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板芙镇镇集资竞20240214
预算金额3000.00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开竞价交易公告

市交易编号: 板芙镇镇集资竞20240214

附件链接:4交易方案草拟合同中山市板芙镇田间窝棚统一样式
   中山市板芙镇板芙村北二队经济合作社定于 2024年11月29日10:00时(北京时间)对板芙村北二队水田鱼塘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进行交易,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登陆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及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zsszpt.cn)或“中山市农村三资和财务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报名参与竞投。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板芙村北二队水田鱼塘
    (二) 资产标的
资产名称 资产编号 单元号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交易底价 资产地址 资产类型 资产详细用途
水田11号鱼塘200020009008-ZY002300114.0000 亩0 亩3000.0000 元/亩·年水田11号鱼塘养殖水面(坑塘水面)按照国家规定,从事符合法律法规的种植、养殖用途。
水田14号鱼塘200020009008-ZY002000122.0000 亩0 亩水田14号鱼塘养殖水面(坑塘水面)按照国家规定,从事符合法律法规的种植、养殖用途。
水田13号鱼塘200020009008-ZY002100114.0000 亩0 亩水田13号鱼塘养殖水面(坑塘水面)按照国家规定,从事符合法律法规的种植、养殖用途。
水田12号鱼塘200020009008-ZY002200112.0000 亩0 亩水田12号鱼塘养殖水面(坑塘水面)按照国家规定,从事符合法律法规的种植、养殖用途。
     (三)租赁/承发包年限:5年
   (四)拟合同起止时间:2025年1月1日2029年12月31日
   (五)是否有原租户(原租户享有法定优先权):
   (六)免租期:
   (七)交易底价:3000元/亩·年 最低加价幅度:100 元
   (八)交易保证金(元): 93000
   (九)合同履约保证金(元):中标金额一年租金的50%(出现小数时向上取整)
   (十)租金递增情况:无   
   (十一)租金收取周期:每年
   (十二)交易方式:电子竞投
   (十三)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四)项目交付方式:现场交付
   (十五)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十六)其他说明:1、鱼塘作养殖使用(不准养殖埃及塘虱和禽畜,不准打咸水井,不能搭建临时或永久建筑物租给他人住或堆放货物)。2、田间棚舍的搭建用于农业用途的,现存不合规田间棚舍需全部拆除,中标方需重新投入搭建的,必须严格按照农用棚规范搭建并备案。新建造的农田棚舍必须是单层深绿色,禁用竹木结构田间棚舍和菜地田间棚舍,禁用石棉瓦、松皮棚、木板等材料建造田间棚舍。土地承包面积50亩以下允许有1-3个田间棚舍,土地承包面积每增加50亩,允许增加一个田间棚舍。(面积100亩以上如有新增农田棚舍需求,请向农业局申请)。并负责棚舍的日常维护和承包范围的有色垃圾、竹、柴、药瓶等农业生产垃圾的清理。合同期届满,除发包方书面同意,否则棚舍必须撤走。3、合同期届满,中标方必须清拆有关建筑及设施并归还所承包的鱼塘给发包方,没有清拆完成的,发包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中标方有责任维护好承包土地范围内农路的管理,确保农路水泥面以外两边各有不少于0.5米宽路基;鱼塘塘基不能高于农路或者鱼塘塘基与农路之间需要留排水沟,修整好所承包的鱼塘塘基,任何原因造成鱼塘塘基和农路损坏,均由中标方自行修复,发包方不负任何责任,否则出现农路崩塌和发生安全事故时,一切维修费和一切经济补偿全部由中标方负责。4、中标方擅自搭建、改建田间棚舍,不符合相关标准或被列为违法图斑整改的,由发包方限定中标方在一个月内自行拆除,若中标方拒不拆除或拆除不彻底的,由相关职能部门和村督促发包方安排人员清拆,清拆所需费用由中标方负责。经所属村(居)确认后,中标方逾期未清拆的,视中标方违约,发包方有权收回发包土地使用权及没收履约保证金。5、发包土地及其农路不准围蔽,如需围蔽的,中标方须征得发包方及所属村(居)书面同意,须确保围蔽的土地使用状况对外可见,合同期届满,中标方必须清拆有关围蔽设施。如中标方逾期未清拆的棚舍、构建物、围蔽物或清理田间垃圾不彻底的,中标方无异议同意发包方代为清拆和清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6、中标方禁止改变该土地的农业用途,禁止用于非农建设或在该土地上搭建任何违法违章的建筑和设施;不得弃耕抛荒,不得浇筑水泥将土地硬底化,禁止堆填建筑垃圾,禁止在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或大面积搭建猪舍和鸡鸭鹅棚等,否则中标方构成根本违约。中标方因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造成根本违约,并被有关职能部门责令复耕复绿的,必须无条件配合执行,且在责令整改时间内承担全部恢复费用。7、该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在发包方同意被征收/征用、占用的前提下,中标方也必须无条件服从,并且不视作任何一方违约,双方合同关系自发包方与征(占)用土地单位签订征(占)用土地合同之日起自行解除。土地补偿款归发包方所得,青苗及一切生产损失补偿按照被征(占)用土地时的相关补偿标准由征地单位补偿给中标方。征(占)用土地当年的流转款按当年中标方使用时间折算计收,多除少补,中标方所预交的承包款不计利息退回给中标方。8、在合同期内,发包方如需因生产经营需要,在不改变本合同约定用途且无需从外部运输泥土的情况下确需整备土地(包括耕地或鱼塘平整、鱼塘清淤等)的,必须征得发包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且须自觉接受发包方、所在村(居)、农业和自然资源等部门监管。农路、电塔等集体民生建设以及上级部门建设配套设施,中标方不得随意破坏,不得阻拦农路车辆运输或单独设置出入口,不得以任何方式拦阻河道,保障河道畅通。与该土地有关的一切水利费、围堤加固工程费、道路交通、水、电规划建设等分摊的费用以及税费、测量费等所有费用以及协调工作均由中标方承担。9、在承包期内严禁采用任何方式进行养殖鱼塘清淤外排,否则造成水土流失、河涌淤塞、环境污染等,一切责任由中标方负责。中标方在不改变本合同约定用途的情况下整备土地,需从外部运输泥土的,除须征得发包方书面同意外,必须报请发包方、所在村(居)、农业和自然资源相关职能部门,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方能实施,实施过程须全程接受所在村(居)、农业和自然资源等部门监管。此土地的原泥土资源属发包方所有,非经发包方同意,中标方不能利用任何方式买卖和转移泥土(经得发包方转移泥土,转移相关的费用由中标方负责)。10、中标方在生产过程中,环保方面应按国家标准达标排放。中标方应签署《养殖池塘尾水达标排放承诺书》,且在养殖水产过程中不可直接排放未达标尾水。同时应按照养殖品种和养殖密度预留承包土地的5%-10%(参照《中山市水产养殖池塘升级改造余尾水治理技术导则》(第一版),具体以政府最新政策为准)作为养殖尾水治理用地,若职能部门选取合同标的鱼塘作为尾水排放整治试点的,中标方须无条件服从并落实。已完成尾水治理设施的,如由村、组承担管理运行工作的,中标方需按面积比例分摊相关费用。11.中标方自行对死鱼在承包土地范围内进行深埋散石灰消毒,如发现将死鱼处理不及时、弃置在塘基或河涌里的情况,视为中标方违约,发包方有权收回该土地使用权及没收履约保证金。12.中标方需按照每年100元/亩的标准向所属村委会缴纳农村承包土地基础设施使用费,并与村委会签订农村承包土地基础设施使用费收取协议。农村承包土地基础设施使用费一般应以货币形式,由中标方每年一次性向村委会支付。13.为方便管理,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本社规定承包方:(1)排灌水河要负责清理水河水浮莲等杂物,不得影响排灌,(2)地停鱼塘要预留取水水渠,不得影响路北片区鱼塘取水,(3)树枝等杂物不得倒入取水水渠、堵塞水渠。(4)未经本社同意不得擅自改变鱼塘、土地及其附属窝棚、建筑物原状。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入口为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及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zsszpt.cn)或“中山市农村三资和财务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 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8日 。各竞投意向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系统到账信息为准)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报名所在地农业农村局部门集体资产竞投保证金对应物业子账户,并上传保证金缴纳银行回单(或银行凭证)。为确保交易系统能及时获取银行系统的到账信息,建议竞投意向人尽早完成网上报名及交易保证金转账,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易保证金未在指定日期前到账的,均无法完成报名。
  (二)报名人资格要求:
  1.下列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纳入广东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其失信行为消除前,不得参与竞投; 
${notbid}      2.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其他要求:
  (三)新用户注册要求:
  未进行系统注册用户的企业、个体户或个人,报名竞投前,需通过系统进行用户注册,根据用户实际情况按企业、个体户或个人身份进行注册,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
  (四)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用户注册→ 审核通过 → 网上报名→ 资格审核通过 → 获取保证金账号 → 缴纳保证金并上传银行回执 → 报名成功,具体如下:
  (1) 报名竞投前,竞投意向人需登录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及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zsszpt.cn)或“中山市农村三资和财务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如实登记单位或个人信息进行用户注册。系统后台审核通过后,用户方可选择有意向的项目进行报名。
  (2)竞投意向人选中意向项目后,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获取保证金子账号,竞投意向人在公告规定的保证金缴款时间内缴纳保证金并上传交易保证金银行回单(或银行凭证)等证明,项目如需提交资质或其他证明文件的,应当同步上传相关材料,系统匹配银行到账信息完成报名手续。若已在规定时间前缴纳保证金,报名仍显示不成功的,请及时拨打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或村(组)级联系电话进行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竞投意向人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3) 对存在原租户优先权的项目,在原租户报名时,系统会对原租户身份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在项目竞投中主张优先权,未报名参与交易或在报名时系统审核不通过的,则不具备该项目的优先权。
  4.其他事项:
  本交易项目采取网上竞投方式竞投,不适用于办理委托报名和交易的情形,请竞投人妥善保管和使用在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及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zsszpt.cn)或“中山市农村三资和财务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网上注册的账户信息,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任何使用账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和网上竞投等一切行为均视为竞投人本人的行为,竞投人若委托他人代为操作网上报名和网上竞投的(包括交易组织机构的工作人员协助行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5.交易保证金交纳
    (1)每个交易项目对应一个保证金账号,一份保证金只能对应一个交易项目。竞投用户如需竞投多个交易项目,需点击查询对应项目的保证金账号,并缴纳对应项目的保证金。
    (2)各竞投意向人通过银行转账(拒收现金存款、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方式将保证金转入指定保证金账号,并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
    (3)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账户转账(确保报名人、保证金交付人,签订合同人,三者必须保持一致)。交易保证金如需退回竞投人的,则默认原路退回,请竞投人确保银行账户能正常使用。
    (4)保证金转出时间与到账时间存在时间差,为避免报名失败,请提前缴交保证金,上传缴款凭证并完成网上报名。转账时请认真核对户名、账号等信息,以免造成转账失败。
 
三、网上竞投
    竞投人在本项目开始前,务必使用本人成功报名本项目的账户通过登陆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及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zsszpt.cn)或“中山市农村三资和财务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参与竞投。
 
四、结果公示及合同签订
    网上竞价交易采取先竞价后审核竞投资格的方式。竞投结束后,该项目的竞投结果公示由镇街交易服务机构在三资一体化平台发布,可通过三资一体化平台网站或中山市内布放的“粤智助”终端查看。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有效异议或投诉,竞得人及项目权属人须在结果公示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确认并签署合同;如有对交易程序或结果提出异议或投诉的情况,待异议或投诉事项处理完毕,再根据处理结果确定是否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具备签订合同条件的,须在事项处理完毕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同时按合同中费用缴交规定缴交相关费用。
 
五、保证金及违约违规责任
    1.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收到对交易程序或交易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未竞得该项目的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缴纳的保证金在5 个工作日内本金及利息原路退回竞投人;竞得项目的,对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利息原路退回竞投人账户,本金划拨至发标单位指定的中标保证金转押金银行账户, 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2.交易期间,保证金利息按开户银行挂牌活期利率计付。
  3.对竞投人误转入保证金主账户的保证金,银行系统当天自行原路退回,原则上不迟于次日,由于不可抗力情况另作处理;对竞投人误转入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的,须在竞投项目结束后,错入的保证金及产生的利息由银行系统原路退回竞投人账户。
  4.对中标的竞投人未按时签订合同或未按发标单位要求缴交押金、事后审核不符合投标要求等相关款项的,则视作放弃租用、受让或承包,竞投人已缴纳的保证金由发标单位作罚没处理,对交易标的发标单位有权另作处理。保证金产生的利息,系统原路退回竞投人账户。
 
六、其他事项
    1.请竞投人妥善保管和使用注册账户信息,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任何使用账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及竞投等行为均视为竞投人本人行为。竞投人委托他人代为操作(包括交易组织机构的工作人员协助行为)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2.竞投人在本项目开始前,务必使用成功报名本项目的本人账户参与竞投。
  3.竞投期间,若因平台异常导致正常竞投无法达到规定时长,且有竞投人提出异议的,由竞投组织单位报请所属镇街农业农村部门核准后重新进行竞投。
  4.所有竞投人请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查看并详细了解该标的物的现况,若参加投标即认可标的物招标现况,竞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投标、交易资产合同无效、撤销、赔偿损失等。标的物经营范围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5.中标者所须签订租赁/转让/承包合同作为该投标方案组成部分(附件),与该公开竞投方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中标者确认已充分了解、阅读该合同条款,并同意按合同之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6. 业主方对披露的交易标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权属、用途等相关信息)负责,竞投人在投标前,应自行了解、核对交易标的信息,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不对进场交易的农村产权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使用用途瑕疵等问题承担法律责任。
  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项目权属人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志朝    联系电话:13549879090
     交易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卓锋    联系电话:86500619
 
八、监督方式:
    凡发现竞投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86501239
      中山市板芙镇板芙村北二队经济合作社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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