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3209210001000040002
预算金额53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姚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创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工1529531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17
公告正文


响水县城南邻里中心项目管理(含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不见面开标)

项目编号:A3209210001000040002

标段编号:A3209210001000040002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响水县城南邻里中心项目已由响水县行政审批局以响行审投资备[2022]251号文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响水县灌江文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管理(含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响水县城南邻里中心项目管理(含监理)服务。

2.2工程地点:项目位于响水县境内

2.3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5300万元(人民币)。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项目管理(含监理)等工程咨询服务。

2.5服务范围:项目管理(含监理)等工程咨询服务,具体如下:

(1) 项目管理:①建设期咨询服务、竣工及后期咨询服务;配合设计单位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比选,对设计文件委托专家团队进行复核并对图纸进行优化建议;配合设计单位对勘察、测绘、物探等前期服务单位的服务内容和标准进行把控;配合建设单位对设计单位的施工图设计与初步设计方案的衔接把关;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意见的落实。②在招标人授权范围内,根据招标人确定的时间、要求,工程管理单位以代理方式完成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所有项目行政审批、权证办理事宜(如:环评、规划、国土、住建、水务、环保、城管、交通、自来水、供电、燃气、人防等部门涉及的全部手续)、项目实施方案的考察、协助业主聘请或召集专家评审会等决策工作、编制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及其分解计划、专业分包招标计划、质监、协助委托方组织安全生产管理联合检查、对施工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合同管理、设计管理、进度管理、资源管理、信息与知识管理,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阶段中的全部手续办理事宜,如:综合验收、备案、手续办理;建设工程产权证办理;移交阶段的工程、设备安装等资产清点、见证等。项目管理单位需安排专人进行办理,招标人将全程进行配合办理。

(2)工程监理: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工程施工阶段工程监理,包括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对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对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的处理、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服务范围执行、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对工程建设相关方进行协调的相关工作内容等。无条件配合招标人进行二次招标所涉及的相关工程项目(不单独计取费用)。

(3)跟踪审计:现场跟踪审计(含变更、签证、索赔等额外价款计取的见证、计量、计价审核;工程量、材料价格以及各类询价内容的预审)、分析合同价款与投资偏差,把握工程造价整体控制目标;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工程价款调整;核实工程建设实际进度与工程价款支付节点偏差;在服务期间定期编制跟踪审计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工程造价情况报告等跟踪审计服务内容,以及施工阶段跟踪审计中的其他进行造价控制、管理咨询等事宜。无条件配合招标人进行二次招标所涉及的相关工程项目(不单独计取费用)。本次招标范围不含工程决算审计。

2.6工咨询服务期要求:350日历天(均含节假日等法定假日时间),自签订工程咨询服务合同至本项目全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并配合审计,完成本项目所有权证办理及资料整理归档、报送、备案。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与工程施工同步,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招标范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且不会据此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市级及响水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等省级信用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等省级信用、“信用盐城”等市级信用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不存在盐住建建筑【2020】4号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4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

3.5项目组成员资质和要求:

(一)项目总负责人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土建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2018年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于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下同)三项国家注册执业资格中的任一项且注册(下同)。

(2)投标人的项目总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在管(监、建)工程:若注册一级建造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必须无在建工程,或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提供有效承诺书且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在响水县境外无在管(监)工程,在响水县境内在管(监)工程不得超过两个;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无要求。同一人同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并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均应无在监(在建)工程。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4)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5)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二)项目管理理机构的要求:

(1)项目管理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土建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2018年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于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下同)三项国家注册执业资格中的任一项且注册(下同)。

(2)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管理负责人。

(3)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管理负责人。

(二)项目监理机构的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具有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以注册专业为准,下同)。

(2)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4)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在响水县境外无在监工程,在响水县境内在监工程不得超过两个。

(三)造价咨询机构人员及其它要求:

(1)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为土建,2018年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于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下同)。

(2)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造价咨询负责人。

(3)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造价咨询负责人。

注:①中标后中标单位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件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须符合在监工程监理规划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要求。

②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上述各组负责人之一,但各组负责人之间不能互相兼任。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负责人和各组负责人及评标办法中拟投入加分人员的相关材料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本项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配备项目管理组、监理项目组、造价咨询三套班子,且人员不得重复。

③投标时,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的相关证书供资格审查。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到位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招投标管理规定处理。

④具体监理组、造价咨询组人员数量根据实际工程量及施工进度配备,需满足工程需要(拟派造价咨询组主要管理人员无须备案)。

⑤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监理招标执行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有关条款通知。

3.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如果有)、项目总负责人及项目管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2022年3月-2022年8月或2022年4月-2022年9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须提供代理人(如果有)、项目总负责人及项目管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由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手册原件或劳动保险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费凭证原件或提供印有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参保缴纳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须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3.7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9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以监理单位身份进入系统报名]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 10 月 17 日 15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付款。

8.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8.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总价的5%收取,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可以用银行存款补足,或保函、保单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8.3根据盐政发〔2020〕57号精神,只要获得我市近两年度建筑业星级企业或建筑业发展先进企业之一表彰的,可免交本项目履约保证金等由投标企业缴纳的相关保证金。

8.4咨询服务费的支付:见招标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s://ggzy.xiangshui.gov.cn:8100/zbtbv2022/index.html)。

十、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一、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十三、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根据响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响政办发〔2019〕1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及时,全面推行实名制劳动用工管理,实行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响水县灌江文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响水县规划路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南50米

联系人: 姚女士 电话:1876250722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创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建军东路102号

联系人:吴工

电话:15295317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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