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竞价邀请
1.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11月11日17时00分
2.供应商竞价时间:11月14日10时00分--11月14日12时00分
3.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11月11日17时00分
4.资格材料上传截止时间:11月11日17时00分
5.资格审查时间:11月10日10时00分--11月14日10时00分
6.联系人:小王(公司18150582361)、刘经理(项目部13559365816)
7.供应商资质要求:
7.1投标人应具备本次招标服务(技术服务或技术咨询)经营权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7.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供应商需准备材料用于上传:
8.1资审资料及保证金:应在“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在“身份证扫描件”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传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资审资料及保证金),所有文件上传前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竞价文件无效。
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同资格材料上传截止时间;
形式:投标人对竞价文件有疑问的,应在上述时间前通过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在“资审资料及保证金”处第三项“其他”中提出,通过“竞价”中随同报价提出质疑的,其竞价为无效报价。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供应商竞价时间开始前通过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www.qzgzcg.com/)发布。
8.2竞价:在竞价“附件”上传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竞价),所有文件上传前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竞价为无效报价。
9.控制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77087.38元(不含税)。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竞价。
10.监督单位及部门、联系电话:
部门或机构名称:泉州城建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东辅路毓才花苑2号楼西侧三层
电话: 0595-22992022
二、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合同包 |
货物或服务名称 |
数量 |
1 |
1 |
项目施工测量技术服务 |
1 |
1.工程名称:乐居春华小区。
2.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北峰街道霞美社区。
3.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15幢19~27层住宅,1栋8层配套商业楼,下设一层地下室。拟建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9410.10㎡,总建筑面积209225.40㎡,地下建筑面积为43969.78㎡。具体以设计图纸为准。
4.工期要求:暂定12个月,服从招标人的进度计划安排,应满足工程施工进度要求,应与土建、装修等各专业配合单位进度同步,确保工程如期竣工。
5.招标范围和内容:为工程合同承包范围与测量有关的所有工作,根据设计图纸进行放样及主体砼结构及砌体工程实实测实量工作。主要的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基础、主体所有测量放线、水平线、主轴线、楼梯、电梯等细节关键部位控制线,提供柱1000水平线及垂直度控制线等所有测量工作(含沉降观测、垂直度、层高、全高、竣工测量,并提供相关书面资料等)。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1.报名:有意参加该项目的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本公告页面点击“我要投标”进行报名,竞标人获得竞标码即表示系统报名成功。
2.资质:竞价开始前,竞标人必须提前上传营业执照及相关的资质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肆仟伍佰元整(¥4500.00)。(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户名: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
账号:135001010400441340000000002
3.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须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竞价文件和本分项工程施工图充分考虑各项费用。供应商应根据竞价公告的要求,在满足竞价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平台内嵌的报价格式进行总报价,有详细报价函或其他相关说明文件的,需加盖公司公章,并在报价页面统一上传。电子报价具法律效力,供应商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
4.供应商提交报价的服务必须符合“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的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网上竞价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5.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报价为不含税价,以含税价(不含税价*投标报价表所报税率)签订合同,中标人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本项目中标人应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收费标准(试行)》及《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关于减免部分项目收费的通知》“工程服务类”规定缴纳所有平台交易服务费(含招标人部分全部由中标人支付)(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服务费交至
户名: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泉州分行
账号:8111 3010 1260 0525 104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人在竞价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招标人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b.未按照竞价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8.除竞价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控制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5)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8)投标人需按招标人提供的品牌进行投标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9.签订合同: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15 日历天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另行确定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四、网上竞价规则
(一)竞价时间规定。网上竞价采购公告时间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在竞价公告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通过竞价系统对竞价项目进行报价。
(二)报价规则。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报价,该报价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都仅有一次报价并上传报价单的机会,请确保报价资料上传完整。
(三)竞价成交规则
按照满足竞价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
1.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
2.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
3.报价相同且报价时间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定成交供应商。
五、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竞价成交的,由招标人在3个工作日内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发布竞价成交公告。竞价成交公告应包括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供应商的品牌、型号、价格等内容。竞价失败的,由招标人在3个工作日内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网上竞价系统发布竞价失败公告。
招标人:泉州市中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