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舟山项目剩余物资(第二批)
金额
101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18/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2018df102911
预算金额101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占先生1398984731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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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ZJ2018DF102911 | 监测编号 | GR2018ZJ1001446 |
标的名称 |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舟山项目剩余物资(第二批) | 转让底价 | 101.000000 万元 |
挂牌日期 | 2018-11-2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9-01-24 |
标的所在地区 | - |
机械设备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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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态 | 闲置 |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
计量单位 | 数量 | |||||||||||||||||||||||||||
购置日期 | 成新率 | |||||||||||||||||||||||||||
其他说明 | ||||||||||||||||||||||||||||
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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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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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18-11-22 | |
挂牌公告期 | 45 个工作日 | |
延牌情况 | 首个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 ,目前已延长7个周期,已延长35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合同订立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该批物资产权方为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目前由转让方(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实际管理。转让方保证对标的物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及处分权,受让成功后资产交易合同由受让方与产权方直接签订,相关发票由产权方开具。2、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共10个工作日,期间征集意向受让方并办理竞价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浙江产权交易所递交全部竞租报名材料及交纳竞买保证金(日常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地点: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中心4号楼18层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逾期无效。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收到递交全部竞买报名材料和保证金后,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不变更挂牌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期(不得超过3个月)。4、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网络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5、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浙交所提交受让申请、交纳保证金、注册账户并激活、进入动态报价大厅报价。6、意向受让方除在报名时应交纳竞买保证金外,应携带以下资料办理相关报名手续:(1)《承租受让登记表》及其备注清单中所列的材料;(2)产权交易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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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挂牌价格:101万元。2、付款方式:合同订立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3、意向受让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50万元保证金至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资产交易合同签订成功后,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其应交交易手续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4、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一次性向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产权方”)另行支付施工安全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整。清单以外的设备、厂房、门窗、办公设施等非清单内资产一律不准破坏拆除,如受让方在搬离时损坏建筑物或其他设施,或发生其他安全事故的,产权方有权按损失程度以施工安全保证金抵扣损失,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受让方应另行补充赔偿。受让方完成搬移后未出现上述情形的,则产权方应于15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无息退还保证金。5、标的物交割及搬运事项:1)本次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本次转让的资产参见清单(仅供参考),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受让方清楚标的物资产为产权方的剩余物资。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等情况,受让方如期完成全部标的装载、运输,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受让方提出退还施工安全保证金申请,产权方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施工安全保证金。3)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所有标的物的装载、运输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装载、分类、拆解、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不允许在现场进行标的物拆解。受让方必须事前充分考虑装载、运输过程所需的各种成本费用及风险。4)受让方应对装载、运输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5)受让方必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天内完成全部标的提货,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如受让方逾期未完成全部标的提货,每延期一天要求受让方按照全部转让价款的0.5%承担违约责任。如受让方逾期5天未完成全部标的提货,视为合同履行完毕,受让方放弃剩余资产所有权,受让方所缴纳的施工安全保证金由转让方没收。转让方进行剩余资产的吊装、切割、运输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另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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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处置方案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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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500000.0元。 | |
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中信银行账号转账 | |
中信银行账号 | 收款单位: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6232800800014110165 开户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
转让方联系人 | 李先生 | 转让方联系电话 | 136331784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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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联系传真 | 转让方联系邮箱 | ||||
转让方联系地址 | 转让方网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占先生/朱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71-86097249/13989847317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交易机构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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