包人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质量验收。若承包人有违反操作规程和标准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有权令其停止(或暂停)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42.质量目标
本工程的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之中。45.8.1安全防护措施费用45.8、安全防护45.7.3承包人必须将投标时承诺的安全生产施工措施落实到位。45.7.2承包人应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采取相应措施,负责现场自身作业范围内的安全,并对此承担责任。45.7.1安全施工措施
46.测量放线45.9.4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发生由于承包人措施不当、管理或操作不当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其责任和相关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有责任管理好自己的职工,教育其遵纪守法,遵守发包人和工程的有关规定,做好现场防火、防盗、防打架群殴、防食物中毒等预防工作,如发生类似事件,其责任和相关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包括对周围环境的损害责任)。45.9.3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强调标准文明安全施工,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颁发的文明安全施工操作规程。监理和发包人将经常地进行督促检查,承包人必须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凡通过检查不合格、且在24小时内未能得到满意整改,承包人必需支付每次人民币5000~10000元的违约金,凡超过三次不整改的,监理和发包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更换现场相关负责人直至合同终止。45.9.2施工期间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如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则对承包人除赔偿损失、违约责任相关约定外,另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万元。45.9.1因承包人责任过失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除按照国家规定由行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处罚外,承包人还应负责赔偿发包人损失。45.9、事故处理
□发包人若有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发包人不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本条不适用。48.1发包人是否供应材料设备48.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46.4测量放线误差的约定:/46.1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的时间:/
49.1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49.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3)承发包双方供应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需有原出厂证明和质量证书。某些必须在使用前进行试验或检验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实验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试验检验费由供料方负责。若一方对试验检验结果有异议,应进行复检复试,若复检复试合格,复检复试费用由持有异议的一方承担。(2)承包人提前一个月应向监理单位及发包人提出材料和设备的使用和供应计划,并经监理单位审核,报发包人批准。(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设备材料及其产品的合格证明,并运至施工现场。在设备材料到货24小时前通知承包人验收,双方共同验收发包人所供设备材料。承包人应对设备材料的种类、规格、数量、外观质量等进行验收。验收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生损坏丢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48.9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要求:
6.若招标文件《主要材料品牌推荐表》中没有的材料品牌,承包人必须在满足图纸要求和有关说明下采购,在实际采购前,须报3个(或以上)拟选用的材料品牌及有关资料给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审批,认可后才能采购,发生的费用变化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予调整。5.投标材料单价综合考虑招标文件《主要材料品牌推荐表》中的3个参考品牌。若承包人变更投标时的材料品牌,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不予变更。甲方有权在3个参考品牌中任选一个。投标时的材料品牌如发包人要求换成其余2个参考品牌,材料单价不变。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在使用前,承包人应就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工期不予顺延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应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及设备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质量负责。采用进口产品,应提供进口报关单、完税证明及商检证明。承包人在材料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51.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51.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50.2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时间和地点:按本行业相关规定。50.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49.8发包人指定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暂无,若有则根据工程需要。49.2承包人供货与清点要求:按合同专用条款第49.1.1条规定。
52.2.4发包人可以委托国家质量检查机构或其他法定检验机构对工程材料、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第三方检查、检验,承包人必须接受并提供便利条件,若检测出不合格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52.2.3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都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及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应当在用于工程之前经过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52.2.2对承包人采购的主要工程材料、设备的查验。52.2.1工程师的检查检验:工程师按规范、标准、设计图纸要求所进行的检查检测不应成为承包人工期顺延的理由。52.2工程质量检查的要求:52.工程质量检查
□不需要试车的,本条不适用。55.1是否需要试车55.工程试车53.2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承包人完成需要隐蔽的工程项目施工以后,必须在48小时前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书面通知24小时后未能参加隐蔽工程验收,或工程验收后24小时未签字,需通知发包人,经发包人指示后进行下一步操作。53.1中间验收部位有:按建筑、安装、装修装饰等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执行。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组织验收。5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合同工程无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本款不适用。58.10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验收58.竣工验收56.4承包人提出合理建议应得的奖励:/56.工程变更□需要试车的,试车的内容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担费用。
4.承包人提交承包范围内的竣工资料后20天内,由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审查并书面确认承包人所提交竣工资料是否符合合同要求。自竣工资料符合合同要求之日起10天内由监理组织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监理工程师、政府质量监督机构、设计单位等共同进行工程竣工质量验收,通过评定达到合格工程标准之日则视为承包人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竣工日期。如果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或地方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或工程内容有尚未完成者,承包人应在发包人规定的期限内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进行弥补,再进行竣工验收,直至达到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和要求为止。并按最后通过竣工验收的日期作为竣工日期。3.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预验收通过后30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承包范围内完整且符合《广州市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规定》要求的工程竣工图及有关技术档案资料一式贰份(其中原件贰份)。2.工程基本完工后,承包人经自检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后才向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发出竣工预(初步)验收通知书,由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进行预(初步)验收。对预(初步)验收发现的问题,承包人按要求认真整改。1.验收依据:本合同文件、施工图纸,图纸说明,有关设计变更资料和图纸,技术交底及会议纪要,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有关规定,材料样板及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58.1.竣工验收合同工程需在施工期运行的约定:/
10.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双方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95条的相关规定时间进行工程竣工结算。9.竣工图及竣工备案资料的整理、装订、移交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8.承包人应协助施工单位做好工程竣工资料。7.承包人应按建设部发布《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和《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工程施工过程及时做好收集、汇总、整理工程档案的工作。6.发包人要求提前使用本工程(包括局部工程),承包人应给予积极配合,并办理移交手续。5.承包人应于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后五天内办理工程交接并移交验收证明文件,承包人将场地清理干净后将工程移交给发包人管理。
59.7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59.8工程质量保修的约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59.6缺陷责任期的约定: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59.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12.承包人应当对递交的结算报告书完整性负责,发包人只接受一次申报结算,若承包人递交的结算报告书有缺漏项不得追加;承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若有缺陷,只有甲方同意补充、完善时方可补充。1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按照工期期限后30天内将竣工资料(一式六份)和工程结算连同竣工报告一式六份交发包人。
66.1提前竣工奖的约定:66.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65.3非招标专业工程的暂估价金额为/元。65.暂估价63.1合同工程的暂列金额为:见招投标清单报价文件元。63.暂列金额
67.优质优价奖(2)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20%。(1)每日历天应赔付额度为合同总价的0.5‰。66.2误期赔偿费的约定:□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每日历天应奖额度为/元,提前竣工奖的最高限额是元。□没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本款不适用。
□省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2%;即/元;□国家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3%,即/元;67.2优质优价奖的计提与支付:□约定优质优价奖的等级:□没约定优质优价奖的,本款不适用;67.1优质优价奖的约定:
□物价及后继法律法规的变化;□工程变更;□工程量的偏差;68.2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68.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市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1%;即/元。
68.3.2本合同价款采用以下方式确定。68.3.1合同价款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工程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资料,按综合单价包干的方式确定,中标价为暂定合同价。综合单价包干合同价款在合同执行期间内,综合单价不作调整(除非综合单价高于按合同专用条款95条的相关规定编制的,发包人在结算时,有权对此项目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专用条款95条的相关规定或按发包人编制的最高限价的综合单价,且按结算浮动率作相应浮动进行调整)。待完工时,以竣工图纸及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签认的现场签证为依据,依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68.3合同价款调整的办理:其他调整因素:□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造价调整;□费用索赔事件或发包人负责的其他情况;
工程量清单外的工程项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8《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及现行的建筑施工规范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如有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并按结算的浮动率作相应浮动。工程量清单中有相类似的工程项目。结算时,按实际工程量计算,单价按相类似的投标项目进行换算,并按结算浮动率作相应浮动。结算浮动率的计算方式:(1-中标价/投标限价)×100%。工程量清单内的工程项目。单价按中标综合单价执行,除非综合单价高于按合同专用条款95条的相关规定编制的,发包人在结算时,有权对此项目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专用条款95条的相关规定或按发包人编制的最高限价的综合单价,且按结算浮动率作相应浮动进行调整。(3)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补充设计、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中漏项、增加工程及暂定金额等的处理原则:(2)项目措施费包干,结算不再调整。签证、变更等工程部分不另计取措施项目费。(1)采用投标清单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72.4工程变更,导致综合单价调整的方法:72.工程变更事件68.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按招标文件规定。(4)工程结算经审核,对施工单位(承包人)的结算报价的核减率超过5%(含5%),则该工程所需支付的审核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发包人可在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抵扣。上述对于工程量清单中未有的项目。发包人确定主材价格的办法:A、对于投标书中已有的材料,按投标主材单价(投标书中同一材料出现不同价格时,取其低者);B、对于投标书中未有的材料,按“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年第季度)”;若《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中未有的材料,参考施工时期市场价且不高于《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的85%计取。
72.4.5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部分工程,并相应增加或减少工程费用,承包人不得拒绝,且不对承包人作任何费用补偿。72.4.4发包人(含其委托监理单位)确认的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或招标文件、答疑会纪要中允许调整价款的工程变更内容造成的工程造价增减部分,在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后由承包人报送结算书,在竣工结算时一起计取。工程结算(含暂定工程量的结算)均以经相关审核部门审定的金额为准。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按招标文件和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中的报价编制方法编制本工程的结算书送监理审核,经监理审核后,送发包人复审,最终以相关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公司审定本工程的结算款为准。(若发包人有其他相关造价审核规定,以相关规定为准。)72.4.3所有涉及工期的变更均应获得发包人书面批准才能生效。72.4.2变更应由监理单位或发包人发出变更指令,没有监理单位或发包人的指令,承包人不得进行上述变更,且监理单位的指令须事先会知发包人同意,否则也不予确认。72.4.1工程设计变更指改变任何这类工作的性质、质量、种类、数量。□按以下方法调整:
73.3工程量的偏差,导致措施项目费调整的方法:□按以下方法调整:按专用条款相关规定执行。□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73.2工程量的偏差,导致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调整的方法:73.工程量的偏差事件72.4.6承包人承诺:本工程所涉及的小变更项目及签证(单项造价3000元以内)而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不另调整。
76.1调整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材料设备、施工机械费的方法76.物价涨落事件75.3现场签证报告确认约定的时间:/75.现场签证事件□按以下方法调整:不作调整。□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4)钢筋权重系数d为/;(3)机械台班权重系数c为/;(2)人工权重系数b为/;(1)固定系数a为/;□物价涨落超过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的幅度,应调整合同价款,调整数据约定如下:□合同价款不因物价涨落而调整的,本款不适用。
78.2计算利息的利率78.支付事项□非招标工程的合同订立时间:□招标工程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按专用条款相关规定执行。76.2调整合同价款日期(5)其他资源的权重系数:/;
□约定预付款的,预付款的金额为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后的20%,其支付办法及抵扣方式按本条有关规定确定。□没约定预付款的,本款不适用。79.1预付款的约定79.预付款□其他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其他方式:/□其他方式:不扣回工程预付款。□预付款按照期中应支付工程款的/%扣回,直到扣完为止。79.4预付款抵扣方式(1)合同签订后10天内,承包人需先向发包人提供合同价款的10%的《履约银行保函》,然后发包人再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后的20%作为预付款,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供的符合税法规定、以发包人财务要求的正规税务发票方可支付工程款。79.2预付款支付申请的约定:
(2)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总金额为/元。□合同双方的其他要求:□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以现行广东省统一工程计价依据规定为准。(1)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内容和范围80.1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内容、范围和金额的约定80.安全文明施工费
□以月为单位。81.1支付期间81.进度款□其他:□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80.2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预付金额、支付办法和抵扣方式
注: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后的总价=合同总价:元-暂列金:元=(元)拨款分次进行按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后的总价金额(元)(1)进度款按实际工程进度经发包人(含其委托的项目管理单位)确认后分次支付,□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以季度为单位。
拨款分次进行 | 按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后 | 金额(元) |
预付款 | 20% | |
工程进度累计达到或超过40% | 20% | |
工程进度累计达到或超过70% | 20% | |
工程进度累计达到100% | 20% | |
竣工验收合格后结算经甲方审计完毕 | 付至结算款的97% | |
保修期满后15天内 | 付清余款 |
81.2期中付款的最低限额为/元。□本期间应支付或扣留(扣回)的其他款项:甲方开票信息如下:(4)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符合税法规定、以甲方财务要求的正规税务发票方可支付工程款;付款时,甲方须将工程款划入乙方账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为维护双方利益,甲、乙双方应配合做好往来款核对账工作。本工程由乙方签署认可的文件或资料均须加盖乙方备案印鉴后方为有效。(3)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在按上述条件付款约定下,完成相应的形象进度,供审核进度款使用。(2)发包人(含其委托的项目管理单位)确认的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或招标文件、答疑会纪要中允许调整价款的工程变更内容造成的本工程造价增减部分,在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后由承包人报送结算书,在竣工结算时一起计取。工程结算(含暂定工程量的结算)均以经相关审核部门审定的金额为准。工程竣工后,承包人编制本工程的结算书送监理单位审核,经监理单位审核后,送发包人复审,最终以相关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公司审定本工程的结算款为准。(若发包人有其他相关造价审核规定,以相关规定为准。)
2.综合单价已包括工作内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充分考虑了各种风险因素。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不得因施工方法不同而提出任何追加费用的要求,实施办法的费用应包括在项目报价内。1.结算方式: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68.3条有关规定办理。□不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办理结算程序和时限为: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达到合同要求,经审核部门工程结算审核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符合税法规定、以甲方财务要求的正规税务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工程款结算价的97%,工程保修金为工程结算价的3%。□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办理。82.1结算的程序和时限:82.竣工结算与结算款
84.质量保证金7.承包人有责任准确编制结算书,要求经审定的结算金额与送审结算书误差在±5%以内(含±5%)。如误差超过±5%,则本工程的审核费由承包人负责承担,发包人在结算款中抵扣。6.本工程结算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相关规定执行。5.发包人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按合同专用条款95条的相关规定执行。4.承包人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竣工验收后60天内。3.工程变更签证内容均须先由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审核,然后必须有发包人签字方可生效,否则不能作为本合同双方结算的凭据。因特殊需要变更或增加工程项目的,承包人必须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及经发包人审定的施工预算内容施工。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从每次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包括进度款和结算款)中扣留,扣留的比例为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其他:为工程结算价的3%。□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即按合同价款的3%。(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84.2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
提交期限:/提交份数:/85.1最终结清申请报告85.最终清算付款84.3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留结算款的3%作为本工程的保修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签字生效之日起满2年(防水工程5年)后十天内扣除此期间的维修费用将剩余部分无息予以支付。保修金不足以支付实际维修费用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向甲方缴交此费用。□其他方式:工程结算审核后按结算价的3%扣留。
□向广州(仲裁机构)申请仲裁。86.6双方同意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争议:□不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合同双方认可为:□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86.4争议调解或认定机构86.合同争议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由发包人提供。94.1提供合同文本94.合同份数91.1提供保密信息的期限:/91.保密要求□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79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逾期付款的,从逾期第1日起,每日按向承包人偿付拖欠数额的0.01%的违约金。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95.补充条款:94.3双方约定合同正本份数:双方各1份。94.2合同副本的份数4份,其中发包人3份,承包人1份。□不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提供方式为:由承包人提供。
2.2本合同通用条款有关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工程不能通过质检部门验收的,由承包人负责无偿返修直至通过验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2.1本合同通用条款有关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延期竣工的,则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0.5‰支付逾期违约金,该违约金在工程竣工结算款中抵扣。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1.4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发包人违约,承包人保留索赔的权利。1.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82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工程竣工后,承包人编制本工程的结算书送监理单位审核,经监理单位审核后,送发包人复审,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齐全的工程竣工结算和资料,经发包人确认无误后,发包人应在360天内予以审核再送有资质的造价公司审定,最终以相关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公司审定本工程的结算款为准。(若发包人有其他相关造价审核规定,以相关规定为准。)审定后14天内支付竣工结算价款,发包人逾期支付的,须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规定的银行贷款利率向承包人支付拖欠工程款项的利息。1.2逾期支付工程进度款,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逾期付款的,从逾期第1日起,每日向承包人偿付拖欠数额的0.01%的违约金。
5.承包人应注意对现有的道路、供水管、排水管、绿化、路灯、与通讯设施等进行保护,如有损坏承包方应无条件修复,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若不能按要求修复则由发包人委托其它单位修复,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付。4.承包人应按安全施工的要求,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必须按安全生产和文明工地要求实行封闭施工。在施工期间,凡在工地现场范围内由于承包人原因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1)承包人擅自分包或者转包工程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发包人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部分,承包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3.工程分包的违约责任:(1)承包人违约,发包人保留索赔的权利。2.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11.在施工中,承包人必须负责承担为完成属于本次招标范围的内容而由于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漏项、缺项、错项部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10.发包人有权根据需要最终确定或更改主要材料及设备的品牌型号,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修改和变更。9.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否则,发包人可以另委托单位抢修,属承包人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修复等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8.发包人保留对本项目工程进度协调的权力,保留对某些主材、器材和永久设备供应的权力;同时保留对本工程中材料、设备、有特殊资质要求的项目由发包人确认的权力。7.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若对工程质量达不成一致意见,双方选定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查,费用由承包方垫付。6.承包人必须做好与其它专业、工种的协调配合工作,保证施工质量和工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配合及拖延工期,若造成工期延误的,从延期的第1天起,每天支付合同总价的0.5‰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在工程竣工结算款中抵扣。
14.合同专用条款中带“□”项表示未选中,不适用于本工程;带“□”项表示选中,适用于本工程。3)、主材价计取方法为:①若招标文件为暂定价的,按该暂定价计取;②若招标文件有限价的,按不高于该限价计取;③招标文件没有规定限价的,各种主材价格参照3个推荐品牌,按不高于年第季度“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如果“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则按不高于年第季度“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的85%并结合施工时期市场价计取。2)、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8《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及现行的建筑施工规范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计价。1)、人工、辅材、机械的价格按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年第季度相关文件。13.承包人投报综合单价时应充分了解各种取费的开项及计取标准,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文件发出之日已执行实施的政府造价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若有超过的,发包人有权按招标文件发出之日已执行的政府造价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主材价格调整投标综合单价:12.严格按监理下达的有关安全、文明等规定执行。
附件一:附件四:《工程结算审计送审承诺书》附件三:《安全生产责任书》附件二:《廉政合同》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15.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1.质量保修范围为保证本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工程质量保修书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5年;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2.2合同工程质量保修期,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2.1质量保修期从合同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2.质量保修期本工程承包内容全部为质量保修内容,具体见本合同协议书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3.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保修。3.质量保修责任6.其他项目按国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5.装饰装修工程为2年;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质量保修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4.质量保修费用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全。凡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后,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3.3在国家规定的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和安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6.1.2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签字生效之日起满二年(防水工程五年)后十五天内扣除此期间的维修费用将剩余部分无息予以支付。保修金不足以支付实际维修费用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向甲方缴交此费用。6.1.1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价的3%。6.1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质量保修事项:6.其他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支付和使用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84条赋予的规定一致。5.质量保证金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6.3本质量保修书,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质量保修期满且签发保修期质量合格报告之日后失效。6.2本质量保修书,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时签署,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廉政合同附件二:20年月日20年月日
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3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2严格执行合同工程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1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双方权利和义务
2.4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2.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2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2.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2发包人义务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87条规定处理。
3.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3.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承包人义务2.6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2.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
5双方约定4.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承包人1~3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4.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4违约责任3.5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本合同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失效。7合同生效本合同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6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安全生产责任书附件三:年月日年月日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安装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安装现场如出现特种行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各种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住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位,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安装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则和安全生产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项目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为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安装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项目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致发包人:
承包人(公章):承包人必须按照本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项目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即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条例》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格处理相关责任人。安装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安装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所有安装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名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安装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安装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能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一、以上资料为我单位该工程项目的全部资料。我单位对提供的资料保证真实、完整、合法,如发现有虚假、隐匿的资料,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我单位承诺:至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工程结算审计送审承诺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
项目名称:特此承诺!五、收到审计部门的审核结算稿,我们将及时组织核对,并于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审计部门,逾期不反馈视为无异议。四、在本工程的结算审计过程中,我们将积极主动配合相关审计部门现场勘察、核对结算稿等相关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如发现送审资料存在无法核实工程量等不满足审计要求的情况,将无条件退回该项送审资料,放弃确认该项费用。三、我单位所送资料为“一次性”结算资料,如有漏算、少算项目,完全认同甲方一律不予补充资料的要求,并且我们将放弃遗漏资料部分、漏项和少计工程量部分的结算金额,同时承诺同意审计部门审计的结算结果;二、承担审减率超过5%(含5%)以上本工程项目的审计费用,从施工单位最终结算金额中扣除;
年月日施工单位盖章: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二、招标单位: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项目代码:2206-440106-04-01-857149一、工程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综合楼直加机房建设及配套服务项目施工总承包根据中共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通知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现对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综合楼直加机房建设及配套服务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招标公告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综合楼直加机房建设及配套服务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9楼联系人:林工、何工联系电话:020-37861059、37860558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600号联系人:詹工联系电话:020-85252375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四、项目概况:拟在天河院区综合楼负二层装修,面积约550平方米,包括结构基础工程、防辐射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供配电工程、空调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三、建设地点:天河院区综合楼负二层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6号305室监督电话:020-85536908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2年月日至2022年月日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3、最高投标限价:¥11,964,698.84元。2、招标内容、规模:面积约550平方米,包括结构基础工程、防辐射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供配电工程、空调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等资料为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3、开标开始时间:2022年月日时00分。截止时间:2022年月日时00分。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年月日00时00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九、投标人合格条件: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6.在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应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详见附件二),表中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中标人履约时进行比对、查核。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4、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注:①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②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12、适用于财政投资项目: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视为无效投标。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4009.html)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十、资格审查方式: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600号异议受理电话:020-85252375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为180日历天):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8.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本公司就参加(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投标人声明附件一:2022年月日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1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3)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2)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21)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2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定代表人签字:声明企业:特此声明。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附件二: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企业公章)年月日技术负责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
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职称 |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
1 | 技术负责人 | |||
2 | 质量负责人 | |||
3 | 安全负责人 | |||
4 | 土建施工员 | |||
5 | 资料员 | |||
6 | 消防工程师 | |||
7 | 造价负责人 | |||
8 | 材料工程师 | |||
备注: 1、“岗位”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土建施工员、资料员、消防工程师、造价负责人、材料工程师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招标代理单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单位: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采购人编号:ZC2022100079)招标文件施工总承包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综合楼直加机房建设及配套服务项目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19二、投标须知修改表7一、投标须知前附表2第一章投标须知2目录日期:2022年月日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32(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29(四)投标文件的提交28(三)投标文件的编制21(二)招标文件20(一)总则19
第三章合同条款58可选办法七(适合综合评分法四,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39(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39(一)总则37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37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32
第一章投标须知第八章最高投标限价86第七章工程量清单85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84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69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59
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www.gzcc.gov.cn/)下载查阅。二、投标须知修改表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以下同。声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 |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1 | 定义 | 招标人(即发包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招标代理: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广东华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 检测机构: / |
2 | 2.2 | 工程名称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综合楼直加机房建设及配套服务项目施工总承包 |
3 | 2.2 | 建设地点 | 天河院区综合楼负二层 |
4 | 2.2 | 建设规模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5 | 2.2 | 承包方式 |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规定的范围内的工程内容,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投标报价,由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范围和图纸内容实行工程施工总承包,本工程为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项目措施费包干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采取包设计优化(根据工程需要)、设备材料采购费、安装费、仓储运输装卸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调试、第三方空气洁净度检测、保修费、验收通过及相关服务内容等所有交钥匙工程必须的费用的承包方式。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在施工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 |
6 | 2.2 | 质量标准 | 合格。 |
7 | 2.2 | 招标范围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8 | 2.2 | 工期要求 | 180日历天 |
9 | 3.1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10 | 4.1 |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11 | 资格审查方式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
12 | 13.1 |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 工程量清单计价。 |
13 | 15.1 | 投标有效期 |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如出现异议或投诉超过90日历天的,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 |
14 | 16.1 | 投标保证金 | 10万元人民币,缴纳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1)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收款单位: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的,在开标前不得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采用非现金电子化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通电子保函服务功能的通知》操作。详见:http://ggzy.gz.gov.cn/zxgg/822128.jhtml |
15 | 5 | 踏勘现场 |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
16 | 8 | 投标答疑 | 疑问提交时间: 2022 年 月 日 时 分前;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提交。具体要求: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问一律不得署名。 |
17 | 20.1 | 投标截止时间 |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 |
18 | 20.1 |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 (技术标和经济标同时开标)1、开标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2、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建议安排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分钟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本项目不设置项目负责人签到环节。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19 | 26 | 开标评标办法 | 方式一:选取方法七(综合评分法四,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20分)+经济得分(100分)×经济得分权重(80%)。总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分相同的,以技术得分高的排前;总分与技术得分均相同,以投标报价较低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
20 | 29.1 | 履约担保 | 方式一: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 |
21 | 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1,964,698.84元。 | |
22 | 非竞争费用 | 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180851.22元,暂列金额为 962844.64元,暂估价为 0 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 |
23 | 保修期 |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 |
24 |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 | 本项目不适用。 | |
25 | 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家数 | 本项目不适用。 | |
26 | 工程成本警戒价 |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10768228.96元(按最高投标限价的90%)。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注: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及落实项目招标人负责制,警戒价由招标人决定。 | |
27 | 第一阶段各分值的权重 | 本项目不适用。 | |
28 | 评标委员会人数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 |
29 |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 | 本项目不采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 | |
30 | 第二阶段投标人名次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一、办法二) | 本项目不适用。 | |
31 | 经济分相同情况下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三、办法四) | 本项目不适用。 | |
32 | 第二阶段投标人名次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五、办法六) | 本项目不适用。 | |
33 | 13.4、13.5.2 |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及相关合同条款。 |
34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均不得委托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工作。 | |
35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对分包人的其他要求:/ | |
36 | 电子招标投标解密失败及突发情况的补救 | 1、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房建市政】【交易系统】【投标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刻入光盘(1份),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递交的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备用光盘。 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投标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37 | 各分值的权重 | 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20分)+经济得分(100分)×经济得分权重(80%) |
条款号:7.1修改类型:修改现文: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孰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原文: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条款号:5.1修改类型:修改现文:2.5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均不得委托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检工作。条款号:2.5修改类型:增加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章合同条款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第一章投标须知原文: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第一章投标须知现文: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第八章最高投标限价第七章招标工程量清单(另册)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第八章最高投标限价第七章招标工程量清单(另册)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章合同条款(另册)
现文: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原文: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条款号:8.2修改类型:修改现文:8.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合同条款)有疑问的,可在投标须知前附表16项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提出问题(提问一律不得署名)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原文: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通过交易平台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形式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条款号:8.1修改类型:修改
现文: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答疑”专区公开发布。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原文: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文件为准。条款号:9.4修改类型:修改现文: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原文: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交易平台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条款号:9.2修改类型:修改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1)投标人声明;11.2.2资格审查文件:11.2.1技术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原文: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条款号:11.2修改类型:修改
(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具体要求由招标人明确)(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平台内上传件);(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4)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1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12)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具体格式由招标人自定);(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10)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1)投标人声明;11.2.2资格审查文件:11.2.1技术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现文: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5)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提供沥青摊铺机自有发票或权属证明及设备现场全貌彩照(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
(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平台内上传件);(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1.2.4技术标评分证明材料:11.2.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1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取自平台内上传件);(10)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投标总价封面、扉页;11.3.2投标总价。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企业定额、施工现场情况和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结合企业成本、市场价格以及招标文件中载明的风险内容和范围等编制。其中包括如下:11.3.1经济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11.3经济部分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条款号:11.3修改类型:修改11.2.5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资料。
(7)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6)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5)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4)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2)总说明;
(13)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1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明细表;(11)暂列金额明细表;(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9)综合单价分析表;(8)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1.3.4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11.3.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17)人工、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16)规费和税金项目计价表;(15)总承包服务计价表;(14)计日工表;
11.3.5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11.3.4《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按招标文件附件的要求填写)。11.3.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11.3.2投标总价。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企业定额、施工现场情况和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结合企业成本、市场价格以及招标文件中载明的风险内容和范围等编制。(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等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自动生成)11.3.1经济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现文:11.3经济部分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现文:12.3投标文件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编制,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原文:12.3投标文件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编制,详见:。条款号:12.3修改类型:修改现文:12.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原文: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条款号:12.2修改类型:修改
现文: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时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也不发生改变。原文: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因应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或因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偏差,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措施项目费,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条款号:13.4修改类型:修改现文: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报价(含单价及总价)精确到“分”。原文: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投标报价(含单价及总价)精确到“分”。条款号:13.1修改类型:修改
条款号:16.1-16.7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3.9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本着实事求是、风险共担的原则,充分考虑施工合同履行期间人工、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价格因素的影响。对于各类钢筋、混凝土等主要材料以及人工、机械设备等,应结合合同工期、各价格因素对工程总造价的影响等,合理约定调价机制。调价机制应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内容包括调价范围(含材料、机械的具体名称、工种等)、价格变动时限、幅度以及相应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条款号:13.9修改类型:删除现文:13.5变更结算方式按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相关规定执行。原文:13.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条款号:13.513.5.113.5.213.5.313.5.4修改类型:修改
16.3投标保证金应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退还。16.2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符合免予提供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16.1.3采用电子形式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电子递交途径。16.1.2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的,应将纸质原件提交给招标人。16.1.1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原文: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允许投标人自主选择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16.5投标人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在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拒绝时限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16.4.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16.4.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16.4.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16.4.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16.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是否退还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现文: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允许投标人自主选择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注:16.5.3款由招标人二选一,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16.5.3按招标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的。16.5.3按招标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投标保证金的;16.5.2采用非电子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的;16.5.1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投标人提交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无法兑付的;
16.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6.3投标保证金应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退还。16.2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符合免予提供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16.1.3采用电子形式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电子递交途径。16.1.2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的,应将纸质原件提交给招标人。16.1.1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16.5.1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投标人提交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无法兑付的;16.5投标人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在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拒绝时限为180日历天):16.4.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16.4.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16.4.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16.4.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原文: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条款号:18、19修改类型:修改现文:17.1投标人应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原文:投标人应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条款号:17.1修改类型:修改16.5.2采用非电子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的;
19.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19.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19.1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19.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18.2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18.1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含备用光盘)必须进行加密。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18.2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18.1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含备用光盘)必须进行加密。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现文: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6在规定的时间内,项目负责人须到自助签到。按照交易平台有关项目负责人自助签到流程进行操作。项目负责人凡未凭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签到的,该投标文件将不能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选择性条款)。19.5如技术标和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交易平台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分别开启技术标和经济标。19.4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投诉。
19.5技术标和经济标同时开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同时开启技术标和经济标。19.4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投诉。19.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19.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19.1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19.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
现文:21.1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原文:21.1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条款号:21.1修改类型:修改现文:20.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原文:20.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单位不足N+4家,则重新组织招标)。条款号:20.3修改类型:修改
现文:27.4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原文:27.4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条款号:27.4修改类型:修改现文:27.1招标人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三天。原文:27.1招标人将在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三天。条款号:27.1修改类型:修改
条款号:29.3修改类型:增加29.2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相应工程款项,且中标人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按合同纠纷条款执行。现文:29.1合同签订后10天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29.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原文:29.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条款号:29.129.2修改类型:修改
(1)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限制其投标(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定方法)原文:33.投标人信誉的要求条款号:33.修改类型:修改第二名、第三名中标候选人须向招标人提供与电子标书内容一致且已盖章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现文:中标单位在本项目结束中标公示后3天内,须提供与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标书内容一致且每页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四套(一正三副)及电子文件一套(不用生成投标书);包括用MicrosoftExcel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分析表,用MicrosoftExcel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经济投标文件其它部分。电子文件介质使用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给招标人。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2)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1)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限制其投标(按照《投标人声明》评审)现文:33.投标人信誉的要求(2)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1、定义(一)总则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以下无正文)
2、招标说明(6)“书面形式”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3.资金来源2.4工程施工特点:详见招标图纸。2.3设计说明:详见招标图纸。2.2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5.踏勘现场4.1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第一章投标须知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7.招标文件的组成(二)招标文件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6.投标费用
第七章招标工程量清单(另册)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章合同条款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通过交易平台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形式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8.招标答疑7.3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7.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第八章最高投标限价
9.3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交易平台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4若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答疑会议纪要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文件为准。8.3答疑会会议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文件为准。
(1)投标人声明;11.2.2资格审查文件:11.2.1技术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1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11.投标文件的组成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平台内上传件);(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平台内上传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1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12)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具体格式由招标人自定);(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10)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具体要求由招标人明确)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11.2.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15)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提供沥青摊铺机自有发票或权属证明及设备现场全貌彩照(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14)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1.3.2投标总价。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企业定额、施工现场情况和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结合企业成本、市场价格以及招标文件中载明的风险内容和范围等编制。其中包括如下:11.3.1经济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11.3经济部分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2.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11.2.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11.2.4投标人在广州市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附: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及承诺机械设备如属于租赁的,其租赁是不属于重复租赁)。
(6)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5)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4)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2)总说明(1)投标总价封面、扉页;
(1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明细表;(11)暂列金额明细表;(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9)综合单价分析表;(8)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7)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1.3.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17)人工、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16)规费和税金项目计价表;(15)总承包服务计价表;(14)计日工表;(13)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
如不按上述要求编制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2.3投标文件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编制,详见:。12.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2.投标文件格式11.3.4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13.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因应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或因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偏差,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措施项目费,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制定的工程量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13.2招标人按照招标图纸制定招标工程量清单,该清单载于本招标文件第七章中,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在实施后,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招标人将不予支付。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投标报价(含单价及总价)精确到“分”。13.投标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
13.6.1暂列金额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等费用。13.6暂列金额、暂估价13.5.4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另行规定。未规定的,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13.5.3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最高投标限价)。13.5.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13.5.1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
13.6.6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由其他承包人承包的,纳入本项目承包人的管理和协调范围,由其他承包人向本项目承包人承担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责任,本项目承包人向招标人承担责任。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并将其纳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适当项目报价中。招标人将视为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13.6.5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既无法定的承包资格又无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招标人另行发包。13.6.4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有法定的承包资格的,由承包人承包,承包人无法定的承包资格但有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承包人分包,招标人同承包人结算的价格按本投标须知13.5款规定确定。13.6.3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但适用政府采购规定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13.6.2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的,应由招标人同中标人联合招标,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15.投标有效期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4.投标货币13.9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本着实事求是、风险共担的原则,充分考虑施工合同履行期间人工、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价格因素的影响。对于各类钢筋、混凝土等主要材料以及人工、机械设备等,应结合合同工期、各价格因素对工程总造价的影响等,合理约定调价机制。调价机制应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内容包括调价范围(含材料、机械的具体名称、工种等)、价格变动时限、幅度以及相应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13.8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或者提出不少于3个同等档次品牌或分包商供投标人报价时选择,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参考品牌的,必须在参考品牌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并且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3.7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6.1.2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的,应将纸质原件提交给招标人。16.1.1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允许投标人自主选择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16.投标保证金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影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不予退还的规定仍然适用。15.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6.4.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16.4.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16.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是否退还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16.3投标保证金应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退还。16.2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符合免予提供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16.1.3采用电子形式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电子递交途径。
16.5.3按招标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投标保证金的;16.5.2采用非电子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的;16.5.1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投标人提交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无法兑付的;16.5投标人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在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拒绝时限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16.4.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16.4.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7.1投标人应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17.投标文件的签署注:16.5.3款由招标人二选一,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16.5.3按招标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的。
19.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19.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19.1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19.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18.2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18.1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含备用光盘)必须进行加密。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20.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招标文件修改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0.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述的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19.6在规定的时间内,项目负责人须到自助签到。按照交易平台有关项目负责人自助签到流程进行操作。项目负责人凡未凭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签到的,该投标文件将不能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选择性条款)。19.5如技术标和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交易平台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分别开启技术标和经济标。19.4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投诉。
22.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在交易平台发出修改或撤回通知,并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22.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1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21.迟交的投标文件20.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N+2家,则重新组织招标)。
24.评标过程的保密详见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23、开标。(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22.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22.3修改后再次递交的,按19点的规定执行。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26.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25.投标文件的澄清,计算错误的修正24.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不公正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4.1开标后,直至中标公示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8.合同协议书的签订27.4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27.3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收到。27.2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后,向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27.1招标人将在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三天。27.中标通知书
29.1合同签订后10天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29.履约担保28.4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应按规定开具发票。28.3非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帐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拔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28.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28.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定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在招标和合同实施期间,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32.腐败与欺诈行为31.其它费用30.1在合同双方全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30.合同生效29.2合同签订后10天内,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3.投标人信誉的要求32.3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的,中标无效,行政监督部门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政处罚并通报。该投标人将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参与招标人后续项目的投标。32.2如果投标人被认定在本招标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投标资格。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招标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招标人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1)、“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标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招标人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32.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
声明:本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的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www.gzcc.gov.cn/)下载GZZB2018-3范本查阅。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2)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1)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限制其投标(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定方法)
条款号:36.4修改类型:修改原文:36.3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如需抽取某一种评标办法供评标时使用的,应在开标前抽取。首先对招标文件中约定的若干种评标方法进行编号,再随机抽取某一编号,该编号所对应的评标办法供评标时使用。条款号:36.3修改类型:删除现文:36.1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若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的投标人或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及交易中心代表见证下公开开启、解密、公布,并视同该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原文:36.1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条款号:36.1修改类型:修改
条款号:39.3修改类型:修改现文:36.5.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如有项目负责人签到环节,应在项目负责人签到完成后,招标人再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原文:36.5.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如有项目负责人签到环节,应在项目负责人签到完成后,招标人再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条款号:36.5.1修改类型:修改现文:36.4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重新组织招标。原文:36.4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重新组织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N+2家,则重新组织招标)。
原文:可选办法一(适合综合评分法一,技术标与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条款号:评标办法修改类型:删除原文:注:以下八种评标办法所述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即投标截止当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条款号:(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修改类型:删除现文: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经核查发现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原文: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可选办法八(适合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可选办法六(适合综合评分法三,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可选办法五(适合综合评分法三,技术标与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可选办法四(适合综合评分法二,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可选办法三(适合综合评分法二,技术标与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可选办法二(适合综合评分法一,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现文:41.2.1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有关投标文件提交的事项详见第一章投标须知。原文:41.2.1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至交易平台。有关投标文件提交的事项详见第一章投标须知。条款号:41.2.1修改类型:修改现文:41.1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主持;原文:41.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条款号:41.1修改类型:修改
方式一:评标委员会为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现文:42.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方式一。方式二:评标委员会由技术评审组和经济评审组组成。其中:资格审查及技术评审由技术评标组负责,经济评审由经济评审组负责。方式一:评标委员会为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原文:42.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方式。条款号:42.2修改类型:修改
现文: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100%的(具体金额为:11,964,698.84元),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原文: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D%(D的取值范围为[94,100],由招标人自主确定)的(具体金额为:元),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条款号:45.1修改类型:修改现文:43.6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名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原文:43.6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名的(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N+2名),则本项目招标失败。条款号:43.6修改类型:修改
技术标或技术标加诚信得分(具体由招标人自定)前N名(N≥5,具体由招标人自定)的经济报价加权平均,计算评标参考价。公式如下:原文:方法一:加权平均法条款号:方法一:加权平均法修改类型:修改现文:45.2按方法一计算评标参考价:原文:45.2按方法计算评标参考价:条款号:45.2修改类型:修改
评标参考价=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报价权重)。技术标得分前N名(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家数大于等于5家时,N=5;若小于5家时,N=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家数;技术标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较低的排前;如仍有相同情况,则由评标会对出现该情况的投标人进行编号,然后通过投票方式依次确定投标人的排序。)的经济报价加权平均,计算评标参考价。公式如下:现文:方法一:加权平均法其中:报价权重的计算方法为:将N名投标人按技术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第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第二名投标人的权重为(),以此类推,最后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评标参考价=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报价权重)。
N
WN
n
条款号:45.4修改类型:修改现文: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5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原文: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条款号:45.3修改类型:修改其中:报价权重的计算方法为:将N名投标人按技术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第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第二名投标人的权重为(),以此类推,最后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
N
WN
n
条款号: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修改类型:修改现文:详见附表一《资格审查表》原文:详见《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GZZB2018-3》条款号:附表一《资格审查表》修改类型:修改现文:计算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20分)+经济得分(100分)×经济得分权重(80%)。技术、经济得分权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总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分相同的,以技术得分高的排前;总分与技术得分均相同,以投标报价较低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原文:计算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技术得分权重+经济得分×经济得分权重)×(1-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权重)+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权重)。技术、经济得分权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总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条款号: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修改类型:修改现文:详见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原文:详见《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GZZB2018-3》条款号: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修改类型:修改现文:详见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原文:详见《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GZZB2018-3》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现文:详见附表五《经济标评分表》原文:详见《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GZZB2018-3》条款号:附表五《经济标评分表》修改类型:修改现文:详见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原文:详见《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GZZB2018-3》
35.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35.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5开标、评标及定标所依据的规则(一)总则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以下无正文)
35.8《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7〕5号)。35.7《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粤发[2004]4号);35.6《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35.5《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35.4《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003年第30号令)35.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6.4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重新组织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N+2家,则重新组织招标)36.3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如需抽取某一种评标办法供评标时使用的,应在开标前抽取。首先对招标文件中约定的若干种评标方法进行编号,再随机抽取某一编号,该编号所对应的评标办法供评标时使用。36.2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当众予以解密、公布。36.1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36.开标35.9本项目招标文件。
36.6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按要求递交备用光盘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36.5.4开标结束。36.5.3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36.5.2备用光盘的读取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6项的规定执行;36.5.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如有项目负责人签到环节,应在项目负责人签到完成后,招标人再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36.5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37.2.2向招标人报告评审意见,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37.2.1根据评标细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审报告;37.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及守则:37.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37.评标36.7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37.2.4.4必须客观、不得带有成见;37.2.4.3必须科学、不得草率;37.2.4.2必须公正、不得循私;37.2.4.1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密;37.2.4全体参与评标人员:37.2.3所有参加评标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则、规定,遵守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保密制度;如有违反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8.2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澄清中的承诺性意思表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均对投标人有约束力。除评标委员会对评标中发现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后要求投标人以澄清形式进行的核实和确认外,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超出部分不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的依据。38.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中两人以上(含两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澄清。38.投标文件的澄清37.3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递交评标报告并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37.2.4.6必须严谨、不得随意马虎。37.2.4.5必须平等、不得强加于人;
39.2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9.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递交的评标报告,最终审定中标人。39.定标38.5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该投标不改变本项目评标结果排序,其中标无效。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38.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符合性审查标准予以拒绝,不接受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38.3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成员均应当阅读投标人的澄清,但应独立参考澄清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可选办法七(适合综合评分法四,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注:评标办法所述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即投标截止当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39.5重新评标的,评标信息(含业绩、奖项等)仍以投标截止时投标人的信息为准。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仍参与评标,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39.4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如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为招标失败,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39.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0.5经济标详细审查评分;40.4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40.3技术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40.2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已公开开标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40.1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与经济标投标文件同时公开开标;40.开标和评标程序
41.2细则41.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41.开标细则40.8评标委员会按排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递交资格审查报告及评标报告。40.7经济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40.6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总得分由高至低排序;
41.3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技术标开标记录上签字。41.2.4.1开标时,公布: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密封情况;c、投标报价;d、投标保证金;e、项目经理(负责人)名称;f、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等主要内容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投标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应公布文字表述的投标报价。41.2.4按36.5.1的规定完成解密后,公布下列内容,并予以记录,记录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41.2.3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41.2.2开标前,首先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该工程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X。41.2.1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至交易平台。有关投标文件提交的事项详见第一章投标须知。
方式二:评标委员会由技术评审组和经济评审组组成。其中:资格审查及技术评审由技术评标组负责,经济评审由经济评审组负责。方式一:评标委员会为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42.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方式。42.1资格审查及评标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42.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41.4招标人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43.5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43.4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之间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否决其投标。43.3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参加下一阶段的评标,不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43.2汇总资格审查情况,编写资格审查报告。43.1资格审查文件中全部符合附表一《资格审查表》中情形的,为资格审查合格;否则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43.投标人资格审查
45.1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D%(D的取值范围为[94,100],由招标人自主确定)的(具体金额为:元),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45.经济标评审和得分汇总44.2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照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的标准,对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详细审查,评出技术分,得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44.1技术标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被否决的投标人不参与下一阶段评审,不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如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投标人不足N+2名),则本项目招标失败。44.技术标评审43.6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名的(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N+2名),则本项目招标失败。
其中:报价权重的计算方法为:将N名投标人按技术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第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第二名投标人的权重为(),以此类推,最后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评标参考价=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报价权重)。技术标或技术标加诚信得分(具体由招标人自定)前N名(N≥5,具体由招标人自定)的经济报价加权平均,计算评标参考价。公式如下:方法一:加权平均法45.2按方法计算评标参考价:
N-1
n
X:为等分点值,在开标前从[0,100]整数中随机抽取Q高:为(最高投标限价*D%)(D的取值范围为[94,100],由招标人自定)Q低:为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人最低报价与工程成本警示价两者中的较高值;评标参考价=(Q高-Q低)/100*X+Q低设立入围合格分数线(技术标或技术标加诚信得分,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达到或超过及格线的投标人的报价方能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将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列,按以下公式计算评标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方法二:区间抽取法
46.2.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46.2经济标的算术校核。评标委员会对进行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算术校核,具体标准如下:46.1经济标的有效性审查:按照投标人总得分排序,依次对投标文件进行经济标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46.经济标的有效性审查45.4计算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技术得分权重+经济得分×经济得分权重)×(1-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权重)+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权重)。技术、经济得分权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总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45.3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6.2.7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总价按修正后报价;当修正后报价大于原报价,总价按原报价,并在签订合同时载明在结算价中扣除修正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46.2.6①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少、单位比招标文件小或错误时,以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或单位为准,合价不变,修改综合单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多或单位比招标文件大时,工程量、单位、综合单价及合价均不作修改;②分部分项项目对比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的,则该漏项费用视为已分配在其他项目中,不再修改;③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与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价低者为准;④分部分项工程量计价表中的项目编码或项目名称或计量单位或工程数量缺省或不填时,由评委以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修正;若同时缺省或不填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则该项按增项处理;⑤分部分项项目增项的,不予修改;⑥其它招标文件规定需要修改的,均以就低不就高原则进行修改;46.2.5如果投标人的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等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46.2.4当合价、金额累加错误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如果累加修正值小于原累加值,则按累加修正值;如果累加修正值大于原累加值,则按原累加值;46.2.3当单价与数量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修改单价或是合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小于合价,以单价为准,修改合价,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大于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改单价;46.2.2经算术复核的投标人报价与其投标报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其最终报价;
资格审查表附表一:49.若通过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N+2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48.评标委员会应在通过投标文件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按步骤45.4确定的投标人第二阶段排序,推荐前3名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制评标报告。47.评标委员会按只有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的评审原则,根据有效性审查结果,取消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的排序,其余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排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直至评审出3名投标人通过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结束。46.2.8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不予退还。
2、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汇总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备注: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
序号 | 审查项目 | 须审查的资料 | 审查结果 |
1 |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 投标人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 |
2 |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 营业执照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3 |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资质符合公告要求 | 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4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符合公告要求 | 使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内上传件。(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再上传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上传件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 |
5 | 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6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符合公告要求 | 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扫描件 | |
7 |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 |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8 |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符合公告要求 | 投标人声明 | |
9 | 投标人声明中签字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与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一致 | 网上投标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文件中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及投标人声明 | |
10 |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未以联合体进行投标。 | |
11 |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 | 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企业信用档案的企业和人员信息 | |
12 |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 |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 |
13 | 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 | 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
2.若出现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注:1.本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技术标评审中,响应性、承诺性内容不应作为评分因素,可在该表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标准须具备可操作性。工程名称: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附表二
序号 | 投标人评审内容 | ||||||
1 | 不能满足完成投标项目工期的; | ||||||
2 | 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技术规格、质量要求、检验标准和方法的; | ||||||
3 | 投标文件中没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4 |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指“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及附件七)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
5 | 投标人之间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 ||||||
6 | 无《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 | ||||||
7 |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 ||||||
8 |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工程名称: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附表三评委签名:4.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3.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序号 | 投标人评审内容 | ||||||
1 | 对同一招标项目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没有申明哪个有效; | ||||||
2 |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 ||||||
3 |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 | ||||||
4 | 算术复核后的投标报价与原投标报价相比存在1%或以上误差的; | ||||||
5 |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指“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附件一、附件二)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
6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相似度达到80%及以上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
7 | 投标人之间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 ||||||
8 | 无《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 | ||||||
9 | 无《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 ||||||
10 |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机器硬件信息一致的(以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评委签名:3.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2.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注:1.本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一、项目管理机构能力(14分) |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情况 | 14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附表四附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汇总表》的得基础分3分,不满足《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汇总表》的本项得0分。在满足《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汇总表》的基础上:(1)技术负责人:①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年限10年(含10年)或以上的,得1分;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年限5年(含5年)或以上的,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②取得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年限10年(含10年)或以上的,得1分;取得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年限5年(含5年)或以上的,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③具有研究生或以上学历的,得2分;具有本科学历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2)安全负责人:①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年限10年(含10年)或以上,得1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年限5年(含5年)或以上的,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②取得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年限10年(含10年)或以上的,得1分;取得建筑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年限5年(含5年)以上的,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3)造价负责人:①取得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年限10年(含10年)以上的,得2分;取得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年限5年(含5年)以上的,得1分。②取得工程造价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年限10年(含10年)或以上的,得3分;取得工程造价类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资格年限5年(含5年)或以上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1)以上各项累加最高得14分。(2)①注册建造师资格年限及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年限以执业资格证发证日期或批准日期为准;②职称证以发证日期为准;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年限以发证日期为准;④学历以毕业证为准。 |
二、企业资信(6分) | 类似工程业绩 | 2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15项(含15项)及以上的得2分;10-14项的得1分;5-9项的得0.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
工程奖项 | 1.8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得市级或以上质量奖项或安全文明奖项的,每项得0.2分,本项最高得1.8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不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 |
财务指标 | 1 | 投标人近五年(2017-2021)每年的资产负债率都在0(含0%)~25%(含25%)的,得1分;投标人近五年(2017-2021)每年的资产负债率都在25~35%(含35%)的,得0.5分;投标人近五年(2017-2021)每年的资产负债率都在35%~45%(不含45%)的,得0.1分; | |
第三方评价 | 1.2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全部齐全得1.2分,每缺少1个有效的证书扣0.4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不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 |
合计 | 20 |
(3)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证明其注册有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queryAndSearch/view.do?op=queryUserInfoInit)(2)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须同时提交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查询网站:(1)注册消防工程师须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页截图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index_7.jsp证明其注册有效。注:1、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情况:须提供各细项评审所分别需要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及在投标人企业为其购买的近一个月(2022年10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若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在中标后,提供后续的社保补缴情况供招标方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的,则将其行为纳入不诚信名单,招标人保留上报给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力)。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及其他项目施工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任施工管理人员岗位。
(2)①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或安全文明奖项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原国家优质工程奖银质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全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或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3、工程奖项:(1)奖项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奖项只计算承建单位,不含参建单位。投标人须提供获奖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及业绩信息页,以《工程奖项一览表》格式进行评审。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业绩相关附件在投标文件里可不附,如:库内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3)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2、类似工程业绩: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及业绩信息页,以《类似业绩一览表》格式进行评审。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业绩相关附件在投标文件里可不附,如:库内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汇总表》6、评标委员会各专家独立评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为各有效的最终得分。5、第三方评价:需提供体系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在http://www.cnca.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作为评审依据,已失效或撤销或未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的不得分。4、财务指标:企业资产负债率以企业对应年度的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准,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否则不得分。③获奖资料以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相关上传件为准,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奖项只计算“承建”类,不含“参建”类。“承建或参建”以库内获奖证书上传件为准,获奖证书未明确“承建或参建”的,不得分。只计算房建类质量奖项或安全文明奖项,其他非房建奖项,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装修、装饰、QC等获奖不参与计分。奖项内容和级别以获奖证书上名称信息及内容为准。②省市级质量奖项或安全文明奖项是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备案)的工程质量奖项或安全文明奖项;不含技术类、装修、装饰类等奖项。
序号 | 职务 | 人员数量 | 基本任职条件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需提供建造师注册证。 |
2 | 技术负责人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须提供建造师资格证、职称证 |
3 | 质量负责人 | 1 | 建筑类施工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 |
4 | 安全负责人 | 1 |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及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 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及职称证扫描件。 |
5 | 专职安全员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须提供专职安全员的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6 | 土建施工员 | 1 | 具有施工员证书。 | 须提供施工员证扫描件 |
7 | 资料员 | 1 | 具有资料员证书。 | 须提供资料员证扫描件 |
8 | 消防工程师 | 1 | 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 须提供资格证及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页截图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index_7.jsp证明其注册有效。 |
9 | 造价负责人 | 1 | 具有二级或以上造价工程师注册证 | 须提供造价工程师资格证、注册证及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查询网站(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queryAndSearch/view.do?op=queryUserInfoInit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证明其注册有效。 |
10 | 材料工程师 | 1 | 具有材料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 |
评委签名:工程名称:经济标评分表附表五注:上述人员互不兼任,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相应的证明材料及近一个月(2022年10月)在本单位购买社保的缴费记录。(若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在中标后,提供后续的社保补缴情况供招标方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的,则将其行为纳入不诚信名单,招标人保留上报给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力)。上述所有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或者网页截图,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报价PT(元) | ||||||||||||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X | ||||||||||||
评标参考价PC(元) | ||||||||||||
偏差((PT-PC)/PC)(%) | ||||||||||||
减分(A) | ||||||||||||
得分(I=100-A) | ||||||||||||
得分排名次序 |
评委签名:日期:修正原则: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总价按修正后报价;当修正后报价大于原报价,总价按原报价,并在签订合同时载明在结算价中扣除修正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工程名称:投标人:单位:元算术复核表附表六
编号 | 算术校核项目 | 修正前投标报价A | 修正后投标报价B | 修正率r=|A-B|/A*100% | 经评审的最终投标报价 | 当B>A时,修正后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当B≤A时,R=0 |
1 | [单位工程1] | |||||
2 | [单位工程2] | |||||
… | … | |||||
… | … | |||||
… | … | |||||
n | [单位工程n] | |||||
∑ | 投标总报价 | ∑A=A1+A2+…An;∑B=B1+B2+…Bn |
另册。第三章合同条款评委签名:工程名称:算术复核表
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投标报价(A) | 算数复核后投标报价(B) | 误差率(r=|A-B|/A*100%) |
附件二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适用于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附件一投标文件格式
工 程 名 称 | |
投标总报价(元) | |
其中:人工费(元) | |
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 | |
投 标 总工 期 | |
工程质量标准 | |
保 修 期 限 |
注:参与编制投标文件所有人员名单应包括如编制技术投标方案、编制各种专业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负责清样校对、负责打印及复印等所有人员在内的人员名单。二、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一、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名单
投标人名称 | ||||
姓名 | 职务 | 所承担工作 | 身份证号码 | 本人签名栏 |
投标人名称 | ||||
姓名 | 职务 | 所承担工作 | 身份证号码 | 本人签名栏 |
3.从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起二小时内,被授权人应如实地书面澄清。2.在本项目开标至评标结束前,努力确保被授权人在项目评标所在地附近;1.被授权人清楚投标文件编制的具体情况,包括技术方案文件、工程量清单、以及投标文件的加密打包的理解;本公司授权(身份证号:)负责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及内容进行解释、说明,并承诺以下事项: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附件三
投标文件编制情况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法人公章):附件:《投标文件编制情况》如由于未遵守上述承诺内容之一导致无法进行澄清的,我公司认可和接受评标委员会作出的评审结论。
项目名称:类似业绩一览表附件四2.投标文件加密打包的电脑情况1.投标文件报价编制方式:□自行编制的,编制的负责人:(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章,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委托编制的,受委托单位,编制的负责人:(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章,执业单位应与受委托单位一致)。
投标文件加密打包的电脑 自有 □ 外包 □ 其他 电脑类型电脑所属单位电脑所在地址 (如××市××区(县) ××街(路)××号××大厦××房) |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人名称:(盖章)项目名称:工程奖项一览表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获得奖项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投入主要人员汇总表附件五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序号 | 在本项目担任的职务 | 姓名 | 年龄 | 职称 | 专业 |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 工程师注册(或岗位)证号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主要人员简历表附件六:主要人员简历表日期:年月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身份证号码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相应职务年限 | |||||||||
资格证书号 | ||||||||||
业绩简介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质量 |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附件八: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直线加速器机房建设项目主要材料推荐表(或相当于)附件七:主要设备、材料拟选用品牌表日期:年月日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厂家、品牌 | 厂家、品牌 | 厂家、品牌 | 投标人选用品牌 |
一 | 装修 | ||||
1 | 白色乳胶漆 | 南方 | 五羊 | 多乐士 | |
2 | 天花铝扣板 | 欧斯宝 | 雷诺尔 | 欧陆 | |
3 | 不锈钢板 | 澜石宇航 | 俊嘉 | 佛山南海艺华 | |
4 | 铝合金型材 | 广州铝材厂 | 广东坚美铝型材厂 | 广东凤铝铝业有限公司 | |
5 | 地板胶 | 阿姆斯壮 | 洁福 | LG | |
6 | 难燃夹板 | “银信”牌 | “林安”牌 | 伟业板材 | |
7 | 防火板 | 富美家 | 银信 | 永威安防 | |
8 | 玻璃 | 信义 | 南玻 | 台玻 | |
9 | 地面及墙面瓷砖 | 东鹏 | 新中源 | 新明珠 | |
10 | 大理石、花岗岩石材 | 广州威洋石材 | 环球 | 东城 | |
11 | 铝塑板 | 雷诺贝尔 | 广美 | 豪鹏 | |
12 | 硅钙板 | 埃特尼特 | 龙牌 | 松本 | |
13 | 钢质防火门 双扇(乙级) | 广州白云南粤 | “泰昌”牌 | “华棱”牌 | |
14 | 自流平 | 德国汉高 | 德国麦克斯特 | 西卡 | |
15 | 直加器和CT电动防护门、CT手动防护门(成套) | 华克 | 路遥 | 松下 | |
16 | 直加器和CT电动防护门电机 | 松下 | 多玛 | 三菱 | |
二 | 强电 | ||||
1 | 配电箱(成套产品,内含元器件) | 施耐德 | 广州白云电器 | 广州长电 | |
2 | 成套配电箱元器件:空气开关 | ABB | 施耐德 | 西门子 | |
3 | 成套配电箱元器件:双电源转换开关(PC级) | ABB | 溯高美 | 西门子 | |
4 | 成套配电箱元器件:继电器、电表 | 国优 | 国优 | 国优 | |
5 | 电缆桥架、线槽 | 广州宏际 | 广州文兴 | 广州中兴 | |
6 | 塑料线管 | 联塑 | 顾地 | 日丰 | |
7 | 电缆、电线 | 广州电缆厂 | 广东电缆厂 | 庆丰电缆 | |
8 | 开关、插座 | 松本 | wiremold | 施耐德 | |
9 | 灯具 | 欧普 | JUNG永诺 | 佛山照明 | |
10 | 金属线管 | 广州宏际 | 广州文兴 | 广羽 | |
11 | 应急灯、出口指示灯 | 三雄 | 飞利浦 | TCL | |
12 | 应急电源(UPS) | 索克曼 | 伊顿 | 艾默生 | |
三 | 弱电 | ||||
1 | 电缆桥架 | 广州宏际 | 广州文兴 | 广州中兴 | |
2 | 暗敷塑料管 | 联塑 | 顾地 | 日丰 | |
3 | 网络线 | 德特威勒 | IBM | 西蒙 | |
4 | 电话线 | 大唐 | TCL | 清华同方 | |
5 | 电话插座 | 松本 | TCL | 施耐德 | |
6 | 网络插座 | 松本 | TCL | 施耐德 | |
7 | 独立门禁系统 | 钢玻尔 | 中控 | 科密 | |
8 | 综合配线机柜 (带配线架) | 图腾 | 跃图 | 国普达 | |
9 | 程控交换机 | 国威 | TCL | 王牌 | |
10 | 企业级光电交换机 | 华为 | 水星 | 中兴 | |
11 | 对讲设备 | TiTle | 雷曼克斯 | clarigo | |
12 | 半球彩色摄像机 | 海康 | 大华 | 宇视 | |
13 | 六类双口信息插座 | 摩恩 | 松本 | 正泰 | |
14 | 双口电话插座 | 摩恩 | 松本 | 正泰 | |
15 | 六类非屏蔽双绞线 | 瑞英 | 安普 | 和宏 | |
16 | 企业级服务器硬盘 | 东芝 | 希捷 | 西部数据 | |
17 | LED显示屏 | 广东星彩 | 深圳迈锐 | 深圳科美芯 | |
18 | 红外半球摄像机 | 海康 | 大华 | 宇视 | |
19 | 红外彩色数字半球摄像机 | 海康 | 大华 | 宇视 | |
四 | 给排水 | ||||
1 | PP-R冷、热水管 | 联塑 | 顾地 | 日丰 | |
2 | PVC排水管 | 联塑 | 顾地 | 日丰 | |
4 | 截止阀、闸阀 | 埃美柯 | 德泰科 | 良工 | |
5 | 角阀 | 埃美柯 | 德泰科 | 良工 | |
6 | 水表 | 埃美柯 | 德泰科 | 良工 | |
7 | 倒流防止器 | 埃美柯 | 德泰科 | 良工 | |
8 | 不锈钢防臭地漏 | 埃美柯 | 德泰科 | 良工 | |
9 | 清扫口 | 联塑 | 顾地 | 日丰 | |
10 | 存水弯 | 联塑 | 顾地 | 日丰 | |
11 | 洁具 | 东鹏 | 钻石 | 冠珠 | |
12 | 淋浴器 | 东鹏 | 钻石 | 冠珠 | |
五 | 自动报警 | ||||
1 | 模块端子箱 | 海湾 | 营口山鹰 | 深圳赋安 | |
2 | 总线隔离器 | 海湾 | 营口山鹰 | 深圳赋安 | |
3 | 消防广播切换模块 | 海湾 | 营口山鹰 | 深圳赋安 | |
4 | 智能型光电感烟探测器 | 海湾 | 营口山鹰 | 深圳赋安 | |
5 | 声光报警器 | 海湾 | 营口山鹰 | 深圳赋安 | |
6 | 带电话插孔编码手动报警按钮 | 海湾 | 营口山鹰 | 深圳赋安 | |
7 | 编码消火栓按钮 | 海湾 | 营口山鹰 | 深圳赋安 | |
8 | 扬声器 | 海湾 | 营口山鹰 | 深圳赋安 | |
9 | 编码火灾声光警报器 | 海湾 | 营口山鹰 | 深圳赋安 | |
10 | 金属线槽 | 广州宏际 | 广州文兴 | 广州中兴 | |
11 | 镀锌钢管 | 广州钢管厂 | 珠江钢管厂 | 广州中兴 | |
12 | 信号输入线 | 广州电缆厂 | 广东电缆厂 | 庆丰电缆 | |
13 | 24V电源线 | 广州电缆厂 | 广东电缆厂 | 庆丰电缆 | |
14 | 消防广播输出线 | 广州电缆厂 | 广东电缆厂 | 庆丰电缆 | |
15 | 消防对讲电话插孔线 | 广州电缆厂 | 广东电缆厂 | 庆丰电缆 | |
六 | 消防水 | ||||
1 | 镀锌钢管 | 广州钢管厂 | 珠江 | 华捷 | |
2 | 喷淋喷头(含上下喷) | 广州消防器材厂 | 四川森田 | 川消 | |
3 | 灭火器箱 | 广州消防器材厂 | 四川森田 | 川消 | |
4 | 室内消火栓 | 广州消防器材厂 | 四川森田 | 川消 | |
5 | 干粉灭火器 | 广州消防器材厂 | 四川森田 | 川消 | |
七 | 通风空调 | ||||
1 | 铝合金防雨百叶/排风百叶 | 中境 | 赛特 | 佳德 | |
2 | 排气扇 | 正野 | 金羚 | 松下 | |
3 | 铝合金回风百叶 | 中境 | 赛特 | 佳德 | |
6 | 防火阀 | 耀安 | 飞达 | 高标 | |
7 | PVC冷凝水管 | 顾地 | 联塑 | 雄塑 | |
8 | 冷媒管 | 众晟 | 世帅 | 乐闪 | |
9 | 紫铜管 | 宁波永亨 | 宁波永洁 | 中德天力 | |
10 | 多联机 | 约克 | 大金 | 麦克维尔 |
3、投标单位应当在投标时根据招标人提供的下述第5点清单,在中标后提供的施工组织中编制专项施工方案。(3)投标单位不同意建设单位在清单中标识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在备注栏填上相关说明。(2)投标单位对清单中认为需要补充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于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1)投标单位同意建设单位在清单中标识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于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2、招标人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及37号文的规定列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中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清单项,具体详见第5点“打√”标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37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法人公章):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4、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中标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建设单位 | 投标单位 | 备注 |
一、基坑支护 | ( ) | ( ) | |
(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 ) | |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 ( ) | |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 ) | ( ) | |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 ( ) | ( ) | |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 ( √ ) | ( ) | |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 ( ) | ( ) | |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 ) | ( ) | |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 ) | ( ) | |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 ( ) | ( ) | |
(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 ) | ( ) | |
四、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 ( ) | ( ) | |
(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 ) | ( ) | |
(四)高处作业吊篮。 | ( ) | ( ) | |
(五)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 ( ) | ( ) | |
(六)异型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五、拆除工程 | ( ) | ( ) | |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 ( ) | ( ) | |
六、暗挖工程 | ( ) | ( ) | |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 ) | ( ) | |
七、其它 | ( ) | ( ) | |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 ) | ( ) | |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 ) | ( ) | |
(三)人工挖孔桩工程。 | ( ) | ( ) | |
(四)水下作业工程。 | ( ) | ( ) | |
(五)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 ( ) | ( ) | |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 ( ) | ( ) | |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 ) | ( ) | |
一、深基坑工程 | ( ) | ( ) | |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 ) | |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 ) | ( ) | |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 ( ) | ( ) | |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 | ( ) | ( ) | |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 | ( ) | ( ) | |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 ) | ( ) | |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 ) | ( ) | |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 ) | ( ) | |
四、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二)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 ( ) | ( ) | |
(三)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五、拆除工程 | ( ) | ( ) | |
(一)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 ( ) | ( ) | |
(二)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 ( ) | ( ) | |
六、暗挖工程 | ( ) | ( ) | |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 ) | ( ) | |
七、其它 | ( ) | ( ) | |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 ) | ( ) | |
(二)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 ) | ( ) | |
(三)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 ( ) | ( ) | |
(四)水下作业工程。 | ( ) | ( ) | |
(五)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 ( ) | ( ) | |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 ( ) | ( ) |
第八章最高投标限价另册。第七章工程量清单另册。无。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另册。
电子签名委托书
委托人(招标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被委托人(招标代理单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914400001903718642,电话:020-87768198.
兹委托上列被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完成中山大学附属
第三医院综合楼直加机房建设及配套服务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及
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备案活动。被委托人代理权限如下:
1.代理委托人提交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委
托人确认:被委托人提交的上述电子文件已经委托人审核和认可,因此
产生的权利义务归委托人承担。
2.被委托人报送上述电子文件过程中代理委托人实施电子签名,其
代理签名的行为对委托人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
承担。
特此委托。
委托人(公章):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2022年11月22日
关于图纸和技术资料已满足施工需要的证明
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由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实施的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综合楼直加机房建设及配套服务项目施工总承包,施工图纸设
计已完成,已具备满足施工招标所需的图纸和技术资料。
特此证明。
招标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2022年二月22四
研多
设计单位:广东华南建筑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7日
招标代理服务年度协议
委托方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受托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日期:2021年6月8日
招标委托协议
甲方(委托方):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乙方(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中山大学
附属第三医院委托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经双方协商一
致,签订本委托协议。
一、委托范围
1、委托期限:2021年6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委托内容:按甲方指定。
3、委托目的:负责实施招标流程完成供应商选定工作。
4、采购方式: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碳商、询价、单一来源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双方
1、共同商定招标方案;
2、遵守招标保密约定;
3、双方将依协议协调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和做好招标工作;
4、由评标小组对评标结果负责。甲方对招标过程的业主提供资料部分负
责,乙方对招投标全过程负责
5、乙方仅为甲方的年度招标代理机构之一,甲方有权根据项目特点,自
行选择服务的招标代理机构,或另作安排。乙方无权干涉。
甲方
1、向乙方提供拟招标的技术要求或用户需求
2、确认或回复专家对技术要求提出的修改意见
3、参加乙方组织的开标、评标会议
4、向乙方确认评标结果
5、在乙方按程序发出中标通知前,不得签订合同:
6、在乙方发出中标通知后,应在招标文规定期限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7、根据项目特点,甲方有权自主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乙方
乙方对招投标全过程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1、负责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2、负责向主管部门呈送规定的招标文件,并办理有关的审批手续
3、负责刊登招标公告并发售招标文件;
4、负责澄清投标者提出的有关问题
5、负责组织开标,并负责接送甲方的评委、监督及工作人员
6、负责组织专家评标并出具评标报告;
7、负责将评标报告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三医
8、负责发出中标通知;
9、协助采购单位处理合同执行中可能出现的商务事宜S
10、向甲方提交项目招标过程的全部档案资料
11、乙方无权干涉甲方的项目是否委托给乙方。
三、保密
1、在招标采购的全过程中,双方人员都应自觉遵守保密约定,以维护招
标采购工作的公正、公平,保证招标采购工作的正常进行和完成
2、招标期间,各方不得向无关人员,尤其是向供应商透露招标工作的内
部秘密,如: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与招标投标有关的重要情况;
3、任何一方不应私自与投标人就本投标内容进行单方接触或谈判。因工
作需要或业务目的的任何对外活动均应事前、事后互相知会和沟通情况,
以使工作协调:
4、凡因单方泄漏情况而导致工作不能顺利进行或无法进行,均视为对项
目和对方利益的侵害,责任应由泄密方承担
四、招标代理服务费
双方商定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如下方式收取
1、甲方同意乙方根据《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文件及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21386号)文件规定,按标准下浮25%
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2、若因中标服务费问题产生纠纷,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乙方不向甲方收取任何招标费用
五、其他
1、本委托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本委托协议进行任何修改或补
充,需经双方指定代表协商一致同意并签署修改或补充协议,该修改或补
充协议属本委托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在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或法令与本委托协议相矛盾
时,以国家的法律规定为准
3、各方主持活动的费用由主持方承担:
4、双方同意对本协议的未尽事宜通过协商解决。对执行协议所发生的争
议,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5、本委托协议由双方授权代表于202年6月8日在中国广东省广州市
签字并加盖公章,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6、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委托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乙方(受托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法定代表签字:
日期:202年6月9日日期:221年6月4日
委托号:ZC2022100079
委托函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现委托贵单位按国家及医院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相关
采购招标事宜。采购项目名称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综
合楼直加机房建设及配套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
¥12000000.00元,项目所属类别:工程类,采购方式:公
开招标
其他具体事项,请按照年度协议的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委托。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2022年10月31日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招标人声明
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我单位就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综合楼直加机房建设
及配套服务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
项作出如下声明:
一、本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
二、本次招标内容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文件相符。
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均依法编制,无违法内容[其中
企业资信评分项总得分具有同等竞争力的潜在投标人不少于3
名]。
我单位承诺,如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由我单位承担由
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监督部门或机构的查处
和公开通报。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招标人公章)
2022年11月22日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
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实施的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综合楼直加机房建设及配
套服务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工作,授权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林泽
鑫、何达为本次招标事宜的专职联系人,联系电话:020-37861059、
37860558.
特此证明。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2022年11月22日
招标申请函
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综合楼直加机房建设及配套服务项目施工
总承包的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要
求,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作为建设主体进行招标。现委托国义招标股
份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特此向贵办(贵中心)申请本项目公
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望给予办理相关手续为盼!
专此函达。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2022年11月22日
资金来源说明
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我单位建设的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综合楼直加机房建设及
配套服务项目施工总承包发包价为:人民币11,964,698.84元,项目资金
为自筹资金。目前本项目招标条件已具备,项目资金已落实。
特此说明。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2022年11月22日
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
工程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综合楼直加机房建设及配套服务项目
最高投标限价(元):11964698.84
分部分项工程费(元):9628446.45
措施项目费(元):323606.73
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180851.22
(详细列明各专业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备注
序号单项工程名称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综合楼直加机
93230.30
房建设及配套服务项目建筑工程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综合楼直加机
87620.92
二
房建设及配套服务项目安装工程
合计180851.22
其他项目费(元):1024734.74
其中暂列金额(元):962844.64
(详细列明各专业工程暂列金额)
序号单项工程名称暂列金额备注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综合楼直加机
793044.26
房建设及配套服务项目一建筑工程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综台楼直加机
169800.38
二
房建设及配套服务项目安装工程
合计962844.64
规费(元):0.00
税金(元):987910.92
对公开招标工程,投标人须按照公布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
报价。
招标单位(盖章)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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