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汉源县九襄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960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6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展1500831645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汉源县九襄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3 10:19:36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浏览次数:  


           汉源县九襄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项目汉源县九襄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汉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汉发改投资【2022】27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汉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汉源县城市和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 九襄镇

 2.3 项目规模: 新建18万平方米冷链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及附属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产品展销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冷链仓储中心、信息交易、检测中心、综合服务区等;配套建设道路工程约5公里及停车场等。

 2.4 计划工期: 14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7月

 2.5 项目总投资: 9600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争取专项债券资金、企业自筹和地方配套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960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 0-10 公路桥梁类  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5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 专职技术人员 3 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项目负责人或专职技术人员其 中一人具有工程项目电子招标工程师职称证书(附职称证书、评审红头文件、网 络查询截图);所有人员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所有人员提供 从业资格信息应与《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所有信 息一致网络截图。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提供《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诚信分为 100 分;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 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业 绩、资格严格按照四川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类似项目业绩需是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业绩(业绩须提供公开 招标相关完整一致的证明材料);5.比选申请文件应完全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内 容(如职称专业应与比选文件要求的名称完全一致)。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 3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5月24日09时00分 2023年05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5月24日09时00分 2023年05月29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人:   汉源县城市和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址:   

编:     

人:   李展

话:   15008316453

真:

 2023年05月24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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